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热点 祝福乡村
文士明
我出生在一个小镇,后来念中学、大学与参加工作直到退休后都是生活在其他的城市里,应该算得上是个“城里人”了。但因为家乡小镇与乡村有着非常天然的相连关系,我又爱好去居住在乡村的亲戚、朋友和同学家中玩,所以从小对乡村便很亲近,还非常喜欢乡村所具有的那番很特别的风格和韵味。高中毕业后,我又被上山下乡运动裹挟到农村插队落户,起初务农,后来又在当地担任民办教师,共呆了十来年的时间,直到恢复高考上大学后才彻底离开农村。这段为时不短的乡村生活,使我饱尝了乡村的各种滋味,让我对乡村产生出了更加深刻而全面的印象,还有一番“剪不断理还乱”的深深眷恋之情。几十年来从来没有丝毫的忘怀,总是向别人深情地谈起那些有滋有味的乡村日子,就连做梦都时常重现当年在乡村生活与劳作的种种境况,平时也特别关注“三农”的信息及相关新闻,尤其对乡村的发展变化最为牵念。
记得在小学中学学习历史的时候,我们便了解到了不少关于乡村与农业的一些知识。其中有两个概念让我感到很新奇并留下特别深刻的印象。第一个概念是农耕文化和农耕文明。据说农耕文明是人类史上的第一种文明形态,因原始农业和原始畜牧业、古人类的定居生活等的发展,使人类从食物的采集者变为食物的生产者,人类由此进入农耕文明。
而农耕文明标志着人类社会第一次生产力的飞跃,它一直延续到工业革命之前,是工业文明的摇篮,我们中国就是世界上农耕文明典型代表的四大古国之一。如果说,世界文化、世界文明是从古代农耕文明发展而来的话,那么,中国乡村则是中国5000年农耕文明甚至还是世界古代农业文明的发源地,中国人都是从乡村走出来的,中国文化都是从乡村走出来的,乡村是中华文化的根和载体,全民精神家园。想想一点也不错,就拿今天的“城里人”来说吧,追根溯源,哪一个不是自己或者上一代、上几代乃至祖辈、远祖从乡村走出来的?我简直怀疑存不存在着“城市原住民”这么一个概念。
正是因为农业与农村在我国历史上的重要地位以及现实的需要,上个世纪五十年代后期至六十年代前期,国家提出的就是“以农业为基础,以工业为主导”的国民经济发展方针与按“农轻重并举”的排序来安排国民经济具体计划的具体政策,我们对此特别的熟悉,也特别认同与真心拥护。
另一个概念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这是一种传统的自然经济方式,是与农耕文化、农耕文明相一致的,具体表现为“以个体为单位,以精耕细作、男耕女织为方式,自给自足为生产目的”,虽然它一直被认为具有“分散、封闭、落后、脆弱、保守”等特点。但在我国开展轰轰烈烈的社会主义建设并大力推进全国工业化、在农村早已实现合作化的情况下,我们的农村却仍然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为主,这无疑是几千年农耕文明的一种历史延续性,所以它也就理所当然地成为国家力图改进的对象,因而其时在我国这一概念的使用率特别高,但总是带有一定的贬义。作为中学生的我们对这个概念也都耳熟能详、运用自如。不过,当时我心中在想,依我国农村的现状,实现所谓的“农业现代化”似乎还相当遥远,而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也好像还有它的存在价值,莫若让其自然地继续延续下去,能有多久就多久,不要胡乱对它伤筋动骨。后来一加了解,我辈当中持这样观点的人还委实不少。
此处说到我辈当年很多人持有这种观点,并非是在宣扬应该坚持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认为它会千年不变、万古长青。若如此认识,那岂不是要让社会停止前进?也肯定是违背人类社会不断向前发展和进步的客观规律的。而是我们觉得,依据我国国情,它一下子很难退出历史舞台。况且,当年一直盛行的对自给自足小农经济的针砭,往往是从政治经济角度即就生产力发展程度而言,如若换一个角度,自给自足小农经济或许有其让人值得关注的一面,亦即也有它能够继续存在一定时间的某种理由。农耕文明,是农民在长期农业生产中形成的一种适应农业生产、生活需要的国家制度、礼俗制度、文化教育等的文化集合。而中国的农耕文明更是集合了儒家文化及各类宗教文化为一体,形成了自己的独特文化内容和特征,其主体包括国家管理理念、人际交往理念以及语言,戏剧,民歌,风俗及各类祭祀活动等,是世界上存在最为广泛的文化集成。同时,农耕文明还具有地域多样性、民族多元性、历史传承性和乡土民间性的多个特点,不仅赋予了中华文化重要特征,也是中华文化之所以绵延不断、长盛不衰的重要原因之一。以渔樵耕读为代表的农耕文明是千百年来中华民族生产生活的实践总结,是华夏儿女以不同形式延续下来的精华浓缩并传承至今的一种文化形态,应时、取宜、守则、和谐的理念已广播人心,所体现的哲学精髓正是传统文化核心价值观的重要精神资源。从思想观念方面来看,农耕文明所蕴含的精华思想和文化品格都是十分优秀的,例如培养和孕育出爱国主义、团结统一、独立自主、爱好和平、自强不息、集体至上、尊老爱幼、勤劳勇敢、吃苦耐劳、艰苦奋斗、勤俭节约、邻里相帮等文化传统和核心价值理念,都值得充分肯定和借鉴。
