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言新语(三章)
作者:伍灿暖
(一)
早上起来,看见网上一条新闻,说是某省某地,农民露天烧麦梗,被重重罚款。顿时,心里有点不爽,不是因为罚款太重,也不是觉得农民这种原始耕作行为不该罚。总之心里就是隐约产生了一种不愉快的心情,原因却非常非常的简单。
空气污染,是今年国际和国内都一直关注的问题,什么pm2.5,什么碳中和是当今社会的一个热门问题。
什么是PM2.5,什么是碳中和?先来普及一下。
PM2.5,是指空气中的微颗粒物当量直径≤2.5微米;碳中和,又是什么呢?碳中和其实是节能减排的一个术语,碳中和是指国家、企业、产品、活动或个人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节能减排等形式,以抵消自身产生的二氧化碳或温室气体排放量,实现正负抵消,达到相对“零排放”。
不过,由此我想到了另外一个问题,这个问题也是我一直在思考的问题,那就是汽车空气污染的问题。众所周知,我国的汽车事业发展也很快有点惊人,全国汽车保有量高达3.15亿辆,数目惊人。这么多汽车,整天在路上跑,烧下多少柴油、汽油,排放出多少的废气?对空气造成多大的污染?真的道不清楚,说不明白。况且,汽车制造业要用到大量钢铁,造钢铁需要开发铁矿,开发铁矿就要开挖矿山,挖铁矿就要毁掉绿水青山!这是一个非常严峻的状况,为什么没有人去正视呢?相反,对农民烧麦梗大动干戈呢?是要拉动社会消费,还是要发展、保护制造业,追求政绩呢?明白人一看就知道个中原因。
我小时候在农村长大,青年时期也务过农,干过农活。那个时候,我们农村里的农民在秋收以后,留下一些家里用来煮饭烧水的稻草后,入冬之前,都是在田头把稻草连着稻田里的禾茬一起放火烧掉。这样做有两个好处,第一个是通过火烧,可以把寄生在泥土里的细菌烧死,来年种庄稼就少打农药;第二个好处是可以改良土壤的结构,来年生产就可以少用化肥,因为多用化肥可以使土地板结。
保护环境,科学发展,人和自然和谐共存,是当今社会的共鸣,发展的主题,如何构建这样一个社会呢?确实值得全国人民深思。我相信,未来我们会做出正确的抉择!
(二)
最近一段时间,某省某地的住建局对降价售房的房地产开发商做出处理,不许其开发商降低房价卖房,引起了广大网民的议论。因此,我在这里也有话要说。
中央早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提出,发 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但是,有的地方ZF部门的行为,完全背离了中央的这一政策精神,不知道是其政策水平低下,还是平时不重视学习研究,不能深刻、准确、把握中央的政策精神所致,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中,还是沿用老一套的经验,用计划经济时期的手段、方法来进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其中最明显的是使用行政手段来干预市场,这样的例子屡见不鲜,多如牛毛。
例如,为了促进地方房地产产业的发展,搞购房补贴;为了引进人才,搞引进人才补贴;为了促进汽车产业发展、汽车消费搞购车补贴;为了促进社会消费,又大搞什么消费补贴?如此种种,美其名是发展产业需要、促进社会消费需要。殊不知,这种种行政手段,都是违背市场经济规律的。其背后,都是为了地方政绩、部门政绩,赚取部门或个人政治资本而已。
那么,市场经济规律是什么呢?这就是:公开、公平竞争,商品的价格由供求关系决定,不应使用ZF行政手段来干预或操控。一旦由ZF部门用行政手段来干预市场,就破坏了市场秩序,扰乱了市场经济。例如,你对买车买房的人给了补贴,对没有买房买车的人,就是一种不公平,因为这些钱是所有纳税人的钱,每个中国公民都有份;再说明白一点,你对房地产产业、汽车产业或者某一种行业有了补贴,就是对其他没有补贴的产业的一种不平等、不公平。
所以,以我之见,各级部门和领导,要认真、深入、学习和深刻领会中共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关于“市场在资源配置的决定作用”这一伟大论断,深刻领会这句话的深刻的政策内涵,明辨方向,在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时候,严格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少点ZF行政干预,抛弃陈旧观念,实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宏伟目标。
(三)
早上醒来,刷刷手机,无意中刷到一个段子。段子的内容是说,某机关上级领导到基层召开部门领导内部座谈会,会议主题是听取实行干部财产公开问题的意见,会上,各位与会领导纷纷各抒己见。
某局局长:说实行官员财产公开,目前在我国条件还不成熟,不能操之过急,我们要有文化自信,要有制度自信。
某单位书记说:我们的干部都是廉洁奉公的,一直以来很受群众爱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任何人其他人不能可以说三道四;干部财产是国家的财产,国家财产是机密,保护国家机密有利于国家安全。
某主席说:干部财产公开不利于团结,制造人为矛盾,挑拨离间干群关系,我们应该放眼长远,把眼光放在大是大非问题上,不要在财产公开上都纠缠不清。我们既然不能公开群众的财产,为什么要公开干部的财产呢?
某主任说:过去,我们没有公布干部财产,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得到了高速发展证明,这个模式证明是正确的,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那个朝代实行过官员财产公布,我们现在也没有必要搞官员财产公开。
某所长说:实行官员财产公开,一些干部财产有可能转移到国外,会造成国家财富流失;一旦干部财产公开,群中看到当干部,原来这样穷酸,以后就没有人来当干部。
最后,会议的结论是:干部财产公开不得!
领导干部财产财产申报公示制度,是指掌握一定公共权力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实向有关组织或部门申报和公开个人及其一定范围内的家庭成员的财产状况,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的一项系统性的制度建设。
在我国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制度早在1987年就已经提出,1994年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财产申报法》正式纳入立法规划1995年四月二十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党政机关县(处)以上领导干部财产收入申报规定》2006年8月29日,中共中央召开政治局会议,研究党员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规定;2010年7月1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
这种的制度建设,是党中央反腐倡廉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促进政府机构的廉洁文化、实现政府机构的强制机制,争取公众对政府机构的信任,增强公众从政府机构获得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净化社会环境,推动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健康发展。
然而,正如上面网络段子反映出来的一样,至今仍落实不到位,杂音很多,阻力重重。
在今天的“打虎”斗争中,人们依然可以陆陆续续看到这样的报道:某某官员贪污受贿多少多少,某某官员拥有多少多少资产,某某官员拥有多少多少房产。这些官员,难道是生活在一个真空世界里吗?导致这样的结局,在这些人的单位里,要么是思想抵触,甚至抵抗不落实不执行;要么是监督流于形式,雷声响雨点小,进而对贪污腐败视而不见;要么是沆瀣一气, 互相利用,互相包庇。
其实,党政领导干部执行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是反腐倡廉的一把尚方宝剑, 在我的朋友圈中,就有过这么一回事:当地方上刚开始执行领导干部要向有关部门报告个人事项的时候,圈中一个朋友马上处理了一套拥有多年的别墅(因为他还拥有多处房产物业),还及时把孩子送到国外读书去。我现在猜想,他这样做,是担心有些问题“说不清”,不提前处理,如实申报个人财产,就会爆雷!由此可见,这制度还是有威胁力的。
话又说回来,身正不怕影子斜,心中无鬼,三更半夜拍门也不怕。好的规定党中央已为我们制定,不要将它束之高阁,现在就看你如何落实了,如何执行到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