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望城区发生的一起在征地拆迁中的欺民事件
实名举报长沙望城区金山桥街道金山桥社区在征地拆迁中的系列涉腐违法行为
湖南湘江新区纪监工委:
举报人:刘志标,男,汉族,出生年月:1963年7月28日,原住址:长沙原望城区(现湘江新区)金山桥街道金山桥社区坳山湾组60号;现住址:长沙原望城区(现湘江新区)金山桥街道金山桥社区金悦花园1栋,身份证号码:430122196307281136,联系方式:18684758764
被举报人:
(1)周健,男,汉族,原金山桥街道征拆安置办主任(现黄金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2)陈铁武,男,汉族,原金山桥街道工委副书记
(3)洪志强,男,汉族,金山桥街道干部
(4)蒋思,男,汉族,金山桥派出所所长
(5)杨波,男,汉族,原金山桥街道金山桥社区党总支部书记,现调任金山桥街道(职务不明)工作
(5)张福云,男,汉族,金山桥街道金山桥社区党总支部书记
举报事项和请求事项:请求依法追究被举报人在征地拆迁中违法强拆以及打压因拆迁补偿不公的信访人的违纪违法行为,并将公平公正和属于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还给老百姓。
事实与理由
一,政府在征用土地的过程中涉嫌多方面的严重违法。
2014年征用土地时,金山桥街道涉嫌多方面的严重违法:没有拿到土地批建时就占用了村民的土地即“未批先占”;没有进行入户调查登记,仅由几个村民小组长和几个村民代表强行代表村民签字确认,没有土地承包人的话语权和表达权。2020年,我们组上建了一个微信工作群,我在群里要求组长把集体土地的转让合同发在群里,让大家看一下,但组长一直没有发。征地时“挂羊头卖狗肉”,挂的牌子是“汽配城”,实际上是用于房地产开发,由开发商中交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了商品房;政府从 2014年圈地直到2020年底才开始动工建设,征地没有张贴“三公告”,剥夺了村民的知情权;被征用的土地闲置了6年没有开发利用,违反了国家关于土地闲置2年就要收回的规定——《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规定,严禁闲置土地,农用地转用批准后,满两年未实施具体征地或用地行为的,批准文件自动失效。我和村民质疑街道没有补办批文;整个征地过程信息不透明,完全由街道和社区干部暗箱操作,将土地主人抛在一边……
二,政府在土地房屋征拆过程中涉嫌严重违法
周健、陈铁武、洪志强、蒋思、杨波、张福云等街道和社区干部,在拆迁补偿过程中目无法纪,肆无忌惮地侵犯被拆迁户的合法权益:在没有办理任何合法手续的情况下;在没有经过法院判决裁定的情况下;在我和妻子先后被抓至百果园的情况下,街道指挥黑恶势力将我家700平米的合法房屋夷为平地,室内所有财产悉数被毁,直至现在未获得分文赔偿。需要说明的是,我家房屋在未被强拆之前,就向长沙市政府、长沙市公安局、望城区政府、望城区公安分局申请了人身财产保护,请求其依法履职,但2018年12月13日下午我家房屋被强拆时,我多次拨打110报警,但无人出警,有一名警察自称其在拆迁现场,但并未制止黑恶势力的强拆行为,“执法为民”的人民警察成为了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公安机关的失责失职行为,导致举报人及其家人遭受了难以承受的精神伤害。
三,个别干部在拆迁中以权谋私,侵犯了其他拆迁户的利益
(1)曾经担任过组长的李奇有两处宅基地,第一次修黄金大道征收时分了重建宅基地,第二次时代年华房地产公司征收时又获得了300多万元的补偿款,按“实施细则”的规定,一户多基且在红线内的历史建筑和已办建房手续的房屋,只能认一处为合法建筑,其它房屋只能按建筑成本价即钢混450元一平米,砖混360元一平米,砖木360元一平米,土木240元一米的标准进行补偿。
(2)杨波书记亲口告诉我:原乡干部曹文新建的房屋装修还没搞完,就获得1000多万元的补偿款。
(3)街道于2014年征收村民李香桂的过渡房时只补偿了几千元,而另一个组的组长李忠林的过渡房与李香桂的过度屋相邻,被征收后补偿了17万多元,差距何其大!据李香桂的母亲吴金华说,李忠林的过渡房是以他死去的老兄的名义获得补偿的。2015年,李香桂认为征收补偿不公,还有两安用地的钱不肯发下来,便和多人去北京信访,被政府截回后,李香桂因懂得一些法律知识,社区和街道干部经常做他的说服工作但没有一个干部能说过他!据吴金华透露,2015年9月的一天晚上3点多钟,李香桂出门就再也没有回来,家人报了警,也没有结果,直到2016年的一天,疏通下水道的工作人员发现流泥井里有一具尸体便当场报警,警察仔细辨认后断定尸体正是李香桂,死者距家里不足30米,井盖被封死,涉嫌被人谋杀。后来社区、街道干部、区公安分局的民警及望城区孔玉成区长,将维权的家属全部送往望城锦绣山庄进行维稳控制,让其接受官方的处理意见。社区干部当时承诺让死者的老母亲吃5年低保,但直到现在也没有兑现,被社区干部忽悠了。