中国传统文化中理想的家庭模式是“耕读传家”,即既要有“耕”来维持家庭生活,又要有“读”来提高家庭的文化水平。这种培养式的农耕文明推崇自然和谐,契合中华文化对于人生最高修养的乐天知命原则,乐天是知晓宇宙的法则和规律,知命则是懂得生命的价值和真谛。崇尚耕读生涯,提倡合作包容,而不是掠夺式利用自然资源,这特别符合我国历史上“以和为贵”的传统观念,乃至还十分符合今天所提出的和谐发展理念。以聚族而居、精耕细作为主要特征的农业文明孕育的内敛式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文化传统、农政思想、乡村管理制度等等,与今天提倡的和谐、环保、低碳的理念又刚好不谋而合。所以,即便从生产力发展与社会现代化的需要来看,自给自足小农经济毫无例外地必然会走向寿终正寝,但它绝对是一个扬弃的过程,而不是给予全面和彻底的消灭,它的一些仍然有生命力和具有价值的东西应当很好地继承下去。
再从个人感受来说,当年在乡村生活的那段经历,让我至今都常有感慨。作为一个卑微的知青下到农村,是抱着很不情愿而又无可奈何之心情去的,面对陌生的生活环境、贫困艰苦的日常生活和繁重艰辛的体力劳动,真的是极其悲戚辛酸、无限忧愁。但是,我很快就适应了,还找到了一种“如鱼得水”的感觉,并安安心心地一呆就是十来年,后来还与同知青点的一个女知青结婚成家,确乎有一番“扎根农村干革命”的豪情壮志。这并非我有多坚强、多先进,而是乡村用它宽阔的胸怀接纳了我,用它的宽容与大气原谅了我开初的无知和倨傲;也由于乡村生活的那种平和安定、与世无争以及乡亲们的淳朴热情、和谐相处、邻里相帮的品性精神感动了我,吸引住我,让我产生出了一种安全感与稳定感,从而感到舒心适意,觉得完全可以在乡村安身立命。这应该就是乡村的魅力,让我同时想到这也就是农耕文化农耕文明的魅力。正如后来在一本书上所读到的:“农耕文明本质上需要顺天应命,需要守望田园,需要辛勤劳作。它不需要培养侵略和掠夺的战争技艺,而是需要掌握争取丰收的农艺和园艺;它无需培养尔虞我诈的商战技巧,而是企盼风调雨顺,营造人和的环境。尽管农耕文明也不都是田园牧歌,也有争斗和战乱,但较之于游牧文明和工业文明,具有质的不同。”虽然这是好多年后我才了解到的知识,但在当年我们就有过某种实际体会。
我们下乡后的那段农村生活,正处在“十年浩劫”期间,就在全国到处晃动着“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的战旗,进行着无休止的各种大批判、大斗争的所谓“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实则是胡乱折腾、任意破坏之时,广大乡村则依旧保持着相对的平和安定,尽管也可能有极少数人闻风而动,出来上蹿下跳;也有频繁的开会学习讨论、宣传贯彻上级指示,开展批判斗争与对敌斗争;也搞“大破四旧”、“红海洋”、唱语录歌、跳忠字舞、做“早请示晚汇报”什么的。当然也不排除少数地方还出现过过分甚或残酷的批斗,极个别地方甚至还出现了残暴的乱杀人之惨剧。但从整体上看,从全局来看,(至少在我所能接触与了解到的范围里),广大农民群众对这一切并不认同,更不会去积极参与,一些在当时具体“革命形势”下不得不干的事,奉命而做的行为,基本上也不过是应付应付而已。他们所看重、所强调的是“大抓生产”,任凭他人怎么样致力于革命,他们照旧出工干活,不误农时;照旧大战春播春插、“双抢”和秋收;照旧精耕细作、颗粒归仓。而人们相互之间的和谐相处、邻里相帮,亦依然照旧不变。当时我常听到乡亲们说:“革命是革不出粮食来的,还得靠从土里生产出来,靠人勤劳去做。没饭吃,你革鬼哟!”这话说的直掉土渣儿,但却特别实在,特别有道理。我当时就把它誉之为“农民的真理”(借用电影《列宁在十月》中的一句台词,但这里完全是褒义)。农民的真理,即乡村的真理,千百年来始终坚守的传统理念。就因为这个,当四处被“革命”折腾得混乱不堪时,农村这一块占国家主体的重地却保持住了平和安定,保持住了正常的生产、生活规律,这就固守住了国家的根基,民族的根本。所以,后来人们在探讨“文革”既然是一场“浩劫”,使“国民经济达到了崩溃的边缘”,可为何处于内忧外患的中国还能巍然挺立这一问题时,有人说是由于“伟大领袖”的坚强领导,能够收放自如,具有既能放得开、又能收得拢的神奇力量。我则认为,此种说法根本就是神化领袖的无稽之谈,实际上归根结底的原因是由于我们的党和全国人民逐渐从迷失中觉醒过来,做出了充当中流砥柱、力挽狂澜的巨大贡献。其中,尤其凸显出了广大乡村与农民的莫大功劳。
不言而喻,这样的经历与认识必然会使我在心中产生出并稳固地存在着一种深厚与浓郁的“乡村情结”。离开农村以后的数十年中,我总是禁不住地怀念着它,关注着它。每次回到家乡,我必定去熟悉的乡村,特别是生活了十来年的下乡地看看,回访一番。我欣喜地感觉到,在改革开放政策的指引下,农村变了,农村富了。新房子多了,生活大大改善了,过去一年到头难得吃上几次的大鱼大肉都不爱吃了,姑娘小伙的时髦劲儿有时连城里人也赶不上了,自然,那笑脸儿、那欢声笑语也就更多更普遍了。后来,我又发现,慢慢地,农村里干活的人少了,忙人少了,打牌闲聊的人多了;在家的人少了,往外跑的人多了;庄稼地稀了、薄了,闲置、抛荒的地多了;曾经熟悉的那种热火朝天干活的气氛没了,静寂的日子多了。农村空了,农村冷清了,农村蔫了。而越到后来,村庄显得越来越冷清寂寞,闲置的土地到处都是,很难看到大片长势茂盛、青翠悦人的庄稼;尤其是居住村中的人日渐减少,而且留下来的基本上是老人与小孩子,几乎见不到年轻人的存在。乡村似乎在走向消沉,走向没落,当年的那种繁忙热闹、生气勃勃的景象已经不复存在。不过,我的进一步了解使我感到我家乡这块乡村好像情况还好一点,而别处有许多地方的乡村现状可能还要更加不如人意。这在各种媒体上特别在网络上有不少的反映,其中一些出现的问题,譬如村落的消失、土地的荒废与流失、留守儿童与空巢老人的孤苦,等等,让人听了实在感到心痛;而很多散文、随笔、杂感类文章在写到家乡、故土、乡村时,不管是对往日的回忆,还是对现状的描述,都毫无例外地会提及当今乡村的这些不如人意的地方,作者们无不忧心忡忡、痛心疾首,叹息乡村在退化,甚至说是“在堕落”。