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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少杀人惨案后的思考(杂谈)
作者:都世科
上个月30日,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张某某、李某、马某某故意杀人一案,判处张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力终身;判李某有期徒刑十二年;马某某不予刑事处罚,将由公安和教育部门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三名被告与死者均系邯郸市肥乡区旧店中学一年级学生,案发时都13岁。去年3月10日,三名被告因向王姓同学索要钱财,将其骗至一个废弃的蔬菜大棚内,张某某与李某合谋,将王姓同学活活打死,并毁容后将尸体掩埋于大棚内,其杀人手段之残忍、情节之恶劣实属罕见,引起亿万国人愤怒,强烈要求从快从严惩处杀人凶手。现在一审法院已宣判,3名罪犯受到应有的法律惩处与教育,然一审法院未曾提及的经济赔偿和对学校和相关教师的处理仍是关注焦点,人们将拭目以待。
痛定思痛,这起恶性杀人惨案,应该对学校、家庭乃至社会猛击一掌,至少应该引发以下几方面的思考:一、学校教师失责,不重视学生品德方面出现的问题。事发之后笔者曾从网上看到:张某某为首的3名恶少,在学校是有名的恶霸,曾多次欺负其他同学,将受害者王姓同学几次锁在劳动小屋,经常向受害者要钱,不给就施以拳脚,致使受害人因惧怕而不敢向老师如实报告,以至向另一名同学透露他不想活了,想去死的想法,一名女同学知情后,曾向班主任老师报告,而这位班主任竟听之任之,无动于衷,其冷漠和麻木委实让人寒心。人们不仅要问这位班主任,身为人民教师职责何在!做人的良知何在!倘若对张某某等校园霸凌行为进行及时批评教育乃至引导,也许惨案就不会发生。椐说该校校长事发后面对调查也是消极对待,千方百计想撇清关系,这样的校领导、这样麻木不仁的班主任老师,学生能不出事吗!事发至今未看到学校介入调查,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此类事件发生的只言片语,令人遗憾。
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地方,肩负培养一代新人的重大责任,教师如只做教书匠,最多只做了一半工作,有明显的失职之责,怎能培育德才兼备的学生!此件惨案发生后,如再不追究整治,这样的学校还能继续教书育人吗? 如此麻木不仁、毫无责任心的教师最起码应该离开教师岗位!

二、家庭教育缺失,学生在校外没有得到应有的教育和引导。惨案发生后网载:这四个学生家庭都是打工族,孩子由爷爷奶奶管护,受害者父母离异后系单亲家庭。爷爷奶奶大都因年令较大,对孙辈的管理和教育已力不从心,何况隔代管理的效果无法与父母相齐并论。所以这几个孩子在校外基本上处于我行我素、没有约束的状态,更谈不上父母言传身教的作用。3名学生日积月累形成的以强凌弱恶习不断膨胀,由打骂索要同学钱财发展到杀死同学,将手机中的钱全部据为己有,不仅缺乏法律意识,更没有道德底线,两人一通气,便提前在废弃的蔬菜大棚内挖好坑,约受害者同往用铁锹将其杀害后又毁容,这种令人发指的杀人谋财行为,在他们眼里被看作无所顾忌的一种随意举动。真是天大的悲哀啊!
悲剧发生后,凶手家长不仅毫无侮意,安慰死者家属,而是选择以搬家而逃避,这种行为更加显示了家长对孩子行为的不负责任,也足见其冷血、自私、缺乏人性。因此对张某某和李某家长必须判处一定的经济赔偿,以显示法律的公平正义,告慰死者,对其家人也算个安慰。
“养不教,父之过。”笔者对凶手父母打工之事无可厚非,但孩子教育不是可有可无,而是自已一份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必须合理安排,承担管护和教育孩子的责任,“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孩子的恶习绝非一朝一夕而形成的,发展到以残忍手段杀人足见恶劣行为时日已久,家长关心过没有?管教过没有! 本人清楚,大家心里也明白,如今只有向对方家庭进行一些经济赔偿才是具有良知的实际行动。

三、重视学生的品德教育刻不容缓。客观地讲,如今社会上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对学生有一定影响,学校也非世外桃源,然而,学校毕竟是教书育人的地方,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固然重要,但小孩子的品德教育、人格塑造更为重要,中国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先生说: “道德是做人的根本,根本一坏,纵然有一些本领也无甚用处。” 培育品学兼优的下一代才是我们的目标,文化学习成绩优良而品德败坏的学生,能做对国家和人民有益的事吗! 大都会成社会公害。臭名昭著的卖国贼余茂春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曾是重庆某县高考状元,从南开大学毕业后,国家公派到美国留学深造,获历史学博士学位后,不愿回来报效祖国,沉溺于美国的纸醉金迷,卖国求荣,在西藏等问题上曲意歪曲事实抹黑中国,在担任美国前国务卿中国事务顾问期间,成为“反中智囊”、“中国行动计划”的幕后黑手,栽赃陷害一大批华裔学者和在美华人,导致许多华裔专家蒙受不白之冤,如今,国家已将其列入反制裁对象,冻结各类资产、不准入境等,家族宣布与其断绝关系,被钉在历史的耻辱柱上;汉奸袁克勤曾是中国名牌大的学霸,到日本留学回国后,公然为日本侵略者翻案、公开否认南京大屠杀,后充当日本特务潜伏终被抓捕。这样的实例很多无须一一列举。文化成绩优秀、品质恶劣、数典忘祖者也系家国不幸。
古人云: 终身之计,莫过树人。树人必先树德,立德树人,坚持立德为先。人常说少年强,国则强,是说优秀的青少年一代才是国家强盛的根基。优秀的青少年首先是品德优良、遵纪守法、热爱祖国、且具有一定文化科学知识。他们一定会继往开来,为社会发展和进步,人民福祉做出贡献。
四、面对现实,应再次降低刑责任年龄。2020年12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事责任年令由14岁降为12岁,这应该是一次社会进步。然而,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小孩的身体成长和智力发展也不断变化,早熟已成为一种趋势,巜中华人民共和国末成年人保护法》立足点该是保护广大未成年人不受侵害,而并非让其成为未成年人犯罪的保护伞。网载大连13岁男孩蔡某某,将一名10岁女孩骗至家中强奸末遂便将其杀害;湖南12岁男孩吴某某,因在家抽烟被母亲斥责,便用刀将母亲砍死;某省一名10岁女孩将一名8岁女孩勒死,扔进化粪池,若无其事地随母亲到新疆去旅游。全国未成年人犯罪100案例,让人看罢触目惊心。有一狂妄少年竟在群殴一名小孩时说: 我们是未成年人,杀人不偿命,犯法不坐牢,未成年人这个身份倒成了他们为所欲为的护身符! 末成年人犯罪的低龄化已成趋势,据介绍欧美有些国家对未成年人犯罪刑事追究年令已降止10岁、8岁,以更有效地打击和预防未成年犯罪,保护广大少年儿童安全及健康成长。值得我国参考和效仿。
2025.1.2




作者简介: 都世科,宝鸡市陈仓区人。大学毕业后一直从事新闻采、编和管理工作、高级编辑职称。曾获宝鸡市优秀新闻工作者荣誉。宝鸡市作家协会、杂文散文家协会会员。多年来采写的新闻、通讯、报告文学等新闻类稿件,其中200多篇被《人民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经济日报》、《光明日报》、巜陕西日报》等采用。20多件作品荣获省、市新闻奖。热爱文学创作,近几年在《当代文学家》、《散文选刊》、《都市文苑》等刊物和平台发表数篇散文、小说、杂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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