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钟礼胜,来自深圳,我的电话: 17722838110。感谢您们能在百忙之中审阅我的反映材料。我反映的是我的载客人的客车被人为破坏,相关单位的工作人员不依法处理的问题。现将具体反映事实与原因叙述如下:
我把车停放在深圳龙华新区竹青工业园,违法犯罪分子柴卫平和孙玉正在2020年4月27日(凌晨)1时40分58秒出现在监控中,去给我的粤BP5332大型青年客车57座位一层半载客人客车发动机里面去放白糖(从加机油入口处倒入的)。
并且柴某平和孙某正他们二人也是有计划、有预谋、有组织的故意破坏交通工具的犯罪行为。
我发现以后,就马上报J了的,被深圳市GA局龙华分局福民PC所处理,负责该案件的工作人员将违法犯罪处理成故意毁财的治安案件。
我认为深圳市的相关部门和领导负有不可推卸责任、把柴某平的行为处理成故意毁财的治安案件拘留十五天。把孙某正的行为以证据不足(无罪释放)。
我认为,柴某平和孙某正的行为是有计划,有预谋,有组织的破坏交通工具的行为,性质极其恶劣,手段极其残忍。我不服以上处理结果,上访到深圳市GA局,深圳市GA局,但是维持龙H分局处理结果!
相关部门叫我行政复议,我没有在15日内上S,后面上S了,深圳市GA局、深圳市GA局龙华分局以超出行政复议15日的期限为理由,行政复议F院驳回我的请求,后我逐级反馈求助无果。
最后,我恳请上级部门及领导关注此案,对违法乱纪的人按照相关法律追责处理;对涉及此案的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追责;对给我造成损失的赔偿经济损失。我承诺,以上所反映的内容真实可靠,并愿意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予以重视,请全面审查本案,作出公平与符合情理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