一篇题为《乡村的意义》的文章在谈到乡村的消失这一严峻的问题后,更是很沉痛地指出:“而据我目睹,剩下来的,土地抛荒,环境恶化,人烟稀少,最糟糕者到处是从不处理的垃圾,山沟、小溪里黑水横流甚至粘稠凝结,大白鹅在里面无法游动,像一个触目惊心的寓言,一首象征派诗歌,这样的乡村已经失去意义,找不到心灵的安放之所。”这说明当今乡村变得很糟糕的情况并非个别、局部,而已成为一种很普遍的现象,作者们的诉说不管是痛心的叹息,还是带有責备 的冷讽,都是出于对家乡、故土的一种无限热爱与眷恋之情。眼看着美丽可爱、宜人宜居的乡村日益荒凉、衰败,作为家乡的儿女,谁又能够无动于衷呢?所以,大家迫切希望能够迅速纠正乡村的这种逆向走势,改变那些不利于乡村发展的负面现象,都在为乡村默默祝福!
仔细想来,当今乡村之所以出现这种现状,好像也是很难以控制与逆转的,因为其背后的原因十分复杂,既有内在的因素,也有外在的因素;有的居然披着冠冕堂皇的外衣,有的甚至还打着官方政策的招牌,以致使得乡村和农民无法抗拒。但笔者并不觉得这些原因就是合理的了,而且坚定地认为,一切造成乡村逆向走势与负面现象的做法,不管是自发的还是外加的,不管看上去是否具有某种“合理性”,不管是有来头的还是没来头的,都必须予以批评和进行制止,并给以有效纠正。
笔者还特别感到,其中有这么三条,即人口迁徙、过度开发和土地流失是造成乡村发生逆变的最重大的原因,它们对乡村所产生出来的负面影响是非常严重的,必须引起当政者、引起全社会包括引起乡村自身的高度重视,从而形成一股合力,齐心协力地将它们控制住,并一一彻底纠正过来,如此才能真正抑制住乡村出现的各种衰败冷落现象,使乡村继续走上兴旺发达、繁荣发展之路。下面对这三条影响乡村繁荣发展的原因试加简单分析
第一,“人口迁徙”,亦即人口迁移。社会上经常会出现人口在两个地区之间的地理流动或者空间流动,这种流动通常会涉及到人口永久性居住地的变化(由迁出地到迁入地的变化),这种常见的且通常也是最主要的迁移被称为永久性迁移;还有其它形式的、不涉及永久性居住地变化的人口移动。也就是说,人口迁徙分为永久性迁移与非永久性迁移两种情况,本文主要是在“非永久性迁移”这一种意义上使用该词语。无疑,人口迁徙是社会上的常见现象,并且在通常情况下基本都是一种正常的异动,只有规模大小、数量多少的区别。但若根据迁徙的原因与目的或产生的影响来区分,在性质上便会出现正确与否或正常与否的两种情况,就以我国历史上两次人口大迁徙——“闯关东”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为例来说吧,两者都有规模大、人数多的特点,但前者无论怎么看都是正常的,后者则已被历史证明是非正常的,同时也是不正确的。人口迁徙以乡村与城市之间的互动最为多见,其中又以乡村向城市迁徙最容易使人接受,认为更天经地义一些。在改革开放的几十年里,我国出现了农民进城务工的滔滔大潮,就是从乡村向城市的一场规模巨大、人数众多的人口迁徙。有资料披露:“根据国务院研究室课题组的估算,2004年进城务工的人数为1.2亿,加上在乡镇企业就业的农民工,总数大约2亿多人”;“2006年,我国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达1亿多人,外出务工收入增加额占农民人均纯收入增加额的25.9%。据不完全统计,其中来自东部、中部、西部的农民工分别为3 484万人、4 251万人和2 833万人,而在这三个地区就业的农民工则分别为7 404万人、1 569万人和1 572万人”;“中国国家统计局调查显示,截至2008年12月31日,大陆农民工总数2亿2542万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亿4041万人,占农民工总数的62.3%;本地农民工8501万人,占农民工总数的37.7%。”; 另有一说是,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人数近2.3亿,其背后是多达1400万的随迁子女。到今年(2015年),国家统计局发布消息说,2014年全国农民工已达到27395万人。还有资料披露,2015年7月6日,根据统计局的监测,近年来,农民工的总量、结构、收入等数据,平均每年提升0.6个百分点。同时还指出,50岁以上的农民工数量和比重都在加快提升,即农民工的高龄化趋势正在加快。这恐怕是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场从乡村向城市的人口大迁徙,其规模之大、人数之巨,并且具有年复一年的重复进行之特点,令人确实产生出惊心动魄的感受。
诚然,这样做,增加了广大农民的家庭收入,成为促使乡村走向富裕的一个重要因素;还带回了城市的一些先进知识和先进经验,客观上有利于乡村的发展进步;又为城市增添了一支强大的建设与服务的生力军队伍,为城市的建设与发展贡献出了巨大的力量。所以,人们为之感到亢奋、激动,并给予充分肯定和热情赞誉都是应有之义,无可厚非。
