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怀念江平老师
作者:刘林海
江平老师辞世了。尽管这一天迟早都会到来,但真正闻知噩耗时,还是不禁潸然泪下。
一九八五年的春节过后,受省政府的选派,我进京参加一个名为“国务院经济法干部进修班”的半年期培训。寒风料峭之际,来自全国各省市和中直机关的九十多名学员,齐聚北三环边上大钟寺附近的一家旅馆。季冬时月,户外依然是滴水成冰,简陋的平房教室里虽有暖气设施,但效果聊胜于无。那时,我是第一次接触法律,除了对未曾涉足的领域怀着巨大的新奇感外,就是抱怨培训班名头大得唬人,但条件却实在不敢恭维。因为是门外汉,虽授课的老师大部分为业内泰斗级人物,但我却浑然不觉那机会的可贵。更兼自己底子太差,听老师宣讲内容时如囫囵吞枣,难以提起兴趣。直到江平老师出现在讲台上,突然就找到感觉。
江平老师腿有残疾,走起路来有些费力,但印象中他是为数不多站着讲课的人。几个小时的课程,除了中间一次课间休息,他是一直在讲台上来回走动,一边版书要点,一边滔滔不绝。这样的场景,就自然感动了众多已是成年的学员,他也就成了绝无仅有的能够一直聚焦大家目光的老师。又因为他讲的是民商法,举提的例子多是司空见惯的社会现象,妙趣横生中常引得众人开怀大笑。我便是在这样的启迪中首次感受到法律的奥妙与乐趣。
八十年代,人们的思想前所未有地解脱了禁锢。虽然大家都敢想敢说,但在体制中熏陶了一阵子的我们,仍觉江平老师的思想很是前沿,他对时弊的剖析常令我们在咂咂之余拍手叫绝。那时苏维埃社会主义联盟尚在,苏共领导人戈尔巴乔夫为世界公认的改革名星,也一度成为中国年轻知识分子崇拜的领袖。于是就有传言说江平老师曾在留学期间与戈尔巴乔夫同过窗,其政治理念相通。又因为江平老师与戈尔巴乔夫长相颇有几分神似,都是宽宽的大脸庞,于是我们几个年轻的学员就给江平老师偷偷起了个外号:我们的戈尔巴。
因为相当一部分学员年岁已大,且又有不少担任领导职务者,因而师生之间就少了尊卑顾虑。老师讲课时,常有学员提问,解答过程就每每变作讨论模式。别的老师多以随意为基调,期间不乏自我修正其观点,并伴以自嘲的笑声。而江平老师却似乎永远一副严肃的神情,表情只在凝神思索与胸有成竹之间相互转换。他讲话的语速不快,但声调的抑扬顿挫却是炉火纯青,他从来没有说过带有语病的错话,甚至连口误都很少发生。年岁大一些的学员就议论说江平老师早年当过右派,关牛棚的时候养成了思索的习惯,不成熟的想法不会随意说出口,他是靠着思索完美了自己的学说。
某一次,江平老师讲到民法中的主体类型财团与社团,他说以财产为基础集合成立的法人为财团法人,以人为基础集合成立的法人为社团法人。对于今天看来颇为浅显的概念,我当时听得却有些糊涂。依过去的观念,只知道社团法人就是与机关、企事业诸机构并提的社会团体,如工、青、妇联组织,怎么现在以人与资产的组合方式来划分。下课后,我抱着疑惑,单个请教江老师。他再次不厌其烦地解释后又加重语气说:先有钱后有人的团体就是财团,先有人后有钱的团体就是社团。我当时还是个不知高低的毛头小伙子,调皮时常显些放肆,脱口问道:按老师的说法,依彩礼作为基础的包办婚姻就是财团,以纯粹感情为基础的婚姻就是社团?江平老师脸上忽然显出惊诧。我瞬间意识到自己说话过头了,在为自己的冒失而尴尬时,江平老师却是豁达地露出笑意。须臾,他恢复了严肃的神情,不紧不慢地说:“记着,理论这个东西,是有体系的,你对社团的理解,受到了非体系概念的影响,一定要在研讨方法上下功夫克服。”他的这几句话,后来就一直烙在我心中,几十年过去了,对照风风雨雨中的实践,方知江平老师那几句话深藏的精妙哲理。
我们上课的地方离市区较远,大部分的老师都是由班上派车接来送往。有时候因为交通拥堵等原因,老师常有迟到现象。但唯有江平老师每次都骑着自行车来,这当然也因为他居住的中国政法大学公寓区与我们上课的地方最近。但不管咋说,江平老师从来没有迟到过。这也是他受到以挑剔见长的学员们尊重的因素之一。我常疑惑江平老师贵为中国政法大学的副校长,应当至少是堂堂的副厅级领导干部,为什么不能像地方厅官一样享受专车待遇。后来才知道,江平老师是极讨厌派头的。
我们上课的地方在大钟寺,住宿的地方在蓟门桥头的北京体育学院招待所,中间仅有一站路。而北体与中国政法大学校区隔三环相望。我们放学与上学的来回路上常常能撞上江平老师。某次,与江平老师结伴而行时,他问我来自哪里,干什么职业。我说来自大西北的陕西,在省供销社工作。他饶有兴趣地打问供销社的性质和业务范围。我不无得意地渲染了供销社的重要性,并重点述说了这几年改革取得的成果。江平老师听后若有所思地仰头看着天,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任重道远呐。看着江平老师推车有些艰难的走姿,我突然胆子一大,说江老师我骑车载你走吧。江平老师稍作犹豫后竟然把车把交给了我。好在当时北三环还比较偏僻,路边是大面积的菜园,也没有警察值守,我就很好地炫了一把车技。多少年以后我才明白,虽说那是我唯一一次在北京骑车载人,但却也可能是我人生中最值得骄傲的一次任性。
聆听江平老师授业解惑的那几个月时间,我根本没料到他就是其后在中国成为脊梁的巨人。我只知道,因为有了他主导下的影响,我爱上了法律,并且实现了人生的转折。其后几十年的律师生涯,江平老师教授过的民商法就成了我业务的主攻方向。我读着江平老师的书,习惯了以江平老师的理论武装自己,更以曾为江平老师的学生而骄傲。只不过我从不敢以此自诩,那是怕因为自己的渺小给巨人老师蒙羞。
江平老师后来担任西安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员。也正是基于此,我也积极地跻身于这个行列。我曾经梦想着与老师一起合办一桩案件,并且也曾跟仲裁委领导谈过奢望。可惜因为江平老师年事太高,又兼旅途劳顿,很少异地办案,这愿望就只能作为不切实际的奢望。而今,江平老师走了,伤感中徒留唏嘘。
江平老师虽已离去,但他的精神仍然撑着天。
刘林海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日
刘林海
陕西省礼泉县人,先后就读于西北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西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文学学士、法律硕士。经济师、高级律师。
一九八三年参加工作,一九九零年起从事专职律师工作。现任陕西汉廷律师事务所主任,西安仲裁委员会、渭南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曾获“全国律师电视辩论大赛”陕西赛区“最佳专业知识辩手”奖。
第一部长篇小说《汉京城》由作家出版社于2019年出版。
第二部长篇小说《落户》由作家出版社于2022年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