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文化名片(11)——有温度的法官
——洛阳白江永撰文
世人皆知白居易是中国文学史上负有盛名,且影响深远的著名的唐代大诗人和文学家。说起白居易,不由得耳边就会响起:“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卖炭翁,伐薪烧炭南山中;最爱湖东行不足,绿杨阴里白沙堤;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千呼万唤始出来,犹抱琵琶半遮面;日出江花红胜火,春来江水绿如蓝。能不忆江南?一道残阳铺水中,半江瑟瑟半江红;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然而,知道白居易是“断案清廉、依法办事”的大法官的人就很少了。
白居易出生于“世敦儒业”之家,崇儒尚法,兼采道、法。他强调施“仁政”、“勤政令以抚之,推诚信以奉之”、“高其科,重其吏”、“准法科罪” 依法治国。不能“猛政”、“严刑”,力主“肉刑可废不可复”。主张“理大罪,赦小过”、“止狱措刑”。认为只有通过大兴教化、廉耻,才能减少犯罪,才能刑措不用。认为只有百姓丰衣足食,才能遵循礼教。
白居易最先做的实职官是陕西周至县尉,承担着“县公安局长”的职责。做过拾遗、参军,又做过江州司马(军内法官),忠州、杭州、苏州刺史,后又历任刑部侍郎、河南尹、太子少傅、刑部尚书等职。在当时,行政兼理司法,“省察治状,黜陟能否,锻治冤狱”,无所不包。他担任的每一个职位都与“法制”息息相关,百姓美誉他是“贤刺史”。正是这些从政经历,特别是授任刑部,使白居易接触、审问、断判过很多形形色色的要案、奇案。 白居易初任周至县尉。李、赵二乡绅,互讹田产到县衙告状。赵乡绅贿赂了一条肚内装满银子的鲤鱼;李财主贿赂了一个塞满银子的西瓜。次日问案,赵乡绅忙不迭地说:“大人,小的是个愚(鱼)民,我的理(礼)长。”李财主也抢着说:“老爷,我是个瓜人,我的理(礼)大。”白居易脸一沉:“什么理长理大?堂上有法,有理不在先后,你争他抢,成何体统,低下头去!”哈哈笑道:“我耳聪目明,用不着你俩敲着窗子给门听,更不喜欢有人暗通关节。来人,把贿赂之物取来示众。”衙役当众抖出银子。白居易又说道:“自古衙门面朝南,理在后面钱在先,本县改衙面朝北,钱路堵门理通天。”接着厉声喝道:“大胆刁民,胆敢公然贿赂本官,贿银充公,救济贫苦百姓,今日判你俩‘买衙贿官’之罪!按大唐律各打四十大板!”随即抽签掷地,“收监!”众百姓们无不拍手称快,喜出望外,奔走相告。
白居易任拾遗时。郡守举荐张乙人品清高可任官职,廉使认为张乙时而圆通,时而耿介没有常性,怪罪郡守举荐人不当。白居易断判:“退居隐藏的人,自然应该是销声匿迹;于世以济时艰的人,则难以背弃世俗。张乙时而圆通隐藏,时而名声很大,没有常性,是随时被身外之物所牵累和凝滞的人,只是徒有清高的虚名。兼济天下难道凭借的是超凡脱俗,不同尘世来往保全纯真吗?郡守应当听从举荐不当之批评,以谨慎选拔那些没有常性的人。”
白居易任杭州刺史时。王景娶妻三年没有生孩子,公婆要他休妻,妻子说:“我娘家已经没有人,我将归到哪里去。”白居易说:“娶妻为传承后代,却不能生出孩子,从‘七出’礼上说是容许逐出家门的。但离开了婆家却没有了娘家可归无所依靠,从道义上说是不能抛弃她的。既然结婚三年没有孩子,就接受天意吧,不要过责于妇人,不要叫她离去。”在女性地位低下的中国封建社会,白居易充分考察情理,在尊重律法的前提下为女性伸张正义。充分体现出白居易维护妇女权益的先进思想。
白居易由科举入仕,不墨守成规,拘泥于程式。他有较高的文学修养,又常年主政一方、听讼断狱,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在断案、判词上大胆创新,通过比喻、用典、借代等通俗易懂的语言,摒弃高冷的词句,提前将公正、仁政、人情、体恤、利弊等注入判决之中。白居易的《百道判》,成就了他在中国法律史上非常重要的法律思想家的地位。他的判词成为自晚唐到五代、宋、元、明、清科举考试的范本,也是千百年来司法工作者断判审理的一个依据。他的判词遵守法理又合乎情理,使当事人以及百姓能够欣然接受。让千年之后的我们,依然能感受到当时司法的温度。原创不易,欢迎转发分享留言点赞赞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