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李志
8,【西藏农奴与西南土司】
说到我们祖辈们的苦难生活,也不能不说少数民族百姓的苦难历史,因为我们同为中华民族。在这里着重要说的是西藏农奴制与西南地区土司治理下的社会情况。那些蛮荒边远地区由于文明、文化不及中原王朝先进开明,那些地方的统治更为野蛮黑暗,那里的百姓更是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
西藏农奴
从公元九世纪末起,地广人稀的西藏由奴隶制进入了农奴制,一直到1949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进入西藏,彻底废除了一千多年的农奴制。
在农奴制时代,农奴主阶级约占人口的5%,90%是农奴,奴隶只占人口的5%,这些奴隶多来自破产的贫苦农奴,他们既无生产资料又无人身权利,完全被农奴主占有,用于家内劳役。
而占人口90%的农奴,只有少量的份地,这些份地不足以支持农奴家庭的生活。绝大多数土地被贵族和上层僧侣所控制,他们拥有大量的土地,过着不劳而获的吸血鬼生活。古时西藏的生产力水平低下,收成仅为种子的4∽5倍而已。农奴必须无偿地为农奴主劳动,且受到严格的封建等级制度约束。农奴主对农奴的生命和财产拥有绝对的控制权。农奴几乎没有人身权利,他们的生活处于极度困苦的状态。
农奴由于个体的智商丶勤劳丶依附主人的差异等因素又分为富裕农奴、中等农奴、贫苦农奴不同的级别。其中“差巴”(农奴里的支差者)和“堆穷”(小户)是农奴阶级的主要组成部分。
古时西藏对农奴的管理和压榨也是极为残酷的。古时西藏的法律将人分三等九级,在这种背景下,贵族们可以通过设立司法机构和法庭来惩罚农奴,这些法庭有权在领主的势力范围内执行刑罚,包括:割舌、割鼻、戴石帽、剁手足、剜眼丶抽筋丶剥皮丶投水和投入蝎子洞…多种酷刑,这些行为不仅发生在官方设的监狱内,而且在贵族和寺庙中也存在类似的私人监狱或私牢,用于惩罚一切敢不服从的农奴。农奴如果未能及时缴纳租税或反抗农奴主,可能会面临挖眼、砍脚、淹死等极其残忍的刑罚。
在藏区的历史上也有过忍无可忍的农奴起义,其中19世纪中叶由工布朗吉领导的康巴农奴起义,是一次较大的农奴起义(史称“邛山暴动”)。这次反抗压迫的起义在1865年被川藏联军镇压下去。24年后该地区农奴再次起义又再次被镇压。
西南土司
说到西南土司的历史可以溯源到中世纪的唐宋时期。历代汉人王朝的统治重心都在中原地区,对穷山恶水的蛮荒之地都感到头痛。那里居住着二十多个少数民族,秦朝时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设官吏,到汉武帝时设都尉县属。唐宋时设置州县,大的州县设督都府,由当地部落首领担任,而且可以世袭,传子传孙。这也是土司制度的雏形。唐朝政府当年主动削弱对大西南的统治也是迫不得已的。
元朝在未平定中原前先攻下西南。强龙难压地头蛇,他的主要目光还是盯在中原,为了不在大西南的崇山峻岭里浪费精力和时间,就实行安抚政策,任用当地各个豪门大姓的首领以及部落酋长担任不同等级的官吏,管理当地事务,且可以世袭。土司制度正式开始。元灭亡后明朝为减轻军事上的压力也是沿用元制,成功匡扶了西南二十多个少数民族。明亡后,清政府为减轻统一全国的军事压力,也沿用了明朝时的土司政策,继续实行这一制度。
明清时期西南地区有很多土司武装割据,有些土司的管辖范围有百里,有的甚至上千里之多,统兵有的数万到数十万不等。他们除了拥有自己的世袭领地和士兵,还设官吏、监狱和公堂。名义上归朝廷,实际是一个又一个的土皇帝。
这些土司对自己辖区里的百姓也是残酷压迫和剥削。土司制度是一种落后的世袭分封制。土司对他的百姓有绝对的权力,他们把土民看作牲口一般,对他们任意买卖转让,或者用土民来祭祀鬼神和祖先。土民的所有财产都归土司所有,他可以任意占有他们的牛马,甚至把他们的子女也归其所有。土民生孩子后要向上报,记入名册,长大后为土司做事,也不许受教育。即使有些地方允许读书,也不允许参加考试,以免因考上而脱离户籍。土司一旦为自己儿子娶了媳妇,土民们三年都不能谈婚论嫁,这是规矩。如果有谁胆敢违背土司意志,不听调遣,就会抄没家产,本人和家人就会被卖到各地去做奴隶,再严重的就会用残酷刑罚伺候直到处死,如:挖眼丶折骨丶剥皮…在这里,土民终身只知有土司的法,而不知还有什么国法。千千万万土民们世代就在这样让人毛骨悚然的环境下生活。
而土司们对自己的土民巧立名目的乱派乱收也到了令人膛目结舌的程度。例如康熙四十七年姚安府土司同知高厚德以收进京费为名加派苴却、十马两地五千两银。百姓们无钱可以凑齐,他就带人强迫百姓写下卖地的契文。百姓们忍气吞声,只好答应。
除了巧立名目鱼肉百姓,还有到处抢占土地的情况也十分严重。他们抢占土地不仅有少数民族的也有汉人的。如:容美土司田氏,所抢占的土地遍布石门丶澧州丶宜都丶枝江等州县。雍正年间,在抢占长阳县民田时,有百姓到县里告状,田氏既是劫匪又是法官,不但不受理此案反而抓走了好几十个告状的人。有的土司抢占了民田,而且还要被抢的田主交纳税银,就猖狂到这种地步。
西南土司军阀林立,常常相互攻伐,或是反叛朝廷。如:康熙四年(1665年),云南迤东土司禄昌贤、王耀祖发动叛乱,带领数万人马一连攻下临安丶蒙自、嵋峨丶宁州丶石屏丶宜良及六诏山区各个城邑,震动云南。土司之间狗咬狗的战争,最后受害的还是无辜百姓。如:雍正三年(1725年),湖广容美土司田旻如与桑植土司向国栋联合进攻保靖土司,焚毁六十多处村砦,掠走一千多口人,卖到施南与酉阳等地,把掠来的百姓当牲口贩卖。而且像这样的残杀,一旦开了头就冤冤相报没有结束那一天。战争一来是直接残杀百姓,二来是成倍的增加了百姓负担,本已贫困艰难的百姓更是雪上加霜。
到了清朝雍正时期政府才发动战争平定西南土司动乱,实行改土归流(取消土司世袭制实行任命流官制),西南百姓祖辈遭受的苦难才稍好一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