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还应当关注另一方面的事,譬如它给城市带来的一系列令人纠结的问题,因为无关本文主题,先搁置不论。本文所要着重强调的是,它給乡村也带来了伤害的一面。按照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中,居住在乡村的人口80739万人(中国现行统计制度规定:农村人口包括:①国营农场户数中的常住人口。②乡村户数中的常住人口。其中包括常住农村的外出民工、工厂临时工、户口在农村的外出学生,但不包括户口在农村的国家职工)。进城务工的则达到2.7亿多,加上随迁子女甚至包括父母在内的全家人,数目还要更大一些,便占了乡村总人口的三分之一强。试想一想,一下子有这么多的人离开乡村,那乡村怎么能不显得空荡与冷清呢?再说,进城务工者最主要的是青壮年,他们可是农村生产劳动与开展一切工作最重要、最得劲的主力人物,是支撑起乡村一方天地的生力军,现在他们被大量地吸引到了城市,不少人举家随迁,有的甚至买下房子,准备当城市的永久性居民,这岂不是大伤乡村的元气吗?于是,乡村从事劳动生产的人显得少了,也难得一见遍地都是一片茂盛葱茏庄稼之壮观场面了,甚至到处可见被闲置或被荒芜的耕地。至于大批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的出现,以致问题丛出、情景堪忧,就是不足奇怪的了。而现在,连那些年龄稍大一些的农民也被吸引进进城务工队伍,“50岁以上的农民工数量和比重都在加快提升”,如果长久这样下去,那将会出现一种什么状况,乡村将会变成一个什么样子,实在难以预料,也实在不敢想象。当然,农民进城务工是自古以来就存在的一种正常社会现象,这是不可否定的现实及发展趋势,也没有任何理由与必要迫使它逆转,但却很有必要对这种巨大规模的人口迁徙加以适度控制与某种适当的引导,使之保持在一个恰当、正常的范围。其中最根本的一条是,应该创造出优良的环境,制定出优惠的政策,有力地引导广大农民工返回家乡创业或就业,建设好一个新农村也是国家最大的需要。
第二,“过度开发”。开发一词原属寻常,本是指以各种自然资源譬如荒地、矿山、森林、水力等为对象进行劳动,以达到利用的目的;它作为一个专门术语使用是在改革开放开始以后,并且此时提到的开发大多数要涉及到乡村。而这种事关乡村的开发可分为两类:一是外力开发,一是本土开发(或可称乡村自身开发)。外力开发又分政府行为与企事业行为两种,本土开发则有创业经营型开发与休闲度假旅游型开发两种。不管是哪种,都会或多或少、或大或小地对乡村的面貌、结构给予了改变,乃至对乡村固有的特性、传统带来了影响,
自从1984年国家在大连兴办了第一个经济技术开发区后,经济开发区就在全国各地如雨后春笋般地蓬勃出现(本文专指设在乡村的开发区,另外也有设在城市里的开发区)。所谓“经济开发区”,是由某一个地方政府规划一个专门的区域,成立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和开发区投资有限公司,投入资金进行开发区的载体建设。经济开发区是一个泛指的说法。是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科技工业园,高新技术开发区,各类产业工业园(比如农业开发区,化学工业园,汽车工业园等等)的一种通称,简称开发区。根据开发区的规模等级,可以分为国家级开发区,省级开发区,市级开发区等。后来一些县级及以下的地方政府也跟风搞了个热闹异常,所以一段时间里,几乎到处可见大大小小的开发区,有的甚至是圈上一大块地,挂上一块“XX开发区”的牌子,就当做“政绩”摆放在那儿,任它长期地“荒”着。以致引起广大民众的极端不满,当然也有人不无炫耀地说道:“真正将特殊经济区发扬光大,是中国的开发区。从数量和规模来看,中国开发区堪称世界之最,开发区的兴起成为中国经济独特的一种现象。”
与此同时,一些企业也以“开发农村”或“帮助农村致富”为名,把自己的“事业”延伸、扩展到乡村,将厂子建到了农村,从另一个方面参与到了对乡村过度开发的行列。
所谓开发,总不外乎占地(包括大量耕地)、拆迁(包括强制拆迁)、建立起大堆混凝土建筑,塑造出另一种生存环境与生活方式,这在大大改变乡村的面貌与结构的同时,显然还会对乡村造成某种程度的伤害,尤其是某些企业,如化工、建材制造、各种加工性质方面的,还可能会造成严重的空气污染与环境污染。所以,以提倡保护古村落而著名的国务院参事、知名作家冯骥才先生曾经这样说过:“我特别反对开发这个词,这是一个非常粗暴的说法。保护与利用才是符合文化规律的做法。开发就需要赚钱,就被纳入了经济规律,加大开发力度,也就预示着加大了破坏力度,这是很多人都没有想到的。”他与前任总理温家宝先生谈到过保护古村落的问题,冯骥才大声疾呼:“五千年历史留给我们的千姿万态的古村落的存亡,已经到了紧急关头。”当时温总理也批评说,强制拆迁,把农民赶上楼,丢掉的不仅是古村落,连现代农村的风光都没有了。
那么,乡村自己的本土开发情况又怎样呢?毫无疑问,本土开发是实实在在的为了使乡村自己走上富裕之路或使自己达到更加富裕的程度,但结果有时却未必尽然。因为无论是创业经营型的开发,还是近些年来兴起并方兴未艾的乡村休闲度假旅游开发,其所采取的具体开发方式同上述外力开发也并无多大的区别,也是占上一大块土地,接着就是拆迁,将人员赶向别处,拆除旧有的房屋建筑,再立上一大堆混凝土新建筑;也是将乡村原有的面貌、布局、结构与特色加以改变。这样做的结果,也许会暂时给自己带来较丰厚的收益,获得一定的好处,但却在不经意间对自己的故园造成了无法弥补的伤害,或产生出难以克服的后遗症。而且,由于本土开发往往不是经过科学考虑研究、深思熟虑,缺乏整体规划与整体设计,有时候甚至是凭长官意志或一种很随意性的决定而做出的行为,因而更脱离不了“乱开发”、“过度开发”的窠臼。即如乡村的休闲旅游开发,目前已逐步发展到涵盖农家乐、农耕体验、乡村酒店、乡村度假区、乡村旅游景区、乡村古镇、农业观光、采摘品果、运动拓展、特色民俗文化、现代农业体验等的旅游产业。
