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不容情
2000年,我在江西江仁株洲分公司任湘潭执行部经理,租住在湘潭市沙子岭长城乡政府家属宿舍302室。大约是6、7月的一天中午,家里突然来了一位不速之客,一位多年未见的老兄弟。对于他的到来,我很是诧异。因为我从国企离职,应聘到江西汇仁,除了家人,几乎没几个人知道。我见老兄弟衣着褴褛,精神憔悴,忙拉看他到楼下餐馆吃饭。

我本不饮酒,见老兄弟来了,很是高兴,勉强陪他喝了一两。老兄弟喝了大概半斤,一直沉默寡言,好像心事重重。吃完饭,我俩回到宿舍,他往客厅椅子上一坐,目光呆滞,欲言又止。我泡了一杯茶给他,问他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难处?如有难处,只要我能做得到,我一定会尽力相助。他见我说得恳切,终于鼓起勇气,开口向我借5千块钱。我正好发了奖金,身上有2万多块钱现金。问他借钱干吗?他说他打死了人,要筹钱逃命。我听后大吃一惊,手上的玻璃杯掉在地上,摔得粉碎。我稳定一下情绪,从厨房拿了一把菜刀在手,佯装切西瓜,实际上是防止他对我不轨。因为我怕说没钱,他会迁怒我见死不救,对我痛下杀手。对于一个杀人犯来说,杀一人和杀两人没区别,抓住了反正是一个死字。果不其然,当他听说我没钱后,他满眼通红地盯着我,半天没说话。他眼光里射出的杀气,让我不寒而栗。其实他跟我借钱,如果不告诉我他打死了人,我肯定会借给他。他千不该,万不该,不该把他打死人的事告诉我。他现在是杀人犯,如果我借钱给他,我不就成了窝藏犯。万一哪天他被逮住,在局子里把我供出来,我岂不要跟着坐牢。那时我老婆还有九成新,夫妻恩爱,我怎能为了所谓哥们义气,把自己好端端的家给毁了。

作为多年兄弟,我又不忍心他在逃亡路上再造罪孽。怎样才能把钱借给他,又能让我置身事外?我一直在苦思对策。我想,只要钱没经过我的手给他,即使他今后被抓,把我供出来,我也有应对的办法。突然,我见对面邻居把垃圾丢在二楼半的过道上,顿时有了主意。我从卧室里数了5千块钱放在裤兜里,装作丢垃圾,把钱丢在邻居的垃圾旁边。然后催促他快走,要他别连累我,并发誓绝不报警。他恶狠狠地盯着我,心有不甘起身往门外走。我手里拿着菜刀,护送他出门,防止他对我有过激行为。走到二楼半,我故作惊讶地说:耶,这是谁掉的钱?他迟疑地捡起地上的钱,满含热泪望着我,想说感谢的话。我立马把食指放在嘴边,嘘了一口,他秒懂。我止步二楼半,并未再送他下楼。

此事已过二十多年,我一直守口如瓶,从未向外人提起。直到前年,我跟一位市里退休老领导聊天,才提及此事。那位老领导说我,你呀,聪明一世,糊涂一时。你应该在5千块钱里,再放几张1元、5元、10元、20元的零钱,这样就无懈可击了。我听完以后,恍然大悟,姜还是老的辣呀!我那老兄弟,潜逃几年后,在父母的劝说下,到公安局投案自首。因为失手打死了人,父母把棺本都卖了,积极赔偿死者家属,最后取得家属谅解,被判有期徒刑五年。等他从牢里出来以后,已是妻离子散,后来不知所终。柔弱是立身之本,刚强是惹祸之胎。冲动是魔鬼,奉劝各位朋友,如无杀父之仇,夺妻之恨,当学张公百忍,忍得一的之气,方能解百日之忧。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作者:黄向群,字元向,笔名萍川流韵,江湖人称向公子,六八年生人。萍矿子弟,矿工二代。因出生时,父亲在台上挨批斗,故名向群。少时尚武,常仗剑而行,好打抱不平。年龄稍长,渐收桀骜,喜读苏辛词。幼学发蒙于青山矿小,以遂父望之成绩完成了五年学业。尔后之学怎一个混字了得?故无颜言学历。先系萍矿集团员工,后供职于江西汇仁集团,和记黄埔医药(上海)有限公司,四川百利医药集团。平生稍带侠风,只施阳谋,不屑诡计。凡事直中取,从不曲中求。一张利嘴,常为正义发声;一支拙笔,兼为斗米折腰。天命之年,厌倦江湖,隐身于市井,吃点窝边草,喝杯玉叶茶,不与石榴争春色,过着无欲无求的日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