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付开呈、苏新艳(夫妇),您们好!感谢您们能在百忙之中审阅我们的反映材料。我反映的是和南京某然之家新材料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后,对方不履行的问题。以下为具体事实与原因。
2022年8月3日,我们在抖音上看到南京某然之家新材料有限公司,发布的重钢结构房的广告,于是加其微信进行了多次沟通。
2023年5月3日,我们与某然之家签订了《钢结构别墅整体材料销售合同书》,约定由某之然提供材料并承建位于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荆姚镇荆姚某村(街道)装配式重轻钢结构别墅,合同总价458579元,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3月24日至2024年3月23日,并约定了违约方承担按违约所涉及的合同金额的30%的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我们按时向某然之家共支付了405849元,并向施工的人员支付了27800元(运输费6800元、外架费12000元、吊机费2800元、瓦工费5000、小件物品费用1200元),我们实际共支付了426649元。
而某然之家并不具备装修能力,在签订合同时却欺骗我们带装修,并且在2023年12月16日寄给我们的新的协议书中承认了之前向我们承诺的拎包入住,即某然之家交给我们的应是完整的装修好的钢结构别墅。但某然之家不仅没有履行装修义务,也没有充分履行供货义务,材料只交付了107740.73元。
我们多次催促某然之家履行合同义务,但是对方一直拖延履行,甚至表示没有履行的能力和意愿。
我们按时履行了合同义务,某然之家只部分履行了合同义务,甚至拒绝履行合同剩余的义务,某然之家的行为严重损害了我们的合法权益,给我们造成重大损失。
我们为维护合法权益,申请向FY进行S讼。因为这件事没瞒住家里老人,导致住院,上个月5日人走了。
在2024年11月5日号,晚上8点多来到某然之家公司门口,在这里给老人烧点钱,结果一下车就被围殴了!当时就报J了!在J局,对方一直都不出面!
一直到今天11月7日,我们在PCS,打人方一直不出面解决问题,我们现在恳请上级单位对欺骗行为的行为追责处理!
我们恳请相关部门及主管领导关注此案,切实帮助我们维护自身权益,并要求某然之家公司履行以下内容。
1、解除签订的钢结构别墅整体材料销售合同。
2、返还我们材料货款327909.32元。
3、返还我们垫付的运输费6800元,外架费6000元,瓦工费4000元,吊机费2800元及小件物品费1200元,合计20800元。
4、返还我们将要用于别墅装修的瓷砖及人工费80000元(预估)。
5、支付我们违约金137873.7元(458579*30%)。
6、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及精神损失。
最后,我们承诺,以上所反映的内容真实可靠,并愿意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予以重视,请全面审查本案,作出公平与符合情理的裁决。同时也希望相关媒体及正义之士伸出援助之手,为我们普通百姓发声,维护我们合法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