乡村旅游集观光和体验于一身,不仅是广大市民周末休闲娱乐不可或缺的部分,也成为各地游客感受不同地域民俗文化的体验之旅。本来完全可以将其有机地纳入到“建设新农村”的蓝图之中,为乡村的发展增添亮色,可是由于现存的这种开发缺乏整体规划与设计,实际上处于一种“各自为战”、“打乱仗”的无序状态,而且多有外来资本界入。这样一来,当前走红的乡村休闲旅游开发使得已经过剩的城市资本有极大动力利用这个商机介入进来,不仅令“过度开发”加剧,而且还让农民无法实质获益。于是有文章指出:“统计显示的乡村旅游收入,绝大部分是由下乡资本经营的旅游设施获得。那么多乡村旅游项目,真正由一般农户经营的有多少?农民从乡村旅游中得到的除了并不高的工资、部分低价农产品的销售收入,其它比例还有多少?我们观察到,一方面,资本借农业或农民名义获得大量惠农政策支持,套取本该属于农民的扶持资金;另一方面,一些地方政府在使用自上而下的支农资源时,热衷于打造亮点工程、面子工程,这些华而不实的项目不但没有起到示范作用,反而伤害了农民的感情。”客观地说,何止是伤害农民的感情,从长远利益看,更是对乡村一种深入骨髓的伤害,所以不管怎样,这样的做法必须切实加以限制,做到适可而止,并争取达到逐渐消除。
第三,“土地流失”。这个方面的问题实际上在“过度开发”一事中已经涉及,因为所有开发首先就是占用土地,包括大量占用耕地,而“过度开发”则使得占用土地的份额更大。当然,乡村土地尤其是耕地的日益流失或谓变成非农业用地,除了国家用于经济建设亦即国家基建用地以及乡村集体基建占地的这个主要原因外,还有众多的其他原因。诸如:农民建房用地(耕地变宅基地);由于农业内部结构调整,用于退耕造林、改果、改渔、改牧;因为过度使用农药化肥导致土地板结,或因水土流失而使得耕地沙漠化;一些自然灾害毁地也导致耕地减少,等等。种种原因汇集起来,就使得我国乡村的土地流失亦即耕地的减少现象变得相当严重。请看资料披露出来的相关数据,“2005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结果显示,中国现有耕地为18.31亿亩,人均耕地为1.4亩。而在1996年,全国的耕地数是19.51亿亩,人均耕地为1.59亩。9年间中国的耕地减少了1.2亿亩。这意味着,要完成《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中1.2亿公顷(18亿亩)耕地保有量的硬性指标,今后中国耕地减少量必须控制在3000万亩以内。这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而全国基本农田面积必须稳定在16亿亩左右,粮食的综合生产能力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所以,国家确定要确保15.60亿亩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相关资料还披露了我国耕地减少的一些情况:“根据统计局的资料,我国耕地面积在1957年达到高峰,其后经历了一次大幅度的减少。第二次大的滑坡发生在1965~1977年;第三次1980~1988年;第四次从1992年持续至今。”“改革开放以来耕地减少的速度是60年代至今最快的一段时间。根据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和国家统计局的资料计算,1978~1997年累计增加耕地1140万公顷,累计减少1605万公顷,两者相抵,净减少465万公顷,占耕地总面积的3.5%,相当于整个江苏省的耕地面积。这段时间平均每年净减少耕地25万公顷,而在此前的10年(1968~1978)间,平均每年净减少16万公顷,速度明显加快。 在改革开放以来的20年间,耕地总量平衡中只有1979、1990、1995和1996年新增耕地面积超过了减少的耕地面积,但净增面积有限,不超过1万公顷.。净减少最快的是1984~1988年,年均减少55万公顷,其中1985年是减少最多的一年,达100万公顷,1993~1995三年也很突出,每年净减少近40万公顷。” 乡村耕地不断减少的这种状况令人总是感到揪心与纠结的。其实大家都明白,耕地是乡村立足的根本,是农民的命根子,肯定是不允许任意流失的,况且它不能再生,一旦变更为它用或被毁损,就很难恢复原有的本性了。所以,不管有多少条正当的理由,耕地也不能再无休止地继续减少下去了。耕地的减少与缺乏,所带来的直接不良后果是,让农民心神不安,感到无所适从;而让乡村失去生存的根基,更无法创造出生机勃勃、繁荣昌盛的景象,便必然会导致乡村的冷落衰败乃至出现局部的消亡现象。这绝非笔者危言耸听,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民协主席冯骥才在出席“中国北方村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论坛”时指出:古村落消失的速度相当惊人,据国家统计数据显示,2000年时中国有360万个自然村,到2010年,自然村减少到270万个,十年里有90万个村子消失了,一天之内就有将近300个自然村落消失,而自然村中包含众多古村落。“比较妥当的说法是一天消失80到100个自然村落”。这是多么惊人的事情啊!难怪以提倡保护古村落而著名的冯先生要大声疾呼:“五千年历史留给我们的千姿万态的古村落的存亡,已经到了紧急关头”; 也难怪他表示反对“开发”一词,对那种对乡村的无休止的“开发”特别耿耿于怀。
