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旅居美国的龚如仲(Ralph)老师一生经历非凡,大学毕业后参与中国援建非洲坦赞铁路做英语翻译,后来回国进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做英语播音员兼记者,几年后又调入国家轻工部,随即被派往美国开展工作,从事国际贸易三十余年。退休后,重拾早年的文学爱好,舞文弄墨,陶冶情操。他将自己多年在国际商场打拼的切身经历,精心撰写成文,由台湾采薇出版社在台北出版发行。
龚如仲(Ralph)老师的文章没有政令宣传和八股说教,完全以轻松的文笔,现身说法,向读者娓娓道来,如数家珍。正如采薇出版社社长胡志成先生在本书序言中所说:作者在以事实、实例详细介绍中国的政情民俗、所熟悉的主管国家企业和民间生意人的经历、成功和受挫,作者借鉴、警戒之后,为有意来中国大陆经商的朋友们精心撰写的“入门需知”,和实务进阶的“教战守策”。
亦如作者所说:“比尔盖兹、乔布斯和巴菲特离我们实在太远了;而王永庆、李嘉诚和马云的成功又让我们这些平凡人难以企及。这些活生生的、视而可见的、让人信服的‘生意人’、‘国企人’才是起步人参考的对象。”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深耕而细作,谋定而后动。山有顶峰,海有彼岸;漫漫长途,终有回转;余味苦涩,终有回甘。努力付出,天道酬勤,相信成功的那天一定不会太遥远。诚然,作者详细深入的剖析,以及对过往经历的侃侃而谈,也算是为所有同道中人提供了参考素材。
受龚如仲(Ralph)老师委托,【鲲鹏文苑】从即日起刊发他人生中出版的第二部文集【东西南北中国人】一书的节选章节《如何在大陆做生意》连载,望有心的读者能够有所共鸣,并希望能有所收获。
【作者简介】龚如仲(Ralph)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英语系毕业,曾任外贸部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驻美国公司总裁。
有关作品:
中国电影出版社出版翻译作品美国动画电影小说《忍者神龟》(Ninja Turtles)。
台湾采薇出版社出版、发行《岁月如重---兼谈华国锋》(此书已被香港中文大学图书馆、美国纽约市市立图书馆、澳大利亚国家图书馆正式收藏)《东西南北中国人---细谈如何在大陆做生意》、《悠然时光》《如仲诗语》《My Life – Family, Career & VIPs》《清风徐徐》。
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出版、发行《悠然斋诗文选》《花儿在身边开放》。
作者现旅居美国,为中华诗词学会会员、中国经典文学网特约作家、台湾采薇出版社资深顾问、奥地利英文网Sinopress特聘专栏作家、北美翰苑古诗词社社长兼总编、海外华英总顾问、帝乡文苑海外顾问、春泥诗社网络文学社顾问。
如何在大陆做生意(七)
(五)诚信待人是在大陆做生意的生存诀窍
在大陆做生意,诚信是为人之本,“诚信”是一种要求生意人在“待人真诚”和“讲究信誉”这两点上都能做好的“真功夫”。在我看来,只有看重“诚信”二字并能为之身体力行的生意人才能在大陆做好生意、大展宏图。
那么怎样做才算是“诚信待人”呢?
从我与大陆人做生意的过程中,我体会到:人与人之间的诚信主要涵盖了“信誉至上”、“本分经营”和“与人为善”这三个方面。
其一,信誉至上
据我观察,中国人,尤其是大陆的中国人,应该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奇特的一类人群。说他们“奇特”,是因为许多中国人(尤其是一些上了点年纪的中国人)平日里或生意上对金钱的交往常常会采取一种令西方人匪夷所思的方式。比如,朋友或亲友间借贷资金(哪怕是巨额现金)时,他们几乎从不要求对方“立字为凭”,几万乃至几十万现金的借贷只凭口头的一句承诺。这说不清这到底是因为他们的“大度”还是“慷慨”?也讲不明这是不是他们依然继承着老祖宗的“君子遗风”?或者说这就是中国人所一贯推崇的“信誉至上”?

