曙明 明言法事 昨天,本公号发表《贵州错过了一部好棋》(“一步”错写成“一部”,抱歉),认为贵州省日前召开的媒体座谈会,如果邀请做“女企业家向政府讨债被抓”报道的《中国经营报》参加,可算是一步好棋。
即便心里恨死了,单单为了作秀,也该邀请,公众需要这样的作秀。可惜当地错过了。
文章发表后,收到一些留言。有认可文章观点的:
在我看来,这个会,要么不开,开就一定要请《中国经营报》来。除了昨天文章说的“表明态度”和“展现胸襟”,还因为:
从座谈会内容看,虽然也提到“建设性监督报道”,但会议基本围绕传递贵州“好声音”展开,却不请《中国经营报》,给人的感觉是,当地在做一个宣示:这些我请来参会的媒体,才是我所看重和依仗的;至于其他媒体说什么,我并不是很在乎(一点不在乎)。
也有人对于昨天文章观点提出商榷:
舆论监督的必要性和正当性无需多言,昨天文章也引用了 中央书记这方面的论述。需要说明的是,和任何工作一样,舆论监督也可能出错,要求监督必须完全准确,效果等同于拒绝监督。对于舆论监督,需要必要的宽容。
就《中国经营报》这篇报道来说,除非有证据证明报社和记者为了某种利益有意歪曲事实,否则,哪怕报道有些细节上的不准确,也不应否定其新闻和社会价值。 只要对媒体和记者做“无罪推定”,有关部门调查和邀请《中国经营报》参会就没矛盾。
怕的是,有人已经戴上“有色眼镜”。
下面这段话,是马少华老师在朋友圈留言。他用“体制性行为”“体制性规则“,解释了为何不可能邀请《中国经营报》和郝成参加座谈会。马老师点出了问题实质,与之相比,我看到、想到的,更多是流于表面的东西: “会议基本围绕传递贵州“好声音”展开。” 即使是监督报道,也是“建设性监督报道”。而是否属于“建设性”,则由当地政府评判。 这就是所谓“驻省中央媒体”的作用。 《中国经营报》既不属于中央媒体,也不属于“中央驻黔新闻单位”。记者郝成更不是“中央驻黔新闻单位负责人”。也就是说,他根本不在这个“体制性圈子”之内。 这就是没有邀请他的原因。 这个座谈会是体制性行为,即使有再大的诚意,也大不过体制性规则。
《贵州通报女企业家讨工程款事件 情 况 通 报》
2024年2月,有关媒体报道了六盘水市水城区马某某伊案,引发社会关注。贵州省委高度重视,成立了由省人民检察院牵头、省有关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
针对马某某伊等所涉刑事案件,检察机关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认真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意见,对在案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全面审查。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安顺市普定县人民检察院异地管辖该案。
经检察机关审查查明,因马某某伊与六盘水市水城区项目业主方存在债务纠纷,为向区政府施压以实现诉求,2022年10月至11月,2023年9月至10月,经代理律师唐某、代理人侯某涛(2023年5月注销律师执业证书)先后提议并商马某某伊同意,雇佣耿某东、方某兵等人采取蹲守、尾随、偷拍偷录、GPS定位器跟踪等手段,实施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并邮寄带有威胁性质信件等行为,侵犯了公民个人隐私和生活安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马某某伊、唐某、侯某涛、耿某东、方某兵等5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但考虑到其犯罪情节轻微,到案后均认罪悔罪,可不予刑罚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决定对该5人作相对不起诉处理。
马某某伊、侯某涛、唐某伙同屈某东等10人实施寻衅滋事等扰乱社会管理秩序的违法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可不以犯罪论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屈某东等10人作法定不起诉处理。6月6日,检察机关已向上述人员公开宣布了不起诉处理决定,并对马某某伊、唐某、侯某涛、耿某东、方某兵等5人进行了训诫,对屈某东等10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上述人员均表示悔罪悔过。
联合调查组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涉案相关债权债务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马某某伊承建的10个项目中,已经法院审判、仲裁裁决确认或者双方达成一致的有7个项目,应付工程款11877.45万元,项目业主方于案发前已支付8821.1万元,欠付的3056.35万元已于2024年5月17日支付完毕;另外3个停建未完工项目,因项目管理混乱,项目所完成工程量短期难以准确核算,项目业主方已于案发前支付工程款5549.34万元,相关纠纷仍处在民事诉讼程序依法审理之中。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贵州将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大力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大力推动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打击侵害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的行为,更好运用法治力量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贵州省联合调查组
2024年6月6日
新闻链接:贵州最新通报:省检察院牵头成立调查组,全面审查!
以花为媒、以车会友。3月3日,2024云南罗平第九届花海山地自行车赛圆满完赛,吸引了来自全国30个省份的1923名骑行爱好者“骑”聚罗平,破风前行,共品生态之美、共赴激情之约、共享运动之乐,在花海春色里上演速度与激情。
随着发令号响,参赛者们如箭离弦,将竞速融进如画花海,与城市、山水、人文、村庄的呼吸同频共振,呈现一幅“人在景中走、车行花海中、风景扑面来”的运动画卷,开启了一场花海山色间的体育竞技与比拼,让选手们感受“花成海、峰为林、水秀色、雾添景”的魅力罗平。
在52公里的赛道上,1923名运动员分别参与男子精英组、男子中年组、男子大师组、女子精英组、女子中年组、曲靖本地男子组等项目的角逐。选手们体验着速度与激情的酣畅,转弯、赶超、冲刺……他们灵活运用骑行技术,你追我赶,奋勇争先,比赛过程中选手们既体验到了极致的骑行快乐,又领略到了魅力罗平的美丽风光。
赛场边,观众们热情四溢,欢呼呐喊不停,不断为选手们加油助威。现场氛围格外热烈高涨,每个人都沉浸在这场精彩绝伦的体育盛会中,享受运动带来的快乐与激情。
经过激烈的角逐,女子精英组冠军由1小时31分39秒成绩的汪兴娥获得。汪兴娥赛后接受采访时说:“我今年是第三次来罗平参加这个比赛,因为每年三月份的时候,罗平满地的油菜花,风景真的是特别的好看,路上经过村庄,我们也能看到很多热心的群众给我们加油,骑不动的时候,也更有动力,今天能拿第一名,我觉得真的很开心,也很意外。”
自行车运动是一项“绿色运动”和“低碳环保运动”,也是全民健身运动的重要方式。云南罗平花海山地自行车赛作为极具特色的赛事,是一项举办规格高、参赛队伍多、影响辐射广的专业性赛事,选手们可以在处处皆景的花海赛道上驰骋梦想、挑战自我、骑行“诗和远方”。
来自北京GDR车队的黄世海以1小时20分8秒的优异成绩夺得男子精英组冠军,“今天过来很荣幸拿到了男子精英组的第一名,对于今年来说,是个好的开头,这边风景确实很不错,有油菜花、瀑布,都很不错,希望明年还能来。”赛后,黄世海接受采访时说道。
本次比赛增强了罗平文体软实力、丰富了文旅新业态,推动“赛会+旅游”的深度融合,使本项赛事成为罗平文体活动的重要品牌,促进罗平文体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大家呈现了一场安全、精彩的骑行盛会。下一步,罗平县将秉持以“赛”为媒、以“体”兴旅的理念,不断完善“吃住行、游购娱、康体休”功能,通过办好一场赛,让人爱上一座城,持续打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