然而,土地流失、耕地减少的现象在今后一段时期必然还会继续存在,这就要求我们的各级政府和全国民众都必须给予高度关注与重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包括严密的管理与监督,来进行严格控制;并尽力利用改造荒地、土地整理等手段来补充与增加有效耕地面积。还要尽量降低那些因人力无法抗拒原因(如沙漠化、灾荒毁损)而导致耕地减少的程度。必须指出,近年来,一些乡镇、村组竟然出现卖地财政、卖地增收、卖地致富的荒唐行为,譬如曾经有报道说,广东顺德乐从腾冲村民的卖地款,进行以“股”分红,每股近21万元,村中有一个大家族,共计占有34股,可领取到714万元;最近的11月25日,媒体再传出消息说,广东顺德又有卖地土豪村,每家可分红360万元。因详细情况不明,对此不乱加评论,但可想象得到,这样大规模的卖地,不见得是合乎情理的,这样做,实在是缺乏良知,自毁前程,为了眼前一点看得见的利益,居然毫不顾及长远利益,毫不顾及子孙后代,简直太岂有此理了!此风绝对不可长!对这样的行为一定要严格控制;如若事属不合法、不合情合理,更应该及时终止,并对当事人严加处置。此外,笔者还从一篇网文中读到,据说有一些所谓的学者文人竟然撰文鼓吹取消18亿亩的耕地红线,被该文作者怒斥为“无良学者文人”,也不知道这些鼓吹者里都有谁?记得中央领导人曾在论述加强“三农”问题的解决时,便提出过一定要死保耕地红线,这些人好不晓事!他们这样说,真不知出于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又究竟意欲何为?他们这样做,的的确确表现出岂止“无良”,简直是荒唐至极!而且还显得特别没有见识,实在枉称什么“学者文人”!也许他们能够振振有辞地说出若干个“道理”,但取消耕地红线,就是在纵容耕地可以无休止地减少下去的任性,就是在任意毁损一个重要的“立国之本”。这岂止是没理,无良,分明就是一种罪过,无耻。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一定得在全体公民中树立起“保护耕地”的坚强意识,保护耕地,也就是保护乡村,“保护耕地,保护乡村”既应当是一句响亮的号令,又应当是一种坚定的行动。
时值今日,提出“保护乡村”的口号绝对不是多余的。如前所述,当今全国乡村的现状,虽然未必像冯骥才先生所说的“乡村的存亡,已到了紧急关头”那般严重,但也确实到了需要刻不容缓地解决所存在问题的关键时候了。笔者认为,这“保护乡村”一句话,看似简单,实际上却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它包含着三层意思,换句话说,它提出了三个方面的重大要求。
首先,必须迅速改变乡村当前所出现的不如人意的现象,绝对不能让乡村继续衰败冷落下去,更不能让它走向消亡。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没有乡村,也不可能没有乡村的作用。即便是像寸土寸金的纯城邦国家新加坡,据说也有4%的预留地,在高楼大厦间也隐藏着众多的农场,据新加坡农业部统计,新加坡共有400家农场、渔场、花圃和其他类农业小区,有一片在某种意义上可称为乡村的甘榜,还有度假胜地樟宜村和克芝士乡村农场,专门向人们展示乡村风光,以满足大家的乡村情怀,可见无论在物质层面上还是在精神层面上终归都是不能彻底脱离乡村的。又如我国的东方之珠香港这个世界闻名的大都会,也仍然保有85.7%的土地为乡村、耕地、森林、草地和荒地(而与此相对的深圳,土地全部卖光,是我国唯一没有乡村的城市,这恐怕未必就是一件好事)。最说明问题的是不丹这个国家,它的“经济以农业和林业为主,第一产业约占GDP的32.4%,农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79%。据联合国04年的全球人类发展报告,不丹在192个国家中位居134位,经济相对落后。但在06年发表的‘全球快乐排行榜’,不丹却名列第8位,位列亚洲第一位,一般相信,这是因为不丹提倡以国民幸福总值(GNH)代替GDP,强调心灵富足比金钱重要。”(摘自百度)而笔者在这里需要强调的是,乡村在一个国家中的确有着非同寻常的重要性。须知,我们中国是一个超大的国家,人口居世界第一,很难想象,如若广大农村不能发挥其固有的作用,国家会是怎么一种境况?更不用说农村不复存在了。尤其难以想象,八亿多的农业人口都去到城市居住,城市能容纳吗?再说,设若没有了农村,十几亿人的吃饭问题又如何解决呢?不管科技怎么发达,世界上也不可能有哪个国家能够为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大国提供出满足其所需要的粮食。何况,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在国家的经济中一直占主体地位,对社会的发展起着举足轻重的影响,无论实现工业化、后工业化也好,还是实现现代化也罢,农业在我国的这种基础性地位都不会变更,相反还显得越来越重要,只不过农业也应该与时俱进,也需要现代化而已。在这个意义上,乡村的地位与作用是绝对不能够削弱的,乡村的发展是千万不可以忽视的。更何况,如前所述,我们的根在乡村,我们中华民族的文化都源自于乡村,倘若乡村遭到巨大破解,乃至消失,则我们的中华文明就有可能被毁灭,以致使我们的心无处安放,我们的精神没地方归宿,那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啊!当人们只能从电影和电视中或自己的记忆中欣赏到乡村的美景与“美味时,又叫大家情何以堪呢?
