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怀明
18、研公社引火烧身,为民利敢于犯上
1959年3月上旬,赵树理接到通知,他当选第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让他立即返京,准备参加即将召开的会议。
3月13日,赵树理途经太原时,省文联理论研究室特地召开座谈会,请他就当前文艺创作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和意见。这次谈话的记录以《当前创作中的几个问题》为题,发表于《火花》杂志1959年6月号。
赵树理在谈话中就如何表现新英雄人物、如何表现人民内部矛盾、普及与提高的关系、重视写作技巧等几个重要问题,发表了系统的意见。
《文艺报》在1958年第19期社论《掀起文艺创作高潮,建设社会主义的文学》曾这样说:“现在提出建设共产主义文学艺术的任务,不是太早,而是适时的、必要的。……因此,反映群众中的集体主义的劳动精神面貌,创作具有共产主义思想品质的新英雄人物的任务,就要提到头等重要的地位上。”
他在谈到表现新英雄人物问题时说:“要表现新英雄人物,先要认得新英雄人物。识别的界限是,要看他是否真正在那里忘我地建设社会主义,有没有为共产主义奋斗的远大目标。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碰到许许多多这样的英雄人物。他们有远大的理想,一声不响,勤勤恳恳地在那里建设社会主义,别人知道他,也是这样干,别人不知道他,也是这样干。”“英雄的品质,存在于每个具体的人身上有多有少,作为文学作品中的英雄人物,就要选择典型的。这就是说,他们既要有社会主义觉悟和共产主义道德风格,又要有充足的干劲和实事求是的精神;既要事事站在群众前头,又要时时刻刻站在群众当中。他们是群众的表率,又是群众的一员。这样才是新英雄人物的特色。而认识新英雄人物的这些特色,就得跟群众经常生活在一起。”“写英雄人物不只是个写法的问题,主要是自己同英雄结合和热爱的程度如何的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不解决,只是在写作方法上打圈子,就不好办了。”显然,在赵树理看来,那些站在云端,只会讲几句豪言壮语,喊几句空话大话套话,而不是和群众站在一起,实事求是,脚踏实地、勤勤恳恳、扎扎实实地在搞建设的人,是算不得英雄人物的。
他在谈到写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时说:“文艺作品不是百科全书,不能把什么问题都包括进去。要分清主次,抓主要的东西,省略次要的东西。写人民内部矛盾,也得去抓主要矛盾。只要抓住了主要矛盾,看准了解决主要矛盾的主要动力,怎么写都可以,不必篇篇都要写上个支部书记。”“写人民内部矛盾和敌我矛盾,我觉得不在于规定哪一种矛盾一定要占多大比例、要有多大幅度,主要是个立场观点问题。立场观点对头了,在处理题材时哪些事情可提,哪些事情不可提,哪些事情该怎么提,哪些事情不该怎么提,这样写对人民有好处,那样写对人民有坏处,自然就有个分寸。”
他在谈到普及和提高的关系问题时说:“我觉得能不能多用群众的语言来写东西,恐怕是普及工作中的一个比较关键性的问题。”“不论提高的作品也好,普及的作品也好,我认为都要有思想性和艺术性。”“群众喜欢旧剧,我们应该重视它,逐渐把它改造、提高,使它对群众更有营养成份,不应该只把群众不喜欢的或暂时不能接受的东西,硬往他们的手里塞。比如,群众现在喜欢吃面条、大米、馒头,我们暂且不要硬叫他们吃面包、黄油。想要他们开开口味,可以在食堂里排上些让他们选用。但我们不能说,面条、大米、馒头是低级食品,只有面包、黄油是高级食品,你们非吃这个不可,这个‘维他命’最多。硬这样做,岂不是强人所难能吗?”读到这里,不禁让人想起前几年丁玲说过的话:现在人们不想吃窝窝头,需要吃面包。不妨把赵树理的这番话看作是个回应。两种说法,哪个更辩证一点,不辩自明。
