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做人可为 不可为》
文/ 郑治全
理想之事毕生守为,
家国之事始终猷为。
认定之事奋发营为,
正义之事敢作敢为。
钟爱之事有所作为,
掌管之事治而无为。
品行之事多多修为,
权力之事杜绝胡为。
违规之事切莫妄为,
欺人之事绝不可为。
待人之事诚实操为,
是非之事避而不为。
求人之事默默寡为,
帮人之事尽力而为,
(2024.3.18)

【作者简介】
郑治全,大学学历,一生从戎,大校军衔。陕西省诗词学会会员,澳华诗歌艺术联合会会员。曾长期从事部队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管理工作理论研究。部分作品和论文曾入选《中国军事文库》、《中国领导科学文库》、《中国素质教育报告》等大型书刊。喜爱文学,闲暇时间创作的诗歌,散文,先后被《人民军队》、《陕西日报》、《陕西工人报》、《陕西诗词》、《文化艺术报》、《世界诗人》杂志、《澳华诗艺丛刊》、《诗路诗刊》等报刊以及《人民日报》网、《延安红云平台》、《都市头条》等多家网络平台刊用。
愿与书籍为伍,因为读书就是力量。愿与诗歌相伴,因为快乐藏在诗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