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腐败分子与仁政
一、“仁政”是孟子政治思想的核心 “仁政”学说是对孔子“仁学”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孔子的“仁”是一种含义极广的伦理道德观念,其最基本的精神就是“爱人”。孟子从孔子的“仁学”思想出发,把它扩充发展成包括思想、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施政纲领,就是“仁政”。“仁政”的基本精神是对人民有深切的同情和爱心。
毛泽东 《论人民民主专政》:“我们对于反动派和反动阶级的反动行为,决不施仁政。”
二、“邓小平说反腐下不了手会丧失人心”。在邓小平一生的革命生涯中,他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党的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郑重提出了增强党的拒腐防变能力这一历史性课题,并围绕在新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如何开展反腐败斗争、如何认识我国反腐败斗争的前景等问题,作了一系列深刻精辟的论述,具有深刻的启示意义。
邓小平:“中国要出问题,还是出在共产党内部。”邓小平关于廉政反腐的“十大忠告”(详见人民论坛)
三、我们不仅提倡仁政,而是必须仁政。仁政,而绝不是对腐败分子和犯罪分子实行仁政。对人民必须仁,对人民的敌人必须狠。对腐败分子、犯罪分子的仁慈,就是对人民的犯罪!中国共产党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政为人民”。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必须搞清楚,来不得半点模糊。必须加大犯罪的代价,让犯罪分子犯不起罪。“贪腐几个几亿,坐牢十年八年,先受罪,出狱在享乐。”……废除腐败分子的死刑,贪污腐败更严重,更广泛……必须恢复腐败犯罪的死刑。
四、对腐败分子的宽容就是对人民的残忍。
反腐败斗争关系到党和国家生死攸关的大事,与腐败分子的斗争不是人民内部矛盾,对腐败分子的宽容和仁慈就是对人民的残忍。
腐败分子尤其是腐败官员引起了社会的极大公愤,被绳之以法的腐败分子人民感到由衷欢欣。
腐败现象不会轻易地推出历史舞台,"扫帚不到,垃圾照例不会自己跑掉",唯有严肃法制,以雷霆之力贯之,才能最大限度减少腐败分子和缩小腐败分子的地盘。必须毫不松懈打持久战。法制,绝不能在量刑标准上打折扣。废除对依法判处死刑的贪官的死刑,那么所有的贪官都会弹冠相庆,因为无论怎样都可以保住性命了,能保住性命就可以"留有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就是在吃牢饭期间也可以享受人民大众所不能享受的奢华,将来东山再起必定是"子系中山狼,得志更猖狂。"这正是要害之所在。被判处死刑的贪官绝不从轻改判,否则,法律的威严何在,国家法制的权威何在?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又从何保证?巨贪们恣意践踏国家的利益,人民的利益,践踏国家法律,使国家和人民的利益蒙受巨大损失,对他们依法重判是他们罪有应得,对他们的宽容和姑息就是对人们的残忍,对国家威严的玷污!对法律的亵渎。
虚无实有2017.11.29(后载2019/3/7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