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心存善念,文明驾驶
——读鲁迅先生的
《一件小事》有感
魏新功
每次听说身边环境和看到法制节目中的车祸肇事逃逸者,都会想起初中语文课本里学过的鲁迅先生的作品《一件小事》,每次都会情不自禁为他笔下的车夫点赞。从鲁迅的描述中可以看出,发生碰撞致使女人受伤,责任全在那个衣衫破烂的女人身上,作者说她当时是在毫无意识中稀里糊涂地过马路。虽然车夫紧急停步但还是挂上了她,她倒地了。按理说,这样的情况,车夫可以视而不见,拉着“我”奔往目的地,然后继续载人赚钱,可是他没有,在“我”有点不高兴甚至怨恨的情况下,他搀起那个女人去了警署(类似于交通事故后的自首),主动承担起了交通碰撞责任。于是“我”眼中的车夫高大了起来,以至于要榨出“我”皮袍下面藏着的“小”来。
习惯造人,有什么样的习惯,就会成为什么样的人。读王鼎钧先生的短文《出乎自然》,他叙述:卫灵公与南子在宫中闲聊,听见王宫外的马路上有车远远驰来,从车轮震动地面的声音可以判断车上有人。马车一步一步走近王宫,然后响声稍稍停顿,根据声音判断人下了车。
马车走过王宫,重新恢复较沉重的响声,声音判断马车的主人回到了车上。南子对卫灵公说,车上的人一定是蘧白玉。卫灵公半信半疑。第二天一问,果不其然。卫灵公问南子怎么知道的。南子说,依照规定坐车的人经过王宫门外要下车步行,当时深更半夜,路上连一个人影都没有,除了蘧白玉这样的君子,谁还肯遵守这样的规定?
读这个故事的人,有人说蘧白玉虚伪,有人说他迂腐。这样说的人显然都认为自己很聪明很现实,深更半夜路上无人又会影响到谁呢?可是,头上是天,脚下是地,民间俗语“抬头三尺有神灵”!自觉遵守规定不能仅仅在大庭广众众目睽睽之下,更重要的是成为习惯。现在城市里行走的夜行驾车人,半夜看见红灯亮了,也没有值勤的交通警察,尽管马路冷冷清清没有别的车辆行人,如果驾驶人仍然能停下来等绿灯亮了再通过,他们也就和蘧白玉一样,是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已成习惯。
能够把美德化为生活习惯的人是可敬的,这样的人越多,社会安全系数就会越高!社会安全系数越高,这个社会才会变得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看看当今社会,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小到摩托,大到大型装载车,行驶于马路,会开车的人不计其数,可是会文明开车的人又有几何?多少鲜活的生命都因一些人的不文明开车不负责任而停止呼吸,多少家庭因车祸而罩上阴影。城市里马路上一些人无视红灯照常行驶,一些人酒驾,一些人超速,大车司机疲劳驾驶,一些人玩手机走神出车祸,一些人超车互不相让,一些青年和未成年人心理变态样飙车拍视频……种种不文明驾驶者完全把别人和自己的生命当儿戏!每当看到车祸肇事者,撞了人完全是自己的责任却连忙逃走,明明能救活的人就因为他们心肠的冷酷而耽误救治失去生命时,心里就会重读鲁迅先生的《一件小事》,同时就会对车夫肃然起敬!我想我们所有的驾车人都应向鲁迅笔下的车夫致敬,所有因自己不遵守交通规则而导致不良后果的“车夫”都应像小说里的车夫学习,心存善良,尊重生命,遵守交通规则,承担责任,文明驾驶,只有这样,我们的马路杀手才会减少和杜绝!

作者简介:魏新功,文学爱好者,现就职于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气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