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头条]品赏贵州作家刘应举老师的佳作《晨间寄语373》「飘舞的剑」(6039辑)

今日寄语
捡垃圾,在城市生活中似乎是一种常态,人们见怪不怪。然而,近年来干这行的人普遍年纪偏大,七八十岁的占比不小,我有时候会住足多看几眼,有的已到行动蹒跚的地步,本该是安享天伦之乐的时候,如果不是生活所迫,哪里还在太阳当空时去翻动臭气熏天的垃圾桶?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往往光鲜亮丽的背后,总有过苦不堪的痛,而这些老人,我不知道是否有过光鲜亮丽,而时下的青筋凸显,那爬满面庞的皱纹,目不斜视的盯着垃圾桶的每一层,感觉好心酸好心痛…。
没有谁与他们搭讪,在投去不同的眼光中,他们也似乎感受了许许多多的世俗,所以他们毋庸去看别人的脸色,从一个垃圾桶走向下一个垃圾桶…。我以为,那些让人拿捏不清的小程序中:一位美女看到路边有几个矿泉水瓶时,毫不犹豫地捡起放到自己精致的手包或挎包里,再遇,会脱下外衣,扎住袖口,再往衣袋里装塞,看似取悦于公众或搏得流量,然则从另一个侧面,也是一种体会积金的尝试,正面的意义,没有职业上的高低贵贱。有人说,没有穷过三年五载,体会不到世人背后的咬牙难挨和泪痕…。
我看到过一篇纪实文章,某处农人,从春播到秋收,一直在那“一亩三分地”里忙活,等到打场晒麦结束,颗粒归仓后,关上门,带上乞讨用碗钵家伙什,便流落他乡,沿途乞讨,到得年关回来过完年,又是春播,年复一年…。据说那里已经成了习惯,一点也不觉得丢人。有记者跟踪他们年关回家,哇塞,大都窗明几净,小楼庭院,让人惊讶咋舌。
捡垃圾与乞讨内容各异,但性质相似,都是为了生活,还是一种活法。捡垃圾可以叫拾荒者,也叫城市矿工,还有叫边缘掘金人的…。乞讨,不好听的说法叫“要饭”,而上述纪实文章中,被视为一种职业,不管如何称呼,皆是出于无奈或“食为天”。马未都说,博士会杀人,文盲会施舍,一个是人性的原发,一个是道德的高尚。两个完全不同的层面,却道出了许许多多的,人在生存生活道路上的差异与不同,“雷公不打吃饭人”,拾荒与乞讨,又怎样?
[合十][爱心][握手][玫瑰][抱拳]
2024.5.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