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杨庭均,与吴春芬是夫妻,您们好!感谢您们能在百忙之中审阅我的反映材料。我反映的是发现社区工作人员杨某洲打人没有处理结果,也不赔偿的问题。以下为具体反映事实与原因。
我老婆吴春芬是小学文化,今年59岁,家住西充县南台街道永清社区。
2024年3月14日,15日,16日三天时间,社区工作人员杨某洲私自转移变卖社区的不锈钢圾垃筐,到西充县五里店废品收购站,这个是集T财产。
我当时是到社区水厂处问何时开始做加工面,我看是废品,而且是社区的集T财产,于是就把收购站的车辆就用手机拍下图片,并打算去告到县纪W。
2024年6月12日下午5点30分,杨某洲到我家里,说水库放水的事,他作为工作人员,却给我发无印章的通告,还要求我执行。
我觉得不合理,拒绝执行,杨某洲开始大骂,后双方发生争执,我的妻子吴春芬当时也在现场,老婆找他理论,双方拉扯中,我老婆吴春芬被他甩出去,倒地致伤。
后经医院诊断为内骨骨折。我报J后,西充县PCS介入,除了双方行Z罚款200元,也一直没有拿到对方的任何行Z罚款通知。
我老婆住院期间一共花费4000元的医疗费,也没有给任何赔偿,我多次询问PCS,但是至今没有处理意见。
我老婆被打伤后多次向四川省12345,四川省南充市12345,及南充市纪W,西元县纪W等相关单位要求处理结果,但是至今没有任何回复。
我恳请上级相关单位严肃处理此事,对杨某洲私卖集T财产的事依法追责,并赔偿我的医药费,精神损失费等各项损失。
最后,我承诺,以上所反映的内容真实可靠,并愿意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予以重视,请全面审查本案,作出公平与符合情理的裁决。同时也希望相关媒体及正义之士伸出援助之手,为我们普通百姓发声,维护我们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