我之所以在此提及中国人所看重的信誉问题,是因为我在大陆做生意时确实碰到过不少如此行事的生意人。他们为人极讲信誉,凡答应为朋友出手相助时,他们绝对是说到做到,真可谓“一诺千金”!
当然,我在此谈及中国人的“讲信誉”、“一诺千金”等“奇特之处”,绝非旨在宣杨什么“大陆人是何等的可信”,更不是蛊惑您随随便便地“把大笔金钱在不立书面契约的情况下就轻易借出”(中国大陆的经济欺诈行为是屡见不鲜的),我今天谈谈“信誉至上”的真正用意,无非是想说明一个简单的道理,那就是:在大陆做生意,讲究的就是一个诚信。无论是对待国内的供货商,还是国外的大客户,一旦答应的事,您就该不打折扣地去做到;无论是面对同行还是部下,只要承诺要办的事,您更要有肩膀、有担当!从大处上讲,信誉能够帮您赢得人们的尊重,而诚信可以给您带来事业的辉煌;从小处上说,倘若您在大陆做生意时坚持做到“言必行,行必果”,那您就有可能交到不少肝胆相照的好朋友,而这些朋友将来在生意上对您的帮助和照顾应该是不言而喻的。

我个人以为,生意人最起码的品德就是要本分,要依靠勤劳、精明和真诚来开拓事业,赢取利润(因为“本分”二字本身就是诚信待人的具体体现)。要切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您要知道,大陆是一个层层管辖、法规繁多的国家,对外商来华贸易或设厂经营者的监管甚严。倘若经商者合法经商,当然不会招来任何麻烦;但稍有不慎或偶尔想“冒险求财“,那他们就有可能引火烧身,轻则让这些生意人一事无成,重则让他们面临法律诉讼(甚至牢狱之灾)。
我讲此话并非毫无根据,因为我曾目睹我的一个美国旧相识(一位美籍华人),在中国苦苦经营了十多年,到头来不但没有赚到大把银子,反而落得个“债务缠身、名声不好”的凄惨下场。此公犯大忌的要害处就是想在中国政府允许出口商品“退税”政策上做文章,赚取不义之财(出口商品时,有意报高卖价、并打算和他所谓的“国外买家”串通一气,以此来获取更多的退税款。讲得难听一点,就是企图骗税)。由此可见,任何歪门邪道的非本方经营方式都可能把那些自以为聪明的生意人推向失败,甚至罪恶的深渊。所以,我的结论是:在大陆做生意,一定要本分经营,“犯法的事不做,出格的话不讲”。当然,“本分经营”并非让您胆小怕事、举步不前,恰恰相反,我对“本分经营”的理解是:要让经商者“以精明特显本领,用勤奋赢得尊重,算成本争夺市场,凭胆略勇定乾坤”!

一说到生意人,人们往往会对他们产生“无商不奸”的误解。其实,在我与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地形形色色商人的交道中,我发现:商人圈子里耍奸耍滑者固然有之,但善于助人者,也大有人在。就我个人而言,我很尊重儒商(儒商也可被称之为“德商”),因为这类商人是既能特显他们文化底蕴的儒雅和精明,但又不乏大度、热心和真诚。我总觉得:这个世界上钱是赚不完的。人可以腰缠万贯,人可以富可敌国,但倘若人失去了“人之初。性本善”的初衷,那么再富的巨商大贾也得不到世人的敬重,那么他的家财万贯、妻妾成群也就是过眼烟云、毫无意义了。敬请读者诸君理解的是,我说这些话并非说教,而是发自内心的感概。
“与人为善”应该体现在对外和对内两个方面。
就对外而言,商家生意场中要靠自身的优势来打开销路、扩大市场。为了击败竞争对手,当然要斗智斗勇、尽心尽力。但是,一旦竞争者服软认输,就应当见好即收、留有余地,给人家一条出路。我不主张胜利者一旦得势,就对同行或对对手“赶尽杀绝”。因为真正精明的商家是以德服人,不是以暴压人。

