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求助:重伤后无补偿,来自贵阳聂先生的经历
我是聂万勇,来自贵阳市观山湖区某纪城龙耀苑,我反映是相关工作人员让受害人没有提起X事附带民事赔偿,重伤至今十四年多了没有得到任何补偿的问题。
2010年2月17日,在贵州轮胎厂西山巷某鸿网吧,我儿子聂某因锁事与向某勇发生纠纷,后向某勇伙同另外6人致我儿子重伤,轮胎厂医务室报的120救护车送到金阳医院抢救治疗。
云岩区相关部门二位民J接到报A后,也立即赶到医院,等到受害人苏醒后做了笔录口供。我儿子出院后和家人多次到过相关部门询问抓到x手没有,每次的回答是没有抓到人,让回去等,抓到人了会通知我们的,最后一次去问的时间是2013年中旬。
到2024年3月,聂某和家人再次来问,有民J说,该案子在2011年6月份已经结案了,你们家为什么会不知道呢。后来我请律师帮忙到相关部门才把案件材料及p决书调出来,才知道是他们联合办的j案。
我做为受害者父亲,有几点疑问
1.向某勇被抓后,所做的笔录口供与b案人赵某(现场目击证人)、我儿子聂某的笔录口供明显不符。
2.为什么只抓到向某勇一个人,另外6人为什么不抓?
3.判j书上说的“且有受害人的陈述” ,实际上我儿子根本就没有通知到场。
4.现场出J的是两人,而l案告知书上确只有一人,是否合规?
5.为什么相关单位整个过程都没有通知受害人到场就结案?
儿子受伤后,我多次询问结果,直到现在,相关单位案件结束后,相关单位也没有通知家属到场,也没有任何赔偿,所以我请求相关上级单位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还受害人一个公道。
请求有关单位针对此事给予关注和处理,并公示结果;请求广大人民群众给予舆论监督和转发;请求媒体给予舆论监督和关注。
最后,我承诺,以上所反映的内容真实可靠,并愿意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予以重视,请全面审查本案,作出公平与符合情理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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