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的被请求人一般指有确定的被请求人姓名或者名称,有确切的住址或者地址。被请求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求人应当提交被请求人的主体资格信息查询相关材料。
(三)请求书请求人应当提供请求书正本一份并按照被请求人的数量提供相应请求书副本及有关证据。一个案件只能涉及一个专利号、一个被请求人;涉及同一专利权人的多个专利号或者同一专利号多名被请求人时,应分别填写请求书并分别立案。
(四)授权委托书。请求人可以委托1-2人作为代理人,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时,必须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五)专利证明文件
1.专利证书、专利公告文本
请求人应当提交专利证书及专利授权公告文本(公告页、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复印件,并提供专利证书原件以供核对。
2.专利法律状态证明
请求人应当出具专利登记簿副本原件,或者专利证书和当年缴纳专利年费的收据等能够证明涉案专利有效的证明。
3.专利权评价报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涉及专利侵权纠纷,请求人在应当出具由国家管理专利工作部门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
(六)实施专利侵权行为的相关证据请求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被请求人实施侵权行为的相关物证、书证等证据。当事人提交证据材料时,应当提交证据材料清单一式两份,签名盖章,注明提交日期。
五、许昌市专利侵权纠纷案件线索的联系途径
1.联系电话:0374—2977066。
2.邮寄地址:许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许昌市魏都区半截河街道龙兴路西段)
六、相关文书模板(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即可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