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籍文献中对杜康造酒的记载。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魏武帝曹操一首《短歌行》,使中国最早的粮食酒——杜康酒成了酒的代名词。 杜康酒是中国历史文化名酒,因夏人杜康始造而得名,距今约有三千九百多年的历史。我国的任何名酒,都不具有像杜康酒那样丰厚的传统文化底蕴。
有关杜康造酒的文献,《太平御览》引西汉《世本》中的记载:“少康作箕帚,仪狄作酒醪,变五味,少康作秫酒”。
东汉许慎所著的《说文解字》,其“酉”字条记:“酉,就也,八月黍成可为酒酎。酒,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恶,从水从酉,酉亦声。一曰造也,吉凶所造也。古者仪狄作酒醪,禹尝之而美,遂疏仪狄。杜康作秫酒”。“古者少康初作箕帚,秫酒。少康,杜康也。葬长垣”。

晋代江统著《酒诰》,曰:“酒之所兴,肇自上皇,或云仪狄,一曰杜康,有饭不尽,委余空桑,郁积成味,久蓄气芳,本出于此,不由奇方,历代悠远,经口弥长,稽古五帝,上迈三皇,虽曰贤圣,亦咸斯尝”。
二、俗传杜康造酒处的杜康沟和康水均在伊川
伊川是夏人活动的重要区域,这两条河与杜康造酒相关。
1、杜康沟水。
新城故城北侧,伊川县城关镇有土沟水,发源地有杜沟、和康沟,载于北魏的《水经注·伊水》:“伊水又北过新城县故城北,土沟水出玄望山西,东径玄望山南,又东经新城县故城北,东流注于伊水”。古代“土与杜”是一个字,读音是(du)。源头是鸦岭镇玄望山(简称玄山)的杜沟、康沟、康庄,流到城关镇三龙口村,汇合在一处,称为杜康沟水(今称北小河),经西仓村和伊川县城府店街,再东流注于伊河。秦代的《吕氏春秋·本味》记述:“饭之美者,玄山之禾”。禾是高粱、小麦、谷子(小米)、粟米、秫米的统称,是食用或酿酒的优质粮食。伊川杜康酒厂选址在杜康沟水南北两侧。

2、康水与明水
伊川葛寨乡(明代曾划属伊阳)有康水和明水(今称沙园河)。明代的《直隶汝州全志》记载:“杜康趴,在城北五十里,俗传杜康造酒处,弟茅柴传其酿法,有杜水,《水经注》名康水”。
北京国家图书馆古籍档案,明万历《直隶汝州全志》资料,记述杜康造酒处位于北魏《水经注》中的“康水”:

明水、康水的位置,在北魏《水经注·伊水》有明确记载:“明水出梁县西狼皋山,俗谓之石涧水也,西北流经杨亮垒南,西北合康水,(康)水亦出狼皋山,东北流经范坞北与明水合,又西南流入于伊”。这条河就是今天葛寨镇烟涧村的两条小河,东边的称“康水”,西边的称“明水”,在瑶头村南两条小河合在一起,经白元镇双头(双溪合二为一)流入伊河。

古本《水经注•图》“洛伊湹涧谷甘六水图二”,对土沟水、康水、大戟水的位置均有详细绘图记载,标注的土沟水在伊川县府店街;标注的康水在今伊川县葛寨乡烟涧河、沙河。据此可以确定,汝阳城北五十里“传说杜康造酒”的康水,发源于今伊川葛寨乡牛山黄兑西北的梁家沟水库一带。
3、大戟水 广成泽水
今天地图上标注的“杜康河”,古代称“大戟水”。
北魏《水经注·伊水》对大戟水有明确记载,:“伊水又与大戟水会,水出梁县西,有二源,北水出广城泽,西南径杨志坞北与南水合,水源南出广城泽,……西流入于伊”。”《汝阳县志·广城苑》记述广成泽在汝阳县蔡店乡。这里有广成泽的遗迹,即位于黄河流域与淮河流域分水岭的草营湖一带。

