躬身老龄事业此生无悔
文/邹正芽
1997年1月,一纸调令将我由江西宜春樟树市委统战部副科级主要干事,调任市老龄办主任;10年后,又兼任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我在老龄工作岗位上一干就是17年。
记得到老龄办上班的第一天上午,天下着小雨,一位身材瘦小满头银发的老人来到办公室,哽咽诉说自己的不幸。老人姓黄,是市内一家国企职工,退休后回乡村老家与三个子女生活。老黄的单位分给他一套福利房,房改时由儿子老三出资购买,产权亦落其名下并一直居住,但是长子、次子认为该购房款是父亲所出,房屋属兄弟三人共同财产,提出分割,父子兄弟之间僵持不下。
老人的遭遇我深感同情。当天下午,我与街道、社区干部一同上门调解,经过3个多小时对其儿子进行耐心、细致的教育疏导,最终将家庭矛盾化解。这件事让我深深感到,老龄工作是一项爱心事业,老龄工作者要有为老服务的“工匠精神”和博大胸怀。正是这份爱心、耐心和责任担当,使我坚守为老服务岗位17载初心不改,笃行不怠。
为全面了解全市老龄工作现状和老年人所需所想所盼,上任伊始,我就下到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调研。老龄工作推动起来难度不小。困难面前,我果断选择迎难而上。根据调研掌握的情况,我静下心来疏理,撰写了一份近万字的调研报告面呈市领导,依靠内心的真诚、翔实的数据与可行的措施,得到上级的认可和称赞。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支持下,较短的时间内,就建立和完善了市、乡、村三级老龄工作服务网络,健全了规章制度,实现了有制度管事、有经费办事、有人员做事,工作条件得到极大改善。
为增强公民敬老意识,我带领三级老龄工作部门,每年开展“敬老月”“敬老文明号”创建等活动,并对“孝亲敬老之星”进行评选表彰,用先进典型教育和感染民众;开展讲座、征文、演讲、摄影、绘画、志愿者活动,推动孝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在全市营造尊重、关心、爱护老年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同时,为老龄事业鼓与呼。我勤于笔耕,先后撰写了《弘扬孝道从孩子抓起》《重视老年文化工作》《老人呼唤亲情》《为老人服务我快乐》《老龄工作干部应具备四种素质》《老龄工作者要有“老”眼光》等数拾篇涉老调研文章在报纸杂志发表,引起了一定的社会反响。
2007年,我提出新农村建设中发挥老年人作用的相关措施被相关部门采纳,并列入全市新农村建设宣教内容;2012年,我提出在党员干部中开展“一帮一”敬老慈善行活动产生了广泛的社会影响,得到上级的充分肯定,并在全省、全国推广。
用心用情办实事,不断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一直是我的追求。我主持起草的《樟树市70岁以上老年人优待暂行办法》,成为江西省率先出台老年人优待行政规章的县级市。优待办法的实施,使全市70岁以上老年人享受就医挂号、进博物馆、图书馆、公园、旅游景区,百岁老人领取长寿补贴等特殊优待。同时,协调有关部门在全市各家医院、银行、邮政、电信、车站等专门设立了老年人服务窗口。配合有关部门,累计为8045名城乡特困老人纳入城乡低保,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时光飞逝。如今我已退休,也成为老年人中的一员。每当回想起为老服务工作中亲历的点点滴滴,心中感慨万千,难以忘怀。我把自己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奉献给了我热爱的老龄事业,此生无怨无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