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汉语语法——古诗词中的词类的活用
---- 名词活用为形容词和名词作状语一、名词作形容词:是取名词所代表的事物的特征以作比方。例如:1,“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刘禹锡《酬乐灭扬州初逢席上见赠》)“春”,意为“茂盛”。2,“千里黄云白日曛,北风吹雁雪纷纷。”(高适《别董大》)“曛”,日落时的余光,这里是“昏暗”的意思。二、名词作状语 与现代汉语一样,古诗词中的名词作状语,就是将名词放在谓语中心语动词的前面,让它修饰、限制后面的中心语动词。依据状语的语法性能,处在状语位置上的名词,其实已变成了副词,因此名词作状语亦称名词活用为副词作状语,表示各种形态。例如:1,月明星稀,乌鹊南飞。(曹操《短歌行》)方位名词作状语,表示动作的趋向,意思为“向南”2,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杜甫《石壕吏》)名词作状语,表示时间,意思为“在夜里”;3,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苏轼《念奴娇·赤壁怀古》)名词作状语,表示比喻,意思是“像灰一样”“像烟一样”。4,“十五府小吏,二十朝大夫。”(《陌上桑》)“府”即“在府郡”,“朝”即“在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