《水经注·汝水》对广成泽水的记载:“汝水又东,与广成泽水合,水出狼皋山北泽中。其水东南流,广成泽水又东南入于汝水”。
大戟水与广成泽水,二水均出于广成泽,即是汝阳内埠乡与蔡店乡之间的“草营湖”。但却各奔东西。向西的是大戟水,流入伊水,属黄河水系;向东经牛家河流入汝河,属淮河水系。这是伊川境内,九皋山北边,伊河东所有支流中,其它任何支流均无此特征。仅大戟水才独有此特征,所以大戟水与康水并不是同一条河。将大戟水标注为“杜康河”是后世所为。
三、伊川出土杜康时代的酒器
1、少康(杜康),是夏王帝相的儿子。
《史记·夏本纪》记:“帝相崩,子帝少康立。帝少康崩,子帝予立”。少康是夏朝第六任国君。依照《古本竹书记年》和《历代帝王志》的记载,少康之前夏祀中断约四十年(有过浇取代之)。少康复国又居王位,年代约在公元前1900年前后,即现代考古学上的夏文化二里头一期文化时期。
少康复国在《左传·哀公元年》中有载:“昔有过浇杀斟灌以伐斟寻,灭夏后相,后缗方娠,逃出自窦,归于有仍,生少康焉。为仍牧正。逃奔有虞,为之庖正,以除其害。而邑诸纶。有田一成,有众一旅,能布其德,而兆其谋,以收夏众,复禹之绩,祀夏配天,不失旧物。”史称“少康复国”。
2、《左传•哀公元年》记载杜康复国时的“邑诸纶”。根据《竹书纪年》记载:“楚吾得帅师及秦伐郑围纶氏者也”和《水经注•伊水》中“狂水经纶氏县故城南,西流注于伊水”
今登封颖阳西,伊川江左、吕店、彭婆、白沙一带的白降河,古称“大狂水”(今称白降河),有故纶氏故城遗址,《汉书•地理志》,
3、伊川南寨遗址出土夏代杜康时代的精美酒器。
1959年,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在古纶氏地区西部的伊川南寨发现夏文化遗存。1990年,修焦枝铁路复线,河南省社科院考古所在这里发掘出大批夏代文物,其中大量精美的陶制酒具、酒器:

2000年,国家夏商周断代工程专题组用碳十四测年技术,对伊川南寨遗址古墓和酒器的年代进行鉴定,得到的科学测年数据,年代为公元前1880—1840年,与《竹书纪年》和《中国通史•夏》等史料中少康(杜康)在位为公元前1868—1848年相一致。


四、杜康酒的恢复与发展
伊川、汝阳、白水三家酒厂,在改革开放初期恢复杜康酒的过程中,演绎了令人叹为观、“回味悠长”的“三杜演义”。
1、1972年日本首相田中角荣赞美“天下美酒,唯有杜康”,周总理指示“恢复杜康,为国争光”的时代佳话。
翟鸣武是伊川平等村人,当时任总政治部文化部副部长、党委书记,曾跟随周总理到国外出访。

鸣武将军住在西直门,曾讲述了1972年9月29日本首相田中角荣来中国访问,讲‘天下美酒,唯有杜康’。周总理指示“恢复杜康,为国争光”的故事。还讲七年后的1979年5月,田中首相六十寿诞,中国访日代表团特意给田中首相带去伊川酿制的杜康酒作为贺寿礼的故事。
1、访华的日本首相说“天下美酒,唯有杜康”。
毛主席对中日恢复邦交正常化很重视,1972年9月27日,毛泽东在中南海会见日本总理大臣田中角荣(中)和外务大臣大平正芳(右)。

毛主席在中南海送给日本总理大臣田中角荣一套《楚辞集注》:

1972年9月28日晚,周总理与田中首相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为中日邦交正常化恢复而干杯,当时在宴会大厅,干杯时手中拿的是瓷杯,喝的是红酒:

随后,周恩来总理与日本首相田中角荣从宴会大厅来到较小的中华厅,用茅台酒干杯。此时他们手中已换成小玻璃酒杯。

田中首相喝了一口高度茅台酒,被呛了一下,他对周总理讲:“以前听说过‘唯有杜康’的诗文,‘天下美酒,唯有杜康’。今日品尝茅台酒,口感实在美妙。”