在本书“生意人”的那章里,我几次提到过一桩为“竹地毯专利”而打得不可开交的官司。书中对别人提起诉讼的主角是一位曾经凭其专利产品出口而雄据全国、风光无限的大商家(此公也是一位深受我敬重的合作者)。其实,当此商家垄断了竹地毯产品、随即打压其它“竞争者”之时,他的一位同处苏北地区、同样经营竹地毯出口的同行曾经专门到他公司拜访,并当面向他提出“通过友好协商,可否允许别人也能少量出口一点竹地毯?”提出此建议的目的无非是想在这个出口大商品中分得“一杯羹”、以求公司得以生存。看到别人的真心臣服,按常理,这个大商家应该立显宽怀大度,在有可能的情况下与人家和平解决争端。但令人遗憾的是,这个大商家不但没接受别人的诚意,反而出言不逊、相当绝情。面对此况,向他提出和解的这位同行别无出路,只有下定“置自己于死地而后生”的决心,“即使倾家荡产,也得拼命一搏”!
后来的结果是颠覆性的:面对法律诉讼,这位“背水一战”的苏北老板(被告)动用了各方面的关系,联合了一切可以联合的力量(甚至与外省协作)。持久的“战争”最后有了结果:终审官司判那位原告大商家败诉,被告苏北老板和他的外省“同盟军”胜诉。到头来,那位总想“独霸天下”的原告大商家不仅输了官司、赔了钱财,而且从此一蹶不振。

从上述这个例子,您不难看出:如果当时那位原告大商家与人为善、以诚待人,用一种宽容心态来处理此事,他不仅仍然是中国竹地毯出口的“龙头老大”,同时还会赢得同行们的敬重和感恩。但可惜的是,过分沉迷的利润追求,让他的头脑变得不大清醒;太为强势的垄断地位使他的判断出现了错位。于是乎,一场本来可以避免的“让公司受到重挫”的灾难发生了。一句话,“与人为善”应该是到大陆做生意者的一种生存技巧。
就对内而言,也就是在公司内部的管理上,“与人为善”主要体现在对员工的培养、扶持和提携。
旧商界有一个约定俗成是“规矩”:除了家人(尤其儿子和孙子等“男丁”),对外人是不能传授做生意的本领的。因为老板们担心:别人一旦学会了本事,就有可能抢了自己的饭碗。

然而在世界发展到如此进步的当下,这种家族性落后的观念应该改改了。所以,我认为,老板们在“与人为善”上首先要做的就是帮助部下或新来雇员尽快地熟悉和掌握公司安排的业务,并积极培养他们把本职工作搞得尽可能地出色。这样做的目的,最后是惠于公司本身的。因为熟练的技能和有成效的工作是会为公司带来不俗的回报。
与人为善的另一重要表现还应体验在对部下的热心提携上。比如本书“生意人”一章中提到的东莞厂商、香港老板周展毅先生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周先生不仅平日里在生意上广结善缘,同时还大力扶持和培养一个很有天赋的部下。在周先生的真诚帮助和扶持下,现如今,这位来自江西的农村女孩不仅早已成了公司的业务骨干,而且还能独当一面,在与周先生“合作运营”的新公司中担当了重任。正是由于周先生对她的如此信任和重视,这位干劲十足的新秀正全力以赴地为公司、为她的“伯乐”周总奋力拼搏着,相信她一定会为公司带来越来越好的经济效益。

总而言之,与人为善是诚信待人的一种具体体现,因为只有以真心对待贸易伙伴、事业同行和公司属下的老板,才会有良好而扎实的人脉,广阔而活跃的市场,最终才能获得丰厚而公平的回报。也许,这就是所谓的“投之以桃,报之以李”。
*本文选自拙作《东西南北中国人—细谈如何在大陆做生意》之第四章“如何在大陆做生意”,此书于2014年由台湾采薇出版社在台北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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