他在谈到关于写作技巧问题时说:“决定作品的好坏,首先是内容问题,其次才是写作技巧问题。没有内容,只在技巧上打圈子,是写不出来好的作品的。”他强调要虚心学习群众创作,从中吸收养份。“创作毕竟是创作,不能人云亦云,亦步亦趋。我在创作上有些别扭劲儿,就是不愿意重复别人写过的东西。我本来计划写个什么东西,准备怎样写,如果有人这样写了,我就只好改变原来的计划。”“要想写出一点好东西,非刻苦钻研、反复磨练不可。”
他在这次谈话中,还特别讲到了他的“问题小说”。他说:“为什么叫这个名字?就是因为我写的小说,都是我在下乡工作时在工作中所碰到的问题,感到那个问题不解决,会妨碍我们工作的进展,应该把它提出来。例如我写《李有才板话》时,那时我们的工作有些地方不深入,特别对于狡猾地主还发现不够,章工作员式的人多,老杨式的人少,应该提倡老杨式的作法,于是,我就写了这篇小说。这篇小说里有敌我矛盾,也有人民内部矛盾。又如写《三里湾》时,我是感到有一个问题需要解决,就是农业合作社应不应该扩大,对有资本主义思想的人,和对扩大农业社有抵触的人,应该怎样批评。因为当时有些地方正在收缩农业社,但我觉得社还是应该扩大,于是又写了这篇小说。这篇小说里对资本主义思想和右倾保守思想进行了批判,是作为人民内部矛盾写的。有人说其中没有敌我矛盾是漏洞,我不同意。再如《“锻炼锻炼”》,这篇小说,也是因为有这么个问题,就是我想批评中农干部中的和事佬的思想问题。中农当了领导干部,不解决他们这种是非不明的思想问题,就会对有落后思想的人进行庇护,对新生力量进行压制。这种现象虽然不是太普遍的,但在过去游击区和后解放的地区却还不太少。这是一个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王聚海式的,小腿疼式的人,狠狠整他们一顿,犯不着,他们没有犯了什么法。可是他们思想、观点不明确,又无是无非,确实影响了工作进展。对于他们这一类型的人,我觉得最好的办法是把事实摆出来,让他们看看,使他们的思想提高一步。现在各地虽然都公社化了,但这类思想还是存在着的,我认为写写还有用处。”
赵树理既想不到他的《三里湾》因为没有写地主、富农的破坏会受到批评,更想不到他的《“锻炼锻炼”》写了“小腿疼”、“吃不饱”等人物会遭到“歪曲现实”的指责。就在他这次谈话后不久,在4月11日出版的《文艺报》上发表了武养批判《“锻炼锻炼““》的文章《一篇歪曲现实的小说》,罗列了三大罪状,严厉指责说:第一,“像‘小腿疼’、‘吃不饱’这样典型的、落后的、自私而又懒惰的农村妇女虽然会有,但不是占农村妇女的大多数,而是极其个别的。”“读者看不到农村贫农和下中农阶层的劳动妇女的形象,所看到的只是一大群不分阶层的、落后的、自私到干小偷的懒婆娘。难道这就符合农村现实吗?难道这就是农村妇女的真实写照吗?”第二,社干部“应该是党的化身。然而在作者的笔下,他们却成了作风恶劣的蛮汉,至少是严重脱离群众的坏干部。”“它给予读者的印象不是社干部与社员的关系,而是民警与劳改犯的关系。”“人们不禁要问:这就是社干部的形象吗?这就是农村现实情况的写照吗?”第三,“从总的来说,在这篇作品里,作者所持的态度是错误的。……我总不明白到底解决了什么问题。与其说作者在歌颂这种类型的社干部,倒不如说是对整个社干部的歪曲和诬蔑。”
这是一种全盘否定、一棍子打死的“左”的批评,只是在当时尚未成为主流,许多论者还可以对《“锻炼锻炼”》作出比较客观和公正的评价。
以此为开端,《文艺报》及其它刊物展开了历时数月的“文艺作品如何写人民内部矛盾”的讨论。
在大跃进、人民公社化的热潮中,赵树理不去搞“假、大、空”那一套,没有应景去写那些歌颂大跃进、人民公社、放“卫星”的作品,而是写了批评歪风邪气,巩固集体经济的“问题小说”,《“锻炼锻炼”》实属难能可贵。人们对它发表各自不同的看法,甚至出现某种极端错误的意见,引起争论,亦可理解。
那么,赵树理是怎样看待这个问题的呢?