这里自然要涉及到一个“城镇化”的问题,这在当今已成为一桩大事,被中央作为一项既定政策,更被全社会宣传了个轰轰烈烈。坦率地说,很有一些人包括笔者在内,对此是有某些不同看法的。我认为,从现在的具体情况来看,所谓“城镇化”,存在着非议与争论并非是因为这一概念自身是否正确是否必要的问题,关键在于对它如何理解以及如何贯彻执行与具体实施的问题,所谓“化”者,只是使乡村建设(其实也包括城市自身的扩充与发展)普遍地多一些“城市文明”和“现代化城市”的要素而已,绝对不是要把乡村统统摧毁,全部消失,都变为混凝土建筑群。最近一次据说是“继1978年后时隔37年首次召开的最高规格的城市工作会议”的相关报道中有这样的表述:“要优先提升东部城市群,在中西部培育发展一批城市群,区域性中心城市,让中西部地区广大群众在家门口也能分享城镇化的成果。”“城市建设要以自然为美,把好山好水好风光融入城市,要划定水体保护线,绿地系统线,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历史文化保护线,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防止‘摊大饼’式扩张。”这或许表达了中央提出的“城镇化”之初衷,亦是我们正确理解“城镇化”的关键点。其中有两句话最发人深省,一句是“让……广大群众在家门口也能分享城镇化的成果”;另一句是“防止‘摊大饼’式的扩张”。而现在很多地方的大搞“城镇化”,恰恰就是,一方面大力破解乡村,让广大群众失去了“家”,另一方面是纯粹进行“摊大饼”式扩张。这明显地走了偏向,是犯错、犯罪。所以,知名学者何兵先生曾发出警告:城镇化方向万万不可走偏,否则,总有一天我们会后悔莫及!
其次,乡村的存在必须保持它的传统特色,也就是要保持住其自古以来所形成的特殊结构、基本格局以及各种优风良俗。回顾历史,可以很清楚地看到,我国各地村落的基本格局延续了数百年甚至上千年,一代又一代的人们在此生生不息,而村落的基本格局、建筑样态,并无太大变化。于是,至少也经过一千多年时间(仅从唐宋算起)所形成的丰厚中国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就具体化在村落的布局、建筑之中。先人的气息就在村落上空徘徊,人们浸润于其中,自然地延续了具有地方特色的中国价值。而且,村落的居住形态本身也塑造了一种特定的价值观和生活方式,孟子曾是这样描述的:“死徙无出乡,乡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则百姓亲睦。”而这种特定的人际情感关系、生活方式显然与村落的居住形态有着直接关系。如果进一步分析,这种人际情感关系其实与乡人千百年来同大自然和谐协调相处是一致的,或者说,是中华民族“天人合一”精华思想在人际关系上的自然反映。所以乡村的生活除了受到战争或重大灾荒破坏的情况外,总是表现出安稳、平和、恬然、宁静。即便在当今这个追求功利、道德滑坡、充满着浮躁虚荣心理的世道,乡村依然不失为心灵与精神的安放之处,有一篇文章在为当今乡村出现了不尽如人意的那些变化而感到深深遗憾的同时,依旧在由衷地赞美着“乡村精神”:“那是最能忍受与吃苦的最后之地,那是崇尚生存于道德良心、精神情感、社会伦理之地,它能消纳物质的重灾,净化贪婪与刻毒,那里一切以诚实劳动与善良品行来证明,绝不会理直气壮地认为你的就是我的,那里没有欺骗投机与空话诡辩的立脚之地,主义在那里长不出小麦,也结不出苹果,商品在那里无法变魔术。那里的人曾经忠厚,而且如同流水有着神奇的自净功能一般,现在依然善良。”正是乡村独有的风貌,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优风良俗构筑出了一种“高大上”的优秀传统,凝聚成了一种非凡壮美的“乡村精神”。这也正是那些从乡村走出去的人,总是对自己的家乡、故园念念不舍、由衷赞美,并为乡村不应该出现的变化而深深痛惜和遗憾的根源所在。当然,乡村也一直存在着贫穷、落后的一面,农民也确实有缺少文化知识、目光短浅、保守偏执等一些弱点,这些正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必须切实加以改变与消除的,但这是属于另一个层面的问题,不能将这些与乡村的优秀传统、“乡村精神”混为一谈。或许这也可能是提出推行“城镇化”的一个重要缘由。但无论如何必须牢牢记住,“城镇化”决不应当以毁灭乡村为代价。著名社会学家、曾担任过人大副委员长的费孝通先生早年就一再指出过,中国的城市化过程是牺牲乡村而繁荣城市,而这样做最终会导致乡村的衰败、溃烂,以致城市的繁荣也终将走不远。一位名叫秋风的人在自己发表的《大国为何不能没有乡村》一文中更大声疾呼:全盘摧毁村落、摧毁乡村生活方式、摧毁农民式价值观念的做法,实不可取。他甚至做出结论说:“乡村如果消失,中国文明也就必将毁灭。”总而言之一句话,中国的乡村必须存在,而且必须是传统的存在。这是绝对不可违背的道理。
再次,乡村尤其需要发展,需要大步前进。正因为乡村在我国占有着举足轻重的显要地位,在国家与社会的发展中发生着不可替代的重大作用,所以乡村自身也应与时俱进,不断地向前发展。人们之所以为乡村出现的不如人意的现象、为当今乡村的衰败冷落感到痛惜和忧心忡忡,究其实正是希望能够看到乡村继续繁荣昌盛,稳步发展的一种深情表现。乡村的发展,首当其冲的是要彻底消除尚存在着的贫穷落后的一面及愚昧保守的残余,在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上都有一个大提升;然后便是逐步走向现代化,以崭新的面貌展现在国人与世界各国面前。然而,就如本文一再所强调的,乡村的向前发展,建设一个崭新的乡村,并不意味着要推倒重建,更不是说要把它全都变成城市,前文已经明确指出这样做是很不现实的,绝不是乡村发展的旨归与情理。乡村终归得是乡村,乡村的发展就是必须作为“乡村”来发展。如果把它变为别的什么,乃至变成混凝土建筑的森林,那就不是它自己了,也就没有什么值得一提的意义了。所以,笔者认为,我国乡村的发展,一定得坚持如下两个特点,或者说贯彻如下两个原则:第一,必须在保持自我本色的基础上发展。所谓本色,当然就是传统特色。那乡村的本色又是什么呢?过去我们习惯用“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说法一言以蔽之,然后再在这句话上头任意诠释解读开去。实事求是地说,这并非没有道理,但也仅仅是就生产力的发展程度而言,并且因此而生发出的对乡村的种种评述也就大都局限在政治经济学的意义上面,甚至还可能根本就是在政治层面上的一种解读,从而往往有意无意地忽略了乡村实实在在的本色,即已绵延数千年的农耕文明。文明指人类社会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总和。是人类历史沉淀下来的,有益增强人类对客观世界的适应和认知、符合人类精神追求、能被绝大多数人认可和接受的精神财富、发明创造。它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主要表现为提高人的道德品质,维护公众利益、公共秩序。历史悠久的农耕文明内容是何等的丰厚啊!其表现形式又是何等的丰富多彩!