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人问巴别尔写小说的秘诀,他答道:风格。风格在中国,常被视为旁门左道,那基本等同于是说,你的人生经验已经乏善可陈,你不得不开始舞弄形式的魔盒了。说来连我自己也难以置信,写作之前、之初,我就感到了风格的引力,后来只是不再喜欢早期偶像的风格,再后来又不喜欢中期偶像的风格,现在,我常对自己的风格不满,连带着也对中国作家的风格不满起来。
记得我还没开始写作前,当我与老同学钟扬通了两年信,风格意识就像基因一样,突然苏醒了。多年后才知道,我是黄庭坚的所谓后代,他诗作奇崛的风格意识,大概也活在我的基因里。我在打捞内心的体悟时,感到去抓取它们的语言,不再是一把铲子或机械手,语言分明是一个活物,它常能抓取到,我还没意识到的体悟,这时语言就像一个过度热情的向导,急吼吼走在意识的前头,我感到自己正被它摆布着。就像我即兴说话时,当喉咙被内心的声音撩动,我还来不及理解声音的含义,那一刻,声音只是吸引我的形式,可是,声音来到口腔的刹那,理性终于追了上来。舌头既忘不了声音这个恋人,又要屈尊做理性的秘书,它给双方都留下了可乘之机。理性试图辨明声音的含义,及时予以干预,这种功夫并不总能做到家。这样一来,词不达意,或说出莫名其妙的话,既情有可原,也常常不可避免。
如果把说话改成写作,就能避免这种失败,只是缠绕在舌尖上的那些猝不及防,词不逮意,莫名其妙,言说奇迹,等等,所有这些“意外之言”,就会被清醒的理性清除,放逐。这样就可以理解,古代圣贤们的忌讳,他们忌讳写。孔子的“述而不作”,是强调圣人只说不写。苏格拉底也是只说不写的典范。那么多“意外之言”的时刻,言说的微妙体悟,一并散失在没有记述的历史中。一些作家对言说的迷恋,大概也出自相同的原因。王尔德到了晚年,几乎只说不写,用说替代了创作。马克吐温到了晚年,一样痴迷演讲。我相信,他们都发现了文字的“无知”,声音的“有知”。我讲课时,同样常遭遇类似的激发。一些瞬间顿悟的认识,语言审美的奇妙体验,会不经意从舌尖跳出来,惊住听众和我自己。事后,靠听录音才写成的讲稿,只是去摹写讲课的历程,完成把那些即兴产生的宝物,收入文字囊中的重任。
写,成了遗憾的艺术。写,在收集内心声音的征途中,常常精疲力竭。面对泉水般不断涌出的内心声音,如何用文字选择和裁剪,成了形成风格的关键。一旦了解到风格背后的机制,就容易懂得,风格就类似数学,就像物理学家用数学“感知”世界,用数学赋予世界可理解的“形式”,作家是用风格“感知”内心的声音,赋予声音可信赖的“形式”。为什么没有形成风格的人,他书写的文字,仍可以保留个人印迹,与他人区别开来?这是因为,人人生活的环境不尽相同,环境会“训练”人的潜意识,再说,寄居环境中的人,也会不时冒出个性化的人性反应,这些都会沉淀为人内心的声音结构,思维结构。只是,环境中人云亦云的势力,太强大,再加上,庸常写作教育的结局,常常是让人无可挽回地,更加靠近公共言说方式,与要形成的独特个人风格,背道而驰。这时,内心从个人环境“遗传”下来的思维结构,会诚服公共言说和庸常写作的强大,一交手便溃不成军,能留下一点个人印迹,已算万幸。所以,当我与钟扬通信两年,当那点可怜的个人印迹,逆着公共言说和庸常写作生长,长到令他惊喜地来信,提醒我已经有了风格,我才开始审视,风格究竟是什么,为什么会让他惊喜?
