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 明媚(散文)
她原本是岭后村一户姓王人家的二女儿。家里一共兄弟姐妹八个。她四岁的时候家里四个孩子。父亲去了岭前很远一户姓冯的人家里做工。看到那户人家条件还可以,起码是雇得起他这样的穷苦人帮着干活的。她的母亲老实懦弱,便也同意了父亲的要求。于是在她幼小的童年时光里,她总会记不起自己的名字。从四岁开始所有村子里的大小孩子看到她都会拍手唱道;小老冯,快点来。小老冯,快点来!她实在不懂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于是她也跟着那些小人们大人们跑,一边跑也一边拍手跟着唱;小老冯快点来,小老冯快点来!
大概到了十四岁,她才开始读书了。开始知道她原来是早就有主的-而那个姓冯的男孩,这中间她是见过一面的。只记得脸很小又很瘦,没等看清楚她就羞涩的躲了起来。
到了20岁她的婆家人开始上门催促结婚。母亲出去借钱给她做了一床被褥。那个姓冯的年轻人牵着一头驴把她接回了家门。去了婆家才知道,婆婆病恹恹的,从没干过体力活的她开始学着做饭出去上工,不仅要照顾公婆,还有一个马上要结婚的二小叔子四岁的小姑子和一个五岁的小叔子。
日子实在很苦。也不像她父母想的那样。从她有了大儿子开始,家里家外她已经是顶梁柱了。因为她去的第四年婆婆走了。这也意味着她这个长嫂也同时是三个孩子的母亲了。她开始在冬天的时候把自己的花棉袄脱下来,给三小叔子穿着去上学。帮着小姑子洗脸梳头喂饭。因为她遗传了母亲的老实懦弱,家里的另外一个妯娌是可以随时欺负她的。当着她男人的面告她的状。那时候她的丈夫恰好当上了村民小组长。所以对她更是无暇顾及。有时候因为她干活慢,便也斥责一顿。也有时候因为二弟媳妇告状,而动手打过她。她总是默默的哭,也不告诉娘家人。渐渐的她又生了两个儿子都长大了,她开始觉得丈夫慢慢的变得有了耐心。甚至怕她病倒老去。开始四处寻医问药,只是那时候她的年纪已经60多岁。美好的韶华已经随风而去。能激励她好好活下去的,便是她的三个儿子。个个听话懂事。那些苦难的岁月里她开始偷着喝点老烧刀子,开始偷着抽老旱烟,以此宣泄她的疲惫和孤苦。她年轻的时候大高个子,眼睛水灵灵的又文文静静,可现在老年斑几乎占据了她大半个脸庞。稀疏的头发苍白无力在风中飞舞。她总是无比珍惜的用小发卡子将它们一一团起来,散开了再团。她说我~看你的头发那么厚多好啊,年轻多好。她又说时光真的很快前一秒她还在上山种地下一秒腿走不动了。
“你这辈子最大的理想是什么呢?”我问。她说;“我没什么理想。年轻的时候只希望我的孩子们不被饿死。现在就希望他们都好好的”,“那你觉得你的丈夫是爱你的吗?”她说“爱是什么呢?如果爱当年也不会打我。如果不爱现在也不回来天天守着我怕我病倒。他天天给我按摩洗脚,我们85岁了从来没有分开睡。就像你们主持婚礼说的这是不是叫白头偕老?我们从结婚到现在,都保持了对彼此情感的忠诚。对家庭高度的责任感。反正我是对他好的。一辈子只听他的话。我们不懂爱情,过日子靠的是将就,能陪伴到老就是给对方最大的最好的爱了。”
她喃喃的说着她的过去,像是在读一本和青春有关的书。偶尔有泪光闪动她就把头仰向天空。她的腔调很平淡,语句很平实。没有我看过的爱情小说轰轰烈烈跌宕起伏,也没有我看过的哲学书深奥玄乎。她只是喃喃的说着她的一生,眼睛时而光亮时而混浊。她很愿意对我倾诉她的故事,直到天黑她才开始想着回家。
可我还是感动的。感动于生命的平凡与人性的伟大。愿她永远安好吧!那个曾经不谙世事的小老冯,那个穷苦年代五个孩子的母亲!那个很愿意和我做忘年交的王家二女儿!

作者简介;孙杰,辽宁省大连人,笔名明媚。婚庆主持人。热爱写作朗诵旅行烹饪。
最喜欢的一句话;阳光总会照耀有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