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吴家宝
三
“说嘴打嘴”这话是肖梅对我说的。我问她这话是听谁说的,她说是听母亲说的,她母亲跟她说这话是祖上一辈辈传下来的。
我清楚地记得肖梅来我办公室是千禧年夏天的某个下午。她要把上初中的次子转学到县城的中学来学习,问我有什么捷径。我说你得找一门在县城里居住的亲戚,把孩子的户口转到亲戚家的户口本上才行。她说这没问题,孩子的本家叔伯有在县城机关里工作的。我说那就行了。闲谈正欢时,不知她的哪根神经搭在了废弃的旧电池正负极上,说:“哎,我问你,你干爸当初给你介绍的那个花大姐,他们两口子现在过得咋样了?”
“唉,小孩子没了娘,提起来话就长,真是一言难尽啊。”
“怎么个情况,快说出来我听听。”
“我干爸家的侄女在那位连长转业前就去部队跟他结婚了,连长转业后被组织部门安排到城关派出所任副所长,这十几年他们的小日子过得是顺风顺水,可天有不测风云,去年的夏天,这个副所长酒后骑摩托车回家,因为车速太快,把在公路边跟人聊天的一个农民给当场撞死了,他自己的右眼也被路边的树枝给戳瞎了,悲剧啊。”
“这事怎么处理的?”
“开始的时候,县局领导出于对干警的关心和爱护,准备将此次的交通事故淡化处理,让副所长本人掏五万,局里拿一万出来赔偿死者家,公职保留,死者家也表示了同意。可这位副所长却硬说自己被拦路抢劫,被歹徒用棍子打伤致残,不承认自己犯了交通肇事罪,还说自己才是受害者。”
“这真相到底啥情况?哪个讲的话才是真的?”肖梅的脸上此时充满了疑惑,眼睛较前似乎更亮了。
“死者家属拿不到赔偿款,就把死者的遗体存放在殡仪馆拒绝火化,天天到县里闹,说什么官官相护,鉴于这个实际情况,也就只能公事公办了。”我答非所问道。
“怎么个公事公办法子?”
“先把副所长收监羁押。就是先抓起来关进看守所等法院开庭审判。”我怕肖梅不太懂这些专用术语,用白话解释着。
“哦,你们当时就没把他抓起来,怪不得人家到处闹呢。”
“这副所长当时正在医院做眼球摘除手术,因为这是过失犯罪,其间已办理了取保候审手续,这要等手术后的病情稳定了再对他采取强制措施。这也是有法律规定的。”
“你们判了吗?”
“判了,一个月前才判下来,但这个副所长不服,现正在上诉着呢。”
“不会是冤案吧。”
“有证人证言、勘验笔录、法医鉴定等材料佐证,再说了,开庭时还有交警大队负责勘验的队长出庭作证,都是直接证据,冤不了他。”
“案子是你办的?你知道的咋这么详细?”
“案件是庭长亲自主审的,我回避,连合议庭讨论时我都不能在旁边,这是审判纪律。”
“怎么判的?”
“判了有期徒刑三年,是实刑,不是我们民间说的那种虚刑(缓刑)。”
“判得重还是轻?”
“因为他拒不认罪,拒绝赔偿,庭长说你就是判他个缓刑他都不服,都会上诉的,与其这样,不如就给他来个满贯,所以,就按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前款的规定,顶杠判了他三年(97版刑法)。”
“这里头你没使暗坏吧?”
肖梅的这话一出口,我立即涨红了脸,圆瞪双目直视着她,说:“肖梅,这话你可不能乱说啊。本来这个案件的影响就很大,开庭时好多家的媒体都在现场,再说了,这个案件是经过院审判委员会集体讨论后才决定判他三年徒刑的。我的话天地可鉴!”
肖梅“噗嗤”又笑了,说:“看把你吓的,我是故意逗你的,当初要是你胆子稍微大点,说不定我们俩早就成一家人了。”
我脸又被她说得绯红且红到了脖颈。
眨眼间,肖梅说:“小时候我妈曾经对我说过,这过头的饭能吃,过头的话可不能说啊,搞不好这说过的话就能应验到自己身上,这就叫‘说嘴打嘴’。这不,这副所长现在不是被绑的比别人更紧些了?”肖梅感慨道。
“主要是这副所长太固执,属咎由自取,怨不到别人身上。”我说。
“这花大姐眼瞎啊!”肖梅昂头朝办公室的天花板看时说道。
“她眼又没瞎,是她丈夫眼瞎了。”我更正着肖梅的话,说。
“我说的是花大姐她眼真瞎啊!”
“她眼没瞎,是她丈夫眼瞎了。”我重复着刚才说的话。
“你真够笨的,没理解我的话。我说的是花大姐她当初没跟了你(结婚),眼才是真瞎呢。现在好了,一罐尿都被她踢翻了,啥都没了。”肖梅揶揄地朝我笑着说。
我“哦哦”了两声,结结巴巴地说:“这……这可能就是我们平常所说的命吧。”(完)
吴家宝于2024年7月26日
作者简介:吴家宝,1962年生于安徽凤阳。1982年招干进入凤阳县人民法院,员额法官(一级),中共党员。1993年学习写作,作品散见于《滁州审判》《滁州日报》《法制日报》及中国法院网、安徽省高院网等网站,作品曾获滁州市中院一等奖、省高院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