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省保定市博野县小店镇人民政府近日公布的“博小店罚决【2023】00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博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因非法占地建污水处理厂被处以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罚款32.420444万元。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博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19年9月份在未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占用博野县小店镇小店村的土地11578.73平方米建污水处理厂,于2020年4月份建成。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博野县小店镇人民政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及《河北省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试行)》的规定,对该单位处以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地上建筑及设施,并处罚款32.420444万元。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