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的郡县制出现于何时》
文/张志良(甘肃)
《秦始皇本纪》中有:秦分天下以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更名民曰“黔首”。“郡”制的出现,一般大多数人认知上是从秦开始的。其实不然,这种“郡县”管理社会事务的方式,应该说是秦以前的时候就已经有了。《风俗通》云:“周制天子方千里,分为百县,县有四郡。《左传》说: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秦始皇初置三十六郡以监县也。”在《匈奴列传》言秦昭襄时,有陇西、北地、上郡,筑长城以拒胡。是秦之北鄙于上郡外,固有陇西、北地二郡。
郡县制度,兴起于春秋,到战国进一步确立。《管子.立政篇》提出分一国为五乡,分一乡为五州,分一州为十里,里以下为十游,游以下十家为什,五家为伍的地方行政体制。《周官》中提出了王国百里之内分为六乡,百里之外设遂(每遂设遂大夫掌理政务),遂以外为稍、县、都的构想。
由此而证明最迟春秋末年以后,郡县制已经开始出现。
张志良,男,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人,庆阳陇东学院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庆阳市范仲淹研究会及庆城县范仲淹研究办公室成员。中国散文诗研究会作者联谊会会员,喜欢文学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