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旅居美国的龚如仲(Ralph)老师一生经历非凡,大学毕业后参与中国援建非洲坦赞铁路做英语翻译,后来回国进入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做英语播音员兼记者,几年后又调入国家轻工部,随即被派往美国开展工作,从事国际贸易三十余年。退休后,重拾早年的文学爱好,舞文弄墨,陶冶情操。他将自己多年在国际商场打拼的切身经历,精心撰写成文,由台湾采薇出版社在台北出版发行。
龚如仲(Ralph)老师的文章没有政令宣传和八股说教,完全以轻松的文笔,现身说法,向读者娓娓道来,如数家珍。正如采薇出版社社长胡志成先生在本书序言中所说:作者在以事实、实例详细介绍中国的政情民俗、所熟悉的主管国家企业和民间生意人的经历、成功和受挫,作者借鉴、警戒之后,为有意来中国大陆经商的朋友们精心撰写的“入门需知”,和实务进阶的“教战守策”。
亦如作者所说:“比尔盖兹、乔布斯和巴菲特离我们实在太远了;而王永庆、李嘉诚和马云的成功又让我们这些平凡人难以企及。这些活生生的、视而可见的、让人信服的‘生意人’、‘国企人’才是起步人参考的对象。”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深耕而细作,谋定而后动。山有顶峰,海有彼岸;漫漫长途,终有回转;余味苦涩,终有回甘。努力付出,天道酬勤,相信成功的那天一定不会太遥远。诚然,作者详细深入的剖析,以及对过往经历的侃侃而谈,也算是为所有同道中人提供了参考素材。
受龚如仲(Ralph)老师委托,【鲲鹏文苑】从即日起刊发他人生中出版的第二部文集【东西南北中国人】一书的节选章节《如何在大陆做生意》连载,望有心的读者能够有所共鸣,并希望能有所收获。
【作者简介】龚如仲(Ralph)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大学英语系毕业,曾任外贸部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驻美国公司总裁。
有关作品:
中国电影出版社出版翻译作品美国动画电影小说《忍者神龟》(Ninja Turtles)。
台湾采薇出版社出版、发行《岁月如重---兼谈华国锋》(此书已被香港中文大学图书馆、美国纽约市市立图书馆、澳大利亚国家图书馆正式收藏)《东西南北中国人---细谈如何在大陆做生意》、《悠然时光》《如仲诗语》《My Life – Family, Career & VIPs》《清风徐徐》。
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出版、发行《悠然斋诗文选》《花儿在身边开放》。
作者现旅居美国,为中华诗词学会会员、中国经典文学网特约作家、台湾采薇出版社资深顾问、奥地利英文网Sinopress特聘专栏作家、北美翰苑古诗词社社长兼总编、海外华英总顾问、帝乡文苑海外顾问、春泥诗社网络文学社顾问。
如何在大陆做生意 (一)
中国大陆经济的高速发展吸引着全世界投资者的目光,而中国政府“敞开国门、恭迎八方”的国策更让想到中国做生意者纷至沓来、满怀期待。于是乎,“高鼻梁、蓝眼睛”的洋商来了,“敬炎黄、同血脉”的港(香港)澳(澳门)台(台湾)商们也来了。
商场上各显神通的博弈,既成就了许多豪门新贵,使其财源广进,赚得个钵满盆盈;但也重挫了不少大贾小商,令其折戟沉沙,落得个一败涂地。当然,也有些许“聪明达人”,以其特有之关系,绝顶之“智慧”,在大陆商场上左右逢源、纵横捭阖,笑纳大把银子“如囊中取物”。

写到这儿,读者诸君可能会问了:“看来,到大陆做生意也是有赚有赔啊。那么,如果我去大陆贸易,有何良方可助我于只赚不赔呢?”
说实在话,我既不是当今之“股神”巴菲特,也绝非古代之名商吕不韦,更不是靠经商发财的大富豪。但,凭借我33载与大陆人贸易及在大陆的经商生涯,成功处,有之;挫败处,亦有之。故而,我愿借此书坛一角,谈谈我与大陆人做生意的粗浅体会,权当作“抛砖引玉”。但我相信,本文对那些愿到大陆贸易者应该会有借鉴意义的。

在讲“如何到大陆做生意”之前,我必须特意强调一点:当今之中国大陆已与往昔大不相同。倘若还以为只要用原先的那种“‘处处搞关系、时时给好处’的‘绝招’就可以在大陆通行无阻”,那您就太跟不上形势了。因为在现中国政府的正确引导下,“反腐倡廉”之运动正在全国上下方兴未艾,不少贪官污吏、不法之徒已被拉下马来,有的还被绳之以法。所以,我今天谈到的“生意经”,绝非是让您如何“搞搞关系、行行贿赂”的歪门邪道,而是正正当当的行商心得和实实在在的生财法则。总而言之一句话,就是用我所经历过和亲见过的正反两个方面的经验和教训,为有志于到大陆做生意者“铺路架桥”。
现在,我就从以下六个方面来谈谈我的体会(这六个方面是:一、定向定位是到大陆做生意的先决条件;二、入乡随俗是到大陆做生意的基本原则;三、立体经营是大陆做生意的不二法门;四、风险控制是到大陆做生意的重要手段;五、诚信待人是到大陆做生意的生存诀窍;六、精于商道是到大陆做生意的至高境界):

