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礼赞
(文/李含辛)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年满45周岁的中国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被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原来,好好努力,我们都有机会。含辛撰写此文,致敬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伟哉宪法,国之重器。制以精详,规于宏义。为邦之纲纪,导民于正途。启法治之新程,保苍生之权益。
观其条文缜密,法理昭彰。定公民之权责,明政治之规章。年满四五,选举之权得享;才德兼备,主席之位可当。从政治于民主,向和谐于富强。
夫宪法者,如星之耀,似海之藏。护自由之境,立公正之梁。使社会秩序井然,令国家根基稳当。岁月悠悠,其威不减;民心凛凛,其德永彰。
岁月相催,宪法恒昌。守此根本,兴我家邦。亿万人民共仰,千秋大业同匡。愿其光辉长照,佑我华夏永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