他在和农民剧作者冯金堂的谈话中说:“先进与落后的斗争是永远也写不完的。对生活中的一些现象,我们要从发展的眼光来看,今天成问题的明天也许就不成问题了。这样看来,有些现象就不是什么大事。”对落后与先进的看法相当辩证。
他《在长春电影制片厂电影剧作讲习班的讲话》中讲到的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就更加含意深沉,值得人们深长思之了。他说:“就说对公家和集体的态度吧,在集体地里干好,在自留地也干好,这当然好;有的人在集体地里干得只要像个样子,能记上工分就行。比如锄草,有一棵草没锄掉,用土一盖就过去了,谁也没有见到,完全能把人哄过去,隔几步埋几棵草是看不出来的;但他在自留地里就绝不会这样干。”他进一步说:“现在农民有些空虚思想,对自己的前途看不大清楚,我们做思想工作的也讲不清楚。40岁以上的农民,都当过个体农民,社会制度变了,变成什么了,以后会怎样,没有现成的架子。农民不是光要几个政治口号,他是希望具体化的。在个体生产时,他和富人比,说某人过去是个小中农,后来发了财,起了家;某人省吃俭用,每年买五六亩地,二十年来买了几顷地。这些他都很清楚。他想向他们学。……土改后他们思想上很明确:分了土地能发家。合作化就不太明确了,地入了社怎么办?又不准买卖,什么现代化等等,他不清楚。……所以,农民的前途观缺乏具体化;我们做思想工作的,讲抽象的也讲不清楚,更别说具体的了。过去,为了买地,可以几年十几年穿一件衣服,结一根腰带,干活还很卖劲;现在能用什么办法进行教育,使他们直接和生产的劲儿结合起来呢!总觉得缺少具体的东西。……总之,只要真正到生活中去,就能发现每个人都是具体的,千万不要在具体人身上加上概念。”联系到对《“锻炼锻炼”》的批评,他说:“关于《“锻炼锻炼”》的争论,基本观点是两种,一种是实事求是,一种是用概念。从概念出发,他就会提出:‘这像社会主义的新农村吗?’这样的问题。其实,这不是像不像的问题。你跑去看一看吧,你跟我到一个大队去住几个月吧,你就不会这样提问题了。如果凭空在想:既然合作化这么久了,农村还有这种情况?这就没法说了。因为从概念出发和从事实出发,结论不常是一样的。1955年以前,农村一半还是单干户,合作化到今天,才5年多时间,怎么会没有‘小腿疼’、‘吃不饱’呢?所以,这种争论首先得有根据,没有根据就是胡说。”
事隔多年,今天重读《“锻炼锻炼”》,可以看出,作者的创作意图固然是在批评小生产者的私有观念,批评农民的自私和落后,批评中农干部不讲是非的和事佬态度,表扬青年干部敢于创新、敢于斗争的精神,也许更为重要的是,作者通过细节的真实,艺术形象的个性特征,使我们清楚地看到,如果我们不是违背了生产关系一定要适合生产力发展这一根本规律,实行不切实际的变革,从而严重挫伤了农民的积极性,那么,像“小腿疼”、“吃不饱”那样能干的农村妇女也许就不会那样想方设法消极怠工了。“吃不饱”自己在家里吃干饭而专给下地干活的丈夫吃稀饭,也隐晦曲折地反映了公社化后当时农村吃粮的困难,不免使人对人民公社的优越性心生疑窦。要从根本上解决“小腿疼”和“吃不饱”这类人的问题,用行政强制的办法不行,还得用经济的方式与手段,实行承包制和生产责任制,方可见效。“小腿疼”和“吃不饱”在误以为摘落花归自己后积极能干就喻示了这一光明前景。“小腿疼””和“吃不饱”这两个艺术形象的复杂性、丰富性和深刻性,也许就在这里。、
如果说在《“锻炼锻炼”》中,作者通过艺术形象反映集体化对农民积极性的挫伤和生产力的破坏还比较隐晦曲折的话,那么,在作者随后接连写出的《高级农业合作社遗留给公社的几个主要问题》、《致陈伯达》(二封)、《公社应该如何领导农业生产之我见》等重要文稿,反映了他在深入调查研究基础上进行的理论思考,就可以对他当时的思想有个更清晰的了解和认识了。