有志于到大陆贸易者首先必须明确的问题就是定向和定位。何谓定向?“定向”者,就是定下自己到大陆做生意的方向,最终到底要达到的何种目的。是“只求打开市场”?还是单纯“就是为了赚钱”?或是“不计眼前暂时利益,旨在长远发展”?
方向定下来之后,就要摆正自己在大陆市场上的位置,这就是“定位”了。具体而言之:您到大陆仅仅是“为了开个皮包式的贸易公司、做做‘订单来,订单去’的拿佣金的生意”?还是“自设工厂、自行管理、甩开膀子地大肆经营”?或者是“愿与国内某工厂或某企业搞合资”?还有一种可能,就是“干脆当一家知名外国或台湾大公司在中国大陆的商务代表”?

请千万不要小看了这“定向和定位”问题,因为只有目标明晰、位置准确的人,才能找到在中国大陆生存与发展的合适空间。
据我所知,在大陆做生意,无非有如下三种主要经营方式:
其一,独资企业(100%属于自己的贸易公司或工厂);其二,中外合资公司(中外双方各出一定比例的资金);其三,开设办事处或商务代表处。那么您一定想知道:这三种经营方式具体如何起步?它们彼此间有何联系?不同形式的公司有何种各自不同的利弊?
好,那就由我来细说端详吧。

作为台湾商人,大陆政府对您成立贸易公司的要求等同于外国友人。首先,您得给公司起个名称,而这个您想要的公司名称的申请必须要获得当地(比如北京)工商管理局的核准;第二,您得在当地租个办公地点,而这个地方就是您公司的注册地址;第三,去当地商务局办理审批手续;第四,到当地外汇局通过“外汇使用”的审查;第五,去当地工商局办理登记;第六,办理海关注册登记;第七,办妥海关电子口岸注册程序。经过这七道步骤后,您的贸易公司就可以问世了。
但有一点必须提及:您用于公司注册的资金必须是外币(不能用人民币)。至于注册资金的数量是没有任何特别要求的,您哪怕出一个美元,也可成立公司。还有一点,就是:您公司的股东必须是两人或两人以上(中国大陆公民注册公司时,一名股东即可),而您公司股东中的半数的人员必须在中国大陆境内有固定住所。

第一、在合资公司中,外方(外国或台湾方面)必须至少投入占总投资额25%(或以上)的资金。比方说,如果总合资金额为100万美元,那么外方至少要出资25万美元(或以上),然后外方将获得合资公司25%(或更多)的股权;
第二、外方还得提供其公司或企业的银行资信证明。在这份由银行出具并盖有银行公章的“证明信”里,必须明确指出:投资方在该银行所存金额是几位数(比如,“低6位数”是指高于10万而低于50万美元的银行存款;而“高6位数”则是指高于50万而低于100万美元的资财。当然,如果是“7位数”银行存款,那就是存有从高于100万到低于1000万之间的美元资金了);
第三、外方必须提供“具体参与合资者”的护照影印件及能证明其在该公司职务的公司信函(公司证明函要有公司负责人的签字);
第四、所需投入的外资必须事前通过外国银行打入国内该公司或企业所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五、 合资公司的有效期一般为15年(按新规定,合资公司至少要经营10年)。

具体注册手续如同贸易公司或独资企业,但代表处或办事处成立后会有许多工商税务、银行法律等具体事宜。这些事情既可由自己来打理,也可通过有关中介服务公司来帮您运作。与此同时,凡在大陆设立的商务代表处或办事处,必须接受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和协助。
此外,据我所知,外资代表处或办事处付给所聘当地雇员的工资必须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如果您付的工资高于标准,当然可以;但如低于标准,就会有问题了)。

当然,也有一些外国公司的负责人利用与中国有关人员的良好关系,以其国内亲属或朋友的名义成立纯属国内性质的贸易公司或咨询公司,来为该外国公司在中国的业务进行服务(如果是这样,此“咨询公司”的一切运作就按国内普通公司的程序来进行了,其注册手续会比正式“涉外型”的正规办事处或代表处要简单得多。但本人不提倡您以您大陆朋友或亲属的名义来为您成立此类咨询服务公司)。同时需要您要注意的是:中国的任何咨询服务公司是没有业务经营权的(也就是说,不可以做任何具体生意),因为咨询服务公司只具备为商业活动提供服务的功能,很有局限性。
*本文选自拙作《东西南北中国人——细谈如何在大陆做生意》之第四章“如何在大陆做生意”,此书于2014年由台湾采薇出版社在台北出版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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