田中被高度茅台酒呛了一下,却用“口感实在美妙”的外交语言做评价,顺便讲到了“天下美酒,唯有杜康”。
田中首相所说的‘唯有杜康’诗文,典出三国时魏武帝曹操的“短歌行”,诗中有“对酒当歌,人生几何?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田中把“何以解忧,唯有杜康。”变成了“天下美酒,唯有杜康”。面对中国总理对杜康酒赞扬有加?
2、周总理指示:“恢复杜康,为国争光”。
周总理请陪同的中科院院长郭沫若,为日本客人讲解了杜康(少康)复国,杜康造酒的历史故事。
周总理听到日本首相赞美杜康酒,就高兴地说道:“既然首相喜欢,我们送一些给你。”
由于事出突然,当时伊川的杜康酒来不及送给田中首相。在田中回国的飞机上,外交部送给田中48瓶茅台酒。周总理的话是双关语,首相喜欢杜康酒,我们会送给你的。
周总理看日本客人如此关注杜康酒,在送走田中先生后,指示有关方面“恢复杜康,为国争光”。
周总理的指示,不仅鼓舞了伊川杜康酒厂的干部职工,更为各级政府和领导增添了信心和决心,一定要酿好杜康酒,为国争光,为周总理争光。一定要送给田中首相。
1972年11月,根据轻工部的指示,伊川杜康酒厂将试制的杜康酒送北京国家轻工部酿造研究所评审,得到高度赞扬:“伊川杜康酒采用三清蒸烧(清蒸糠、清蒸料、清蒸酒),混合发酵,人工泥池,工艺独特,胜似老窖”。“清冽透明,柔润芳香,醇正甘美、回味悠长”。伊川杜康酒的香味组成,经光谱科学分析化验,有五十余种酒脂香味物质组成;
1973年,伊川杜康酒转入工业试产,进展顺利,当年试产的杜康酒一上市,立即引起巨大反响。从伊川到洛阳、郑州、北京,一直到全国,一下子就销路打开了。大家为历史名酒杜康酒在伊川研制试产成功而激动万分。从那时起,伊川制出了杜康酒成了大家议论的话题,在中国,在世界上引起了轰动。不仅中国人希望能买到杜康酒,而且外国人也以能买到中国历史名酒杜康酒为荣,一时到伊川县考察的领导、学者络绎不绝。

1973年开始,首先打出杜康酒品牌的河南省伊川酒厂得到国家在资金、粮食等方面的特别支持,后来发展到拥有亚洲最大的杜康酒酿造车间,年产各类品种杜康系列酒15000多吨的国家大型企业,产品出口50多个国家和地区,年创汇达360多万美元。使周恩来总理当年的夙愿得以实现。
当时伊川酒厂制出了历史名酒杜康酒,全国仅此一家。于是伊川酒厂正式更名为“伊川杜康酒厂”,杜康酒的扩建生产纳入了国家计划,从资金、原料供应、厂房扩建等,得到了有效的保证。
3、中国北京艺术代表团访问日本,带去的礼品中有伊川的杜康酒。
1975年9月9日,应日中友好协会的邀请,中日邦交正常化后中国北京艺术代表团访问日本,受到日本政府和日本人民的热烈欢迎,带去的礼品中有伊川的杜康酒。
翟鸣武将军任团长,率领中国北京艺术代表团访问日本。

翟将军是河南洛阳伊川人。当年他受中共地下党的指引,从平等马回永庆寺内的有莘学校投笔从戎,奔向延安。曾荣获二级红星功勋荣誉章、三级独立自由勋章和二级解放勋章。是中共十二大代表。
4、副总理把伊川杜康酒作为寿礼赠给田中首相
1979年5月,田中首相六十寿诞,中国访日代表团由国务院副总理谷牧带队,中国驻日使馆一秘唐家璇陪同,特意给田中首相带去伊川酿制的杜康酒作为寿礼。

日籍华人欧阳如水的弟弟欧阳可强写了一首诗,刻在龟甲上,作为赠给田中首相六十大寿的寿礼。诗曰:“田中原首相,和好利家邦。献上杜康酒,周公古义长。”“美酒古来唯杜康,河南一饮卌年香。诺言生死无更改,七载作成献寿长”。