歌德一生的写作,涉足过几十种风格,他曾撰文谈到什么是独特风格。他注意到,描述对象有值得模仿的客观特性,作者不止可以通过选择表现哪些特性,来体现自己的趣味,还可以通过“正确表现”特性,来“使我们赞叹不已”。他认为,只要尊重特性的选择趣味,能与“正确表现”特性的技艺结合,作者便“具有了独特风格”。 库切认为,布罗斯基在哈代的诗中,发现了“无生命的物质的声音”,这些声音让哈代更像一个抄写员,不像一个语言的自主使用者。那些声音有中立的立场,仿佛被一个普遍的意志附体,可以投胎哈代的诗,也可以投胎他人的诗,那个意志可以超越个人,编织共同的语言之梦。我以为,布罗斯基的看法与歌德的看法,相去不远。他们都关注如何选择客观特性,和“正确表现”特性,让作品具有形而上的普遍性。比如,布罗斯基认为,“格律总是比历史更耐久”。我愿意把库切说的意志,换成一个更好理解的词,人的心理结构,它来自人性的悖论。比如,格律就具有普遍性,它反映了人的普遍心理结构,即声音的重复与变化如何搭配,才会得到心理认同。当诗人用格律写诗,他没法调用全部的主动,他会丢掉声音的主动权,仿佛他是格律声音的“抄写员”,仿佛不是他选择这些声音的客观特性,是这些客观特性领着他去选择词语。一旦他被格律推着去选择,他就有了“正确表现”声音特性的时机。比如,平仄只是把所有字一分为二,从一半字中选一个字,与另一半字中的一个字搭配,这里面有太多选择的自由。就算句子要遵循平仄搭配的格律要求,以迎合追求悦耳的心理结构,诗人仍有很多妄自尊大的时机,即“正确表现”特性的时机,这是格律教给诗人的智慧:通过丢失声音结构的主动权,换取符合自己内心字义的选择权。当然有时,声音结构会把才能低的诗人,逼得走投无路,出现以音害意。就算我们搬家到自由诗里,仍可以窥见,对声音结构的普遍要求,同样延绵到了自由诗里,只是谁也无法写下或看见,像格律那样的声音规则,但专业诗人都听得出,一首自由诗是否悦耳。声音的普遍特性,隐在自由诗中,变得不可见,却听得见,这是它折磨普通人的魔幻之处。类似的其他普遍特性,自由诗中还隐藏着一些。比如,没有了格律的领路,诗意又如何创造?看似截然不同的旧诗词和新诗背后,隐着吓我们一跳的共同特性,比如都愿意首选,可以直接撬动感官的意象。意象就像前面说的声音结构,不是某个时代的专利,它可以搬家到任何时代。
我自己的写作,经历过若干风格。一开始,以为找到了个人腔调,可是里面隐着太多公共腔调,写了四五年,我注定走向了公共腔调的反面,这时又丢失了对客观特性的尊重,令作品只是个人编造的密码,并不试图让他人解码。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对歌德说的客观特性,有了体悟,它就像自由诗里的声音结构,可以说服任何人,说服任何时代,只要处理得当,你可以像古代格律诗人那样,同样找回自己的个性。歌德屡屡谈及,受限中的自由,不少中国读书人将之视为鸡汤,殊不知歌德触到了人性的核心:悖论。不管人既求安全又爱冒险的悖论,是来自心酸的原始生存史,还是来自社会和个人的博弈,人的这一本性,实则“规定”了人类命运、文化、奋斗的风格。比如,它“规定”着人对自由的“合度看法”——自由的可贵就在,有拒绝的自由。拒绝本是让自己受限的行为,比如拒绝利诱、功名等,可是退后一步的生活里,自我限制的生活里,有更舒展的精神自由。格律诗人因为遵从格律,且格律化入了血脉,不再焦心对声音结构的搭建,诗人就获得表达内心的自由。相反,一些写自由诗的诗人,因为无视自由诗中的客观特性,企图夷平一切,在废墟上写作,结果恰恰激发了读者对不安全的恐慌,造成阅读排拒。没有安全背书的自由,或没有自由的安全,都会成为写作中的暂时工程,是争得一时而不是争得一世的“最后晚餐”。这些都来自对人性的无知,当然,不能完全归咎于个人,是对个性解放的期待,让他们产生幻觉,以为只要人解放了,人的共同体就会走向正途。殊不知,确立一种善,也会损害另一种善。比如,你爱子,给他过多的钱,爱之善,会损害自食其力的善。你为情义,提拔友人,重义之善,会损害公平之善。人陷入左右为难的困境,乍看是命运所为,实则是人性所为。追求个性解放,就得接受人性幽暗的解放,任何追求没有杂质的努力,注定会失败,因为它违逆人性,这是人跟机器的根本差别。所以,受限中的自由,指出了尊重人性悖论时,调节个性与客观特性的正途。歌德早年为“狂飙突进”呐喊,开了个性解放的风气,晚年他用古典艺术中的客观特性,来约束个性,寻求限制中的解放,可谓成就了《浮士德》。两个时期的差别,从《少年维特之烦恼》和《浮士德》,可见一斑。当代作家普遍弃《维特》,选《浮士德》,印证了歌德晚期主张的耐久。