四,征地补偿过程中不按政策补偿随意侵犯村民利益。如街道办将5缝青山重建地的地基卖给悦喜山庄的老板张杰,而不卖给本村女村民李利忠和潘姣,引起李利忠和潘较的不满,后两人起诉到了法院。在无可奈何之际,两人只得从悦喜山庄老板张杰手中购买了宅基地。在此之前,街道和社区干部企图私吞本应分给村民的20多缝宅基地,被村民发现并揭露后,私分宅基地的图谋才未能得逞。重建地是政府花了大价钱的,理应分给本村的李利忠和潘姣等拆迁户,但社区干部不给,理由是潘娇是“外嫁女”,在李利忠和潘姣据理力争的情况下,社区干部竟然介绍其到悦喜山庄的老板张杰手中购买,让张杰从中赚一笔“转手费”,社区干部是否从张杰手中分得“一杯羹”就不得而知了。
五,政府出于“维稳”的需要滥用公权给我自己妄加罪名炮制冤假错案
我家房屋及财产被毁以后,我妻子万梅清开始向街道和各级信访部门反应情况,请求解决我家的住房问题。为了生计,其妻子于2021年3月4日在岳麓区一户人家做零工,出门时忘了带充电器,之后手机停机了。社区书记杨波、张福云和黄金派出所所长蒋思因打不通我妻子的电话,竟然闯入我家问我要人,我告知她出去做事,没问她在哪里做事,杨波等人不信,说她手机关机就是和政府作对,如果她明天不回就要抓人,还安排了社会上的无业人员李果、周耀辉等人在房东的一楼楼道口日夜守候,社区给其配备了电烤炉。果然,3月7日下午4点20分,黄金派出所负责人将正在打工的万梅清强行带到黄金派出所非法拘留,3月8日送往长沙市第四看守所,我几次问蒋思要拘留证,但他一直没给,我问万梅清犯了什么罪?蒋思说万梅清涉嫌寻衅滋事罪。3月23日,蒋思送来了逮捕证。2021年11月15日,我妻子在望城区法院接受开庭审理,法官审理完毕后宣判万梅清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裁判文书中,“被告人万梅清在明知应当自行承担房租费用后,多次通过其言行向社区主要负责人施压,暗示如不满足其要求就进京上访,迫使社区和相关人员为其垫付房租3万元,其行为属于强拿硬要,情节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符合寻衅滋事的构成要件”。事实上,我们既没有与社区负责人签过任何法律上的协议,又没有和房东签过任何法律上的租房协议,根本不存在多次向社区主要负责人施压,或者暗示如不满足要求就进京上访,更不可能迫使社区和相关人员垫付房租3万元,哪来的“强拿硬要”?
六,我妻子万梅清至2021年10己被关押7个多月(至2024年3月7日刑满),她被关押后,家里老人无人照顾,还有一个女儿在读书,所以我只能留在家里,而留在家里就能去打工赚取生活费,家庭的运转就成了问题。无奈之下,2021年10月9日,我因生活难以为继去社区借钱,当时楊波书记正好在办公室,我诚恳地说明来意,杨波书记要我坐在他办公桌的对面和我交谈,开口就说“你有征收款不拿来社区借钱,社区不可能借钱给你”!我说没有合理合法的征收补偿,我不会领补偿款的!杨波说:你有钱不拿,有房不拈(安置房指标抓阄),一个崽三十几岁才找堂客……听到这话,我气愤的说:我崽三十几岁找堂客关你鸟事!杨波见我发怒,就猛地站起身来隔着桌子用拳头砸我,在一旁的治安主任常鼎则抱住我的腰和手,村干部肖礼则用手勒住我的脖子,常鼎和肖礼合力将我往门外推,张福云则趁机用拳头朝我身上乱捶……上午10点多钟,常鼎叫来了两个警察做询问笔录。
中国是个法治国家,老百姓在自己的司法案件中利用感受到公平公正。我家的房屋和室内财产被公权力强行毁坏,政府不但不给依法赔偿,反而利用公权力将我妻子关进高墙,真是岂有此理!我请求高新区纪监工委根据我提供的举报线索,尽快介入对金山桥街道和金山桥社区违纪违法行为的调查,并对相关责任人周健、陈铁武、洪志强、蒋思、杨波、张福云等人进行问责追责,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该处分的处分,该撤职的撤职,该追刑责的追刑责、该判处刑罚的判处刑罚。
举报人:长沙原望城区(现湘江新区)金山桥街道金山桥社区金悦花园1栋:刘志标
联系方式:18684758764
2024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