赵树理在这几篇文章中,表达了对以高指标、浮夸风、共产风和瞎指挥为主要标志的“左”的错误的痛恨和进行的坚决斗争,并且针对人民公社存在的问题,探索采取什么组织方式才能办好,提出了一系列富有建设性的建议。
他在1959年上半年就开始动手写《高级农业合作社遗留给公社的几个主要问题》,但该文没有写完。文章说:“我们农业合作化,毕竟才有短短几年的时间,有些规律还未被发现或未完全被掌握,致使某些工作还没有赶上需要,某些优越性还发挥得不透,农业生产上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即制定生产计划应该是以什么为主要依据?布置国家市场所需的产品的生产是否越多越好?推广先进技术和先进经验怎样才算适当?精耕细作与不轻易放弃耕地面积(即少种多收与多种少收)如何适当结合?单位亩产与单项收入的高低能否说明一个生产单位的生产好坏?基本建设(本年不能收回成本的投资均在内)大一点还是小一点好?突击运动多几次好还是少几次好?公社(原乡)级对管理区(原高级社)的生产过程管得粗一点好还是细一点好?……这些问题在公社化以前的高级社时期就常常引起乡、社两级干部的争论,一直继续到公社化以后并未得到统一的认识。”
所有这些问题,可以说都是当时农村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作者认为,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其“总根”是因为“对目前我国农业经济的两个特点有点认识不足或重视不够。这两个特点,第一个是劳力为主,第二个是自负盈亏。”文章说,农村从历史上就是各按生产条件来决定劳动力的用法的。高级社时期,社干部虽然也靠分红过日子,不敢不当心使用劳动力,但乡干部(社的直接上级)不负盈亏之责,对劳动力的使用,便不像社和社员考虑得多,因此“前面所提的遗留问题,大部分是由此产生的。”
最突出的问题,这个未完成稿只讲了两点。
一是强调耕地面积的作用。(1)以单位亩产的高低判断生产成绩——实际成绩应该是以自然条件大致相同而每个劳动力所产的产量、产值为判断标准。(2)强调双作。其结果是由于劳动力跟不上,将每年一作和二年三作的精耕变成一年两作的粗放,总产降低。(3)强调寸土必争。有些人以为种地面积越大越好,使有些地处贫瘠山区耕地面积较大的地方,多余的远地薄地成了他们生产上的负担,而导致总产减少。因此,文章强调我们在农业生产上,不应该成为“面积主义者”,而应该成为“总产主义者”。只要总产量增加,才能证明劳动力使用得当。
二是代定产品比例和产量指标。文章对这种做法持否定态度,认为生产计划和奋斗目标的制定应该是先由生产单位来做,乡里除了对国家市场需要的产品分配在本乡的任务要动员各生产单位完成外,应该居于协助地位,即使自己另有高见,也只能提出来来让负责生产的经济核算单位通过他们自己的思想自由采纳,不要给人家作些硬性规定。因为对于各个生产单位土地和劳力的比例、按其自然条件来决定经营重点和经营方法等情况,负责经营的生产单位内部成员,总比管着几十个单位的乡级了解得清楚。所以“在乡里工作的同志们应该尊重人家,先让人家自己计划;我们看了人家的计划之后,自己真有高见,只要能使人家感到真有增产的把握,是不愁人家不采纳的——应该相信人家对增产的要求不比我们差。”
作者认为“乡、社两级干部对上列问题容易产生不同看法的主要原因,在于有些乡干部对集体所有制的农业经济特点认识得不够深刻,为了想早日把农业经济完全纳入国家计划规范,有时候把国家领导全民所有制国营企业的精神用到领导农业生产的方面来。”作者看到了这种做法的不妥,告诫说:“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虽然都是没有阶级剥削的公有制,但其内部结构性质不同,不能以相同的领导精神来领导。”(《赵树理全集》第5卷第334-337页)