萨义德在《论晚期风格》里,谈到一些文艺家晚期的不合时宜,超越可接受的常规之物,他将之视为不和解的形式。比如他说,“巴赫的核心是不合时宜,是把过时的对位法技术同一种现代的理性主题结合起来”,同时他引用阿多诺的话,说巴赫“作为过时的复调音乐作曲家,拒绝顺从时代的趋势(如在莫扎特那里的愉悦或潇洒风格),他自己塑造了一种趋势……在主观性本身成为根源的一致整体中,把主题释放给客观性。”萨义德揭示了巴赫技巧的真正核心:矛盾。巴赫以这矛盾中的客观性,超越了他身处时代的巴洛克趋势。我愿意添上萨义德没有提及的晚年歌德,作为这类晚期风格的例证。歌德一样没有持续顺从浪漫主义的主观夸饰,他晚年难以置信地退向古典,借用古典艺术的客观特性,来制衡浪漫的主观性,以落伍的方式来摆脱“当代趋势”,去创造自己的趋势,达到阿多诺所说的“最内在的真理”……
我自己的写作,也经历了类似的转变,九十年代中期前,达到了主观性的峰顶,以奇崛为要。之后,我对平淡事物的关注,令我朝主观狂想,注入了题材的现实性,描述的客观性,它们彼此的交相融汇,令作品远离了当代的一些时髦趋势。比如,我写的一些物道诗或物体诗,乍一读来,让人以为是落伍的咏物诗,实则咏物只是形式,借用物体的客观特性,来制衡意象中的主观狂想,容下物道主义揭示的幽暗,与古时咏物诗借魂的人道,不是一码事。我曾撰文说过,新诗正处在它的六朝期或初唐期,“当代趋势”里,有太多摆弄过度的主观,自我,少有人在乎事物的客观特性。当代诗里有太多的酒气,揭示出这是一个诗的酒神时代,没有得到多少日神的眷顾。我以为,来自日神的克制,或酒神的嚣张,不只是圆满技巧的呼求,不只是希腊悲剧的流传机制,也是人性深处半主观半客观的悖论需求,是人调节自己与环境关系的古今秘诀。甚至可以说,是一扇通向真知灼见的门扉。人只有在恰当维护自己的时刻——既不是过度维护,那样就成了一味的自我辩护,也不是放弃维护,那样就成了彻底屈服——想象的事物才不会操之过急,才会既任性、嚣张,又看着客观特性的眼色行事。我愿摘洛尔加的两节诗,来昭示这“最内在的真理”。
一声呐喊的椭圆,
回荡在
山间。
化作一道黑色的虹
从橄榄林
映照蓝色的夜晚。
——摘自洛尔加《呐喊》(赵振江译)
“呐喊的椭圆”和“黑色的虹”,分别是对“呐喊”和“虹”的肆意想象,是主观性的嚣张表演,可是“椭圆”又尊重了山间(山谷)的常见形状,“黑色”尊重了夜晚或夜云的颜色,甚至“一道黑色的虹”还尊重了夜云的形状……这“最内在的真理”,大概说明了洛尔加的诗,为何不靠任何诗学支撑,就能贯穿时代和国界。毕竟人性会决定,什么诗学长久不了,永远走不出某时代的咫尺之内。
2021年9月8日写于南京江宁

作者简介:黄梵,诗人、小说家。已出版《第十一诫》《浮色》《南京哀歌》《月亮已失眠》《等待青春消失》《女校先生》《中国走徒》《一寸师》《用绳子弹奏》《意象的帝国:诗的写作课》《人性的博物馆:七堂小说写作课》等。诗歌在海峡两岸广受关注,被联合报副刊主编称为近年在台湾最有读者缘的大陆诗人。长篇小说处女作《第十一诫》在新浪读书原创连载时,点击率超过300万,被网络推重为文革后最值得青年关注的两部小说之一,已成为书写知识分子的当代经典。《意象的帝国》甫一出版,即受到读者追捧,该书填补了现代诗创意写作理论的空白。获紫金山文学奖等十余种文学奖,作品被译成英语等十余种文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