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祭社 《月令》说:“仲春之月择元日,命民社”。社就是土地神,今天的土地庙是由此而演变出来的。《说文解字》:“社,地主也”。 祭社的目旳,祈求甘雨和丰年。 《小雅.甫田》:“以我齐明,与我牺羊,以社以方。我田既臧,农夫之庆,琴瑟击鼓,以御田祖,以祈甘雨,以介我稷黍,以穀我士女”。“社”或“田祖”或“祖”,在宋代这些称呼变为“桑林”,其实“桑林”来源于《墨子.明鬼下》:“燕之祖,当齐之社稷,宋之桑林,楚之云梦。此男女所属而观之”。 西周时祭“社”设置树林里,选一个高土台为坛,土坛上陈设着石块或木块作为“社主”。据《西周史》218页:祭社时男女齐集,杀牛羊祭祀,奏乐歌舞。既有群众性的文娱活动,也是男女交际的场所。这种活动到汉代还在流行,《淮南子.精神训》说:“今夫穷鄙之社也,叩盆拊瓴,相和而歌,自以为乐矣”。在祭社礼完毕后,人们一起就餐一顿。分食用餐,是由主管宰杀牺牲的“社宰”来平均分配给大家吃。


腊祭 腊祭是古代人们在收获以后,对各种神鬼的酬谢和庆丰收的一种活动。腊祭原是在十月,后来改为十二月,也称“腊祭”。 《月令》:孟冬之月“腊先祖五祀,劳农以休息之”。《礼记.郊特牲》:“蜡也者索也,岁十二月合聚万物而索飨之也。蜡之祭也,主先啬(农神)而祭司啬也,祭百神以报啬也……” 《史记.秦始皇本纪》:“三十一年十二月更名腊为嘉平,赐黔首里米六石二羊”。这些米和羊是为村社祭腊活动用。祭腊活动结束,人们在“序”里聚餐,按人们年龄大小来排列就食席次。 《周礼.党正》:国索鬼神而祭祀,则以礼属民而饮酒于序,以正齿位。《韩非子.外储说右上》记载秦昭王时因王病愈“杀牛赛祷”,公孙衍说:“非社腊之时,奚自杀牛而祠社”? 由此而知祭社、腊祭都是要杀牛祭祀的。

张志良,男,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庆阳陇东学院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庆阳市范仲淹研究会及庆城县范仲淹研究办公室成员。中国散文诗研究会作者联谊会会员,喜欢文学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