下面就说到《致陈伯达》了。
赵树理平时并不爱写信,凡是熟悉他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谨慎、拘束、不擅交际的人,他之所以要给陈伯达写信,一个原因是,在1959年4月全国二届人大会议期间,去年6月创办的中央政治理论刊物《红旗》杂志的主编陈伯达,曾突发奇想约请他为《红旗》杂志写小说。赵树理把这视之为“光荣的任务”,心里一直惦记着完成“任务”。更重要的原因是,他对山西家乡农村实地观察后感到极度的焦虑和不安,需要向中央领导倾诉。
赵树理写给陈伯达的信共两封,第一封信是这样的:
我很抱歉,为《红旗》写稿的事,至今尚无着落。但仍在努力搜索中。
现在我想向你谈一些关于农村工作中的事。
我自1951年,即以文艺写作者下乡体验生活的名义参与农业合作化的事,以后每年都有一段时间参与其事。在八九年中。前三年感到工作还顺利,以后便逐渐难于插手,到去年公社化以后,更感到彻底无能为力。
今年经过五级干部会议,主席讲话普遍传达到村,农民生产情绪虽然稳定了,干劲又鼓起来了。可是我们这些人,要到管理区或生产队里参与一定的领导和辅助工作,仍有进退失据之感。
从这一件事上,使我联想到领导农业上好多好像根本性质的问题。
现在先把我所想到的这些问题和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作为一个思想汇报写在下面请你看看,如略有是处,请将有用部分转给党政农业领导部门参考;有违共产主义思想及国家根本大计之处,请详加指正以改造我的思想。兹将我的意见分述如下:
一、农业合作化的成绩及问题
在成绩方面:
1.停止了土改后农村阶级的重新分化。
2.用新的组织教育了人。
3.造成了规模较大的生产条件。
4.农产品较易于纳入国家计划规范。
5.在新条件下较易于交流经验和推广科技。
6.形成了许多成文和不成文的农业制度。
7.改造了一部分自然条件。
8.宜于作试验性的发明创造。
9.出现了一部分机械化或半机械化的地区。
正因为有了这些成绩,才使我们的农村面貌改观。
但这些成绩,除第一宗外,其余八宗,有的尚未充分发挥其作用,有的在具体工作中做得不够恰当而产生了一些副作用,以致在生产方面不够理想。
我以为这就是农业合作化中的问题。公社化后,继续解决这些问题,我以为应该作为公社当前的主要工作。
虽然千头万绪,总不外“个体与集体"、“集体问题与国家”的两类矛盾。解决个体与集体的矛盾时候,国家工作人员(区、乡干部)和社(即现在的管理区)干部的精神是一致的——无非改造和限制个人资本主义思想的发展,使生产因而提高——所以每当工作深入一步,生产上接着便有提高的表现。我们协助工作的人便能心情舒畅地和直接领导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及社干部做工作(如发现社干部有问题,也能和区、乡干部共同整社)。后来出现了集体与国家的矛盾的时候,我们有时候就不知道该站在哪一方面说。原因是错在集体方面的话好说,而错不在集体方面(虽然不一定错在整个国家方面)时候,我们便不知如何是好了。
我认为今天“国家与集体”矛盾的主要方面不在于物质利益的冲突(也有冲突之处),而在于“生产品及生产过程决定权与所有权的冲突”。
