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刘士广,是村民代表,来自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您们好!感谢您们能在百忙之中审阅我的反映材料。我反映的是相关单位人员Q占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古恰镇哈友村村民集T土地的问题。以下为具体反映事实与原因:
我是黑龙江省大庆市肇源县古恰镇哈友村的一员,哈友村工作人员、古恰镇人民ZF和肇源县林C的领导将哈友村“东北沟子”2600多亩耕地内包括 700多亩牧场委托管理协议给了大庆某霖鹅业养殖有限公司,也包括肇源县林C局无偿退回哈友村W会300亩耕地(没有书面协议)
该流转协议直到2024年6月,经大庆市电视台记者采访才被村民知晓。土地流转期限20年,耕地流转价格每亩20元。我认为“东北沟子”土地应为哈友村集体所有,有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和村民领取占地补偿款为证,但是肇源县自然ZY局告知“东北沟子”土地性质为国有,由肇源县林C局监管。
哈友村21 户村民占地补偿款过低,每平方米1元。哈友村相关工作人员将哈友村薛家围子草原 62.83亩未经审批卖土,占地5.96亩建四合院等。
我认为哈友村土地资源1994年响应国家号召开垦成耕地,截止2019年老百姓已经耕种25年,在2019年是怎么“变”成国有草原的?
(一)1,哈友村土地使用证(2012年颁发的)
2,哈友村委SJ:张某武出具的情况说明。
3,哈友村W会2016年“东北沟子”Z地补偿款3265540元。
4,哈友村村民2016年东北沟子Z地补偿款每平方米1元。
以上证据足以证明“东北沟子”土地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是哈友村的。
(二)1,肇源县林C局依据哪条法律法规把哈友村土地资源上的附着物用旋耕机、挖掘机拖平的(七八百亩的庄稼夷为平地)
2,肇源县林C局2019年把哈友村土地资源“抢”到手,自己给自己颁发个国有草原使用权证,程序合法吗?
3,肇源县林C局为什么“抢”来的资源要过三手,第一手委托管理给肇源县粮食集团,第二手,从粮食集团委托管理给古恰镇人民ZF,第三手,再从古恰镇人民ZF委托管理给王某伟,怎么不是草原承包合同?
4,王某伟是肇源县林C局原局长范某荣的亲家,又是古恰镇人民ZF原DW书记:张某的妹夫,违背委托管理协议条款,继续种地,这番操作合法吗?现在我要求各单位处理,均被拒绝。
5,以租代征,毁草卖土“东北沟子”王某伟卖土36.52亩,“薛家围子西”哈友村工作人员张某武卖地62.83亩。
我的具体反映请求及媒体曝光的诉求:
1,希望相关部门处理把抢走哈友村集体土地2300亩,无偿退回。
2,赔偿哈友村三次“拖平攻坚战”的庄稼毁坏经济损失,分别是2016年,2019年,2022年,并追究相关部门的主体责任。
3,严肃查处相关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规的行为,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最后,我承诺,以上所反映的内容真实可靠,并愿意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予以重视,请全面审查本案,作出公平与符合情理的裁决。也希望社会媒体及正义之士能够伸以援手,帮助我们普通百姓主张权利,伸张正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