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充其量不过是农耕文化内容一个方面的表现而已,像历来习惯那样用它来概括乡村的本色无论如何都不是全面与正确的。何况它自身的内涵也在发展变化,提升丰富,近现代以来,特别是到了当代,即便是小农经济也已经远非古代、旧时小农经济的状况所能相比的了,再用它来笼统指称乡村的本色就更不适宜了。乡村的传统本色应当是农耕文明,所以乡村的建设与发展,不应当也不可能脱离农耕文明,必然在乡村农耕文明的传统本色上进行。依笔者的看法,这至少包括如下四个方面的内容:1、地域环境,自然风光;2、生活方式、和谐风情;3、价值观念、优良风俗;4、文化特色、建筑风格。概言之,只有把乡村的这些传统本色完美地保持下来,才有可能真正重建出一个美丽的乡村,一个让人留住记忆、留住思念以致魂牵梦绕的乡村,或许还可以说,这就是一个具有“中国特色”的新乡村。第二,还必须坚持古典元素与现代化元素相结合的建设发展原则。这里的“古典元素”似乎与前面的传统本色相重复,岂非多余?非也,它们两者在性质上确实近似,但绝不是一回事。传统是指世代相传、从历史沿传下来的思想、文化、道德、风俗、艺术、制度以及行为方式等,对人们的社会行为有无形的影响和控制作用;它是历史发展继承性的一种表现;而本色即本来面目。所谓乡村的传统本色,即从思想、文化、道德、风俗、艺术、制度及行为方式等各方面表现乡村经由历史沿传和发展起来的本来面目,显然,它具有在整体性、全面性意义上说明事物的作用,是体现事物本质与实质的概念。而古典元素本是借用艺术上的一个术语,意思为传统文化元素,的确与传统本色近似,甚至有可能原本就属于传统本色的一个部分,一个分子。不同的是,所谓古典元素通常是一种具指,指的是某一个或某一类具体事物。譬如乡村一直存在的尚武精神,就可以称之为一个古典元素,在古代,它是用来保家卫国或用来对付敌手以求自保的,今天我们就可以将它同现代的体育精神及养生保健精神结合起来,打造出一种适合现代化要求的新精神。再如作为乡村古典元素的自强不息精神,就可以同开拓进取、与时俱进的现代元素结合起来,创造出一种积极上进、敢为人先的崭新的现代化精神出来。像这样的例子还有许多,其中最值得重视与推崇的有两个,一是耕读传家;一是乡村自治,这两者是为我国乡村的存在、绵延和发展发挥过巨大作用、立过卓越功勋的优良传统元素,足以令我们为之感到骄傲和给予夸耀的。今天,当我们重建乡村或建设新农村的时候,应当将它们大力抬举出来,认真总结它们在几千年实践中所形成的特点及积累下来的经验,并增添先进科学而又适宜合理的现代元素,按照现代化的要求与所提供的现代化条件,对它们加以改进、变革、充实、提高,打造出乡村一种新型而理想的生活方式、家庭模式;和一种充满科学管理与民主管理的新型村政自治模式。这里,无疑已经涉及到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问题。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并把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概括为 “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新农村建设涵盖了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诸多领域,内容丰富,含义深刻,是新时期“三农”工作的行动纲领。记得曾经在一场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中国当代最高领导人强调,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同时他还说道:“……必须看到,我国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难题和挑战还很多,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和放松‘三农’工作。‘十三五’时期,必须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和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大强农惠农富农力度,深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破解‘三农’难题、增强创新动力、厚植发展优势,积极推进农业现代化,扎实做好脱贫开发工作,提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水平,让农业农村成为可以大有作为的广阔天地。”因此,笔者强调乡村的发展或谓乡村重建的问题,完全符合中央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而强调在乡村建设过程中,必须坚持上文所指出的两大原则,更是符合中央“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一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的。有一份资料说得态度更加鲜明,指出,“开发利用好丰富多彩的农耕文明与自然遗产资源,作为我国“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对增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建设美好家园、激发爱国热情和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具有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重要作用,而且对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维护和保护世界文化多样性,促进世界经济安全稳定增长、协调平衡增长、持续包容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当然,肯定以上所述的重大意义外,笔者的关注显然特别着重于另一层重要意思,或者说,怀有着另一个殷切的期望,即为:说乡村发展也好,说乡村重建也行,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罢,总之,都不要脱离更不可抛弃乡村的传统本色与一切优良的传统元素。我们建设出来的新农村,必须是保留传统色彩的新农村,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农村,永远体现与代表着中华文化,永远是国人的感情寄托之地,心灵安放之所。
留住乡村,保护乡村,就是留住一个伟大民族几千年所形成的光辉传统,就是保住中华文化的根。
关心乡村!祝福乡村!愿我们的乡村在继续发展的道路上,在未来的进程里,永远生机勃勃!永远焕发活力!永远兴旺发达!永远璀璨夺目!
2015年12月写于长沙理工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