在局部所有权尚未基本变动之前,集体所有制仍是他们集体内部生产、生活的最后负责者。在这时候,国家只要掌握国家及市场所需要的产品,而不必也不可能连集体内部自给的部分及生产、生活的全面安排完全掌握起来。农业合作化以来,国家工作人员(区、乡干部)对农村逐渐深入是好事,但管得过多过死也是工作中的毛病——会使直接生产者感到处处有人掣肘,无法充分发挥其集体生产力。例如为每个社员具体规定每种作物的详细亩数(谷子、玉米、高粱、豆子、小麦、花生、芝麻……无所不定)。规定下种斤数、定苗尺寸,规定积肥、翻地等具体时间,规定每种作物的产量等等,都会使直接生产者为难——因为情况千差万别。怎样作生产的全面布置才能得到最多的产量,区乡干部大多数不如社干部知道得多,但社干部为了要照区、乡的规定办事,只好放弃较有把握争取最高产的计划。真正的产量是物质。计划得不恰当了,它是不服从规定的。什么也规定,好像是都纳入国家规范了,就是产量偏不就范。
我不妨举几个例子来说明一般情况:
例一:1955年,某社因完不成小麦播种亩数,曾拔去未成熟的棉花来赶种,来年麦产每亩100斤,回茬小谷产110斤,共210斤。假如不这样赶,使棉花熟后来年种单季谷子可产300斤,或种单季玉米可产400斤。但因为完成上级的规定亩数,便把300斤或400斤产量的地缩减为210斤。
例二:某地为了开水渠.在1956年冬天提出雪下三尺不收兵的口号,在最后一段工作中土面上冻结8寸厚的盖子,光揭盖子耗去的工就等于挖土方的一半,最后因为揭得还没有冻得快又才停下来。假如使群众在这一段时间中改作积肥、备燃料等项工作,只要迟一个半月,……此种例子不必多举……
我每碰上这些事,大体采取两种办法,一是说服区、乡领导者根据实际情况要求实际效率,另一个办法是默许社干部阳奉阴违。
其次,农业合作化虽然经过七八年之久,个体(以家为单位)和集体(以现在的管理区为单位)矛盾仍然不太小。我们自然作了些思想教育工作,但年岁较大农民受我们党的教育才几年或十几年,而受小生产者个体主义教育(姑且这么说)则有几十年,所以这些人在集体生产中,光凭已有的政治觉悟来指导他们的行动是很难符合生产要求的。集体生活的互相鼓励、互相监督,这是推动他们只能前进不许倒退的主要力量,什么时候落了空子,什么地方落了空子,他们都会回头看一下:留块自留地本来是为了给他们吃菜和养猪造成一点方便,可是限制不当他便会把几百担肥料上在他的几分地里;在不妨害集体生产条件下编织个小器具赶个另花钱也是利己利人的事,可是不加限制,他会每夜编到鸡叫,第二天在地里锄着苗打瞌睡……
可是每当“所有者与决定者”的矛盾出现以后,社干的主要精力便放在对付这种矛盾上,而把克服农民那种小私有者的残余思想工作放在次要地位,甚至还会和一部分有那种思想的人结合起来共同对付上级领导。
其他问题也还不少,如队包产与管理区统一经营的矛盾,按劳分配的办法规定得过细了,反助长农民斤斤计较,发明创造中的纯“展览”思想等都是,不过先得把“所有者与决定者”的矛盾解决到一定程度,管理干部和先进农民才能把注意力大部转移到解决其他问题上。
二、分社在现阶段应该如何领导管理区(《赵树理全集》第5卷第339—343页)
赵树理写到这里就停止了,只列下个标题,没有再写下去。他也许是觉得信中提出的问题,如“国家与集体”的矛盾,主要是“生产品及生产过程的决定权与所有权的冲突”等问题太尖锐了,领导恐难接受。在这个题目下面,赵树理自己注下了这样一段话:“这封信所以没有继续写下去的原因,是感到先提一大堆问题然后提建议,或者会使领导上看了前半截觉着我也是故意找难题的人——这种人在农村多得很——而不看后半截,或者即使看了也以为先得纠正我而忽略了我的建议,故改为以后的文章。”
这不是一件一般的普通的信件和文章,而是一篇关系国计民生的“谏言”,他不能不郑重行事。他反复考虑,一再斟酌,将文章改了又改,并又写了一封信给陈伯达,将文章送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