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马永丽,来自河南省太康县五里口乡马小庄行政村,我反映是跟女儿小学的班主任吕老师发生冲突,被她亲戚打了,事情已过4年之久,对方一直纠缠,相关部门不处理的问题。我离婚后带女儿生活,在西华县南关小学租一间门面以卖小食品为生。
我女儿从一年级至三年级上半季在南门小学就跟吕某君班就读,吕某君在上课期间开办补习班,由于疫情期间生活困难,我就没让女儿去吕某君家去补习,对方就各种理由为难孩子。
在2021年6月15日上午,在上课期间把我女儿送回店里,当时我没在店里,后面吕文君给我打电话说让女儿在家反省不让去上学,我想着女儿上午不去就不去吧。
中午十点就给吕某君发信息问她,孩子作业写完了,下午可以去上学吗?吕老师不理睬,下午一点半我带着孩子去学校找她,理论了几句就去找李校长了,并说了上学期间吕某君收红包,开补习班的事,通过李校长说和,我和吕某君也言和了。
没想到的,6月16日的下午2点多左右吕某君带着她的亲戚闯入我店里,她的亲戚张口就骂,之后吕某君不仅辱骂我,还威胁要你孤儿弄S我。
之后发生冲突,对方几个人一起动手打我,我出去后给校长打了电话,但是校长一直没到,门外一男一女,看到我直接动手,之后周围的群众打的报J,打了120。
之后我亲戚多次去PCS问结果,但是相关工作人员一直推W。一个月之后,工作人员出具了跟我同名同姓的人,说对方是打人者,罚打人者500元,我罚200元的决定。
我是受害者,问PCS为什么不J留吕某君,因为都是她带来的人,工作人员说社会治安与吕某君无关。
后来南关小学的校长联系到我要协商,双方见面了,吕某君愿意出一半医疗费用,我又去娲城办S处找王主任,他打电话到娲城PCS,说同意调解此事,结果又没下文了。
之后为了公道,我多次找相关部门,教育相关单位、信F相关单位、纪W等,相关工作人员都是各种推W。
这个事情事发于2021年至今为止已经过去4年一直未得到妥善处理,可对方每隔一个月都会让其家属或者同事或者朋友,联系我以和解赔偿为由沟通,最后不断推W问题的责任,严重影响了我正常的生活。
所以恳请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部门介入尽快处理此事,也同时呼吁媒体给予舆论监督促进事情的尽快处理。
请求有关单位针对此事给予关注和处理,对相关人员追责处理,赔偿我的一切损失,并公示结果;请求广大人民群众给予舆论监督和转发;请求媒体给予舆论监督和关注。
最后,我承诺,以上所反映的内容真实可靠,并愿意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予以重视,请全面审查本案,作出公平与符合情理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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