诗中的"周公"指的是周总理。“七载作成献寿长”,指1973年伊川杜康酒列入国家计划生产,至1979年已七载。“河南一饮卌年香”,“卌”念细,意思是四十。据说田中四十年代20多岁时,曾饮过杜康酒,至今已经四十年了。这次恰逢田中首相六十寿诞,虽然周总理已逝去,但献上杜康酒,也是实现了总理生前许下的诺言。
从1972年田中首相访华提到“天下美酒,唯有杜康”,周总理说一定会送他杜康酒。到1979年已有七年,此时伊川生产杜康酒,无论是产量还是质量,都已达很高的水平。送上杜康酒作为寿礼,这是周总理的情谊,也兑现了周总理的承诺。
五、国家规范商标,三家争注杜康
1、国家规定“商标只准一家注册”
1980年10月11日,国家工商总局、商业部、轻工业部联合下发了(80)工商总字143号文件《关于改进酒类商品商标注册的联合通知》:“两家和两家以上用相同的酒的特定名称申请商标注册,由省轻工业部门会同省级有关生产主管部门协商或由轻工业部提出意见,并于1980年12月底以前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书,经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一家注册专用”。
是年,伊川杜康酒厂生产的各种酒总产量已达2600多吨,优质杜康酒产量正向年产千吨冲刺,但根本无法满足社会需求。
伊川杜康酒厂在1980年11月1日提出申报注册杜康酒商标,提交的“杜康”商标由伊川杜康酒厂张汉超主持并有多位专家参与设计:
伊川的“杜康”商标,古朴典雅,是一个圆环包着一个古印体“杜康”,象征古往今来杜康酒是历史名酒。其寓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只有一个历史名酒“杜康”,体现出杜康酒文化的古老与厚重。该杜康酒商标标识属伊川杜康酒厂的原创性设计,享有独立的知识产权。
伊川杜康酒厂依据本县出土有夏代杜康时期的酒器文物,扩大杜康酒生产得到河南省轻工部门的大力支持,国家轻工部认为:“伊川恢复生产杜康酒时间早,酒的质量较好,生产能力较大,市场声誉较高。且有出口,应由伊川一家注册杜康商标”。
此时,汝阳和陕西白水杜康酒厂也提出要注册杜康酒商标。当时汝阳是由河南省商业厅投资。
陕西白水杜康酒厂的理由是,本地有“杜康墓”的传说,白水应该注册。
由于三家杜康各执一词,都要求自家注册杜康商标,使这个事情变得较为复杂难解。
二、高人“支招”,化解注册难题
其时,伊川杜康酒厂吴万杰厂长让副厂长李北川、销售科长李杨和刘春喜等同志,到京“化解”杜康商标注册遇到的复杂问题,他们来京“找关系支支招。”
首先找的是煤炭部综合利用局的高振德局长,他住在北兵马司一个大院。高局长是老红军,抗战时期王震挺进大别山时,任先遣营营长。1979年秋,高局长到豫西旧地重游,到过伊川,对杜康酒文化很感兴趣。
高局长与时任国家轻工部部长钱之光都是老红军。同时,他与时任商业部部长、老八路王磊也很熟。高局长是个心直口快之人,听了事情原委后,他认为三家都是国家的投资,白水与伊川是轻工部投资,白水就不用争了。河南两家是一衣带水的邻居,古代还是一个县的,伊川搞得早,杜康商标可由恢复杜康酒最早的伊川注册,但三兄弟之间的纠纷肯定少不了。
河南省商业厅对注册杜康商标的意见是,由省政府出面决定。
李北川又找到伊川老乡,时任总政治部文化部副部长、党委书记翟鸣武,他与河南省委书记戴苏里是老熟人。抗战时期在太岳军区与戴苏里共过事。
李北川简要汇报了杜康商标注册遇到的问题。鸣武将军说,杜康酒不仅是历史名酒,更是家乡洛阳伊川的名牌,三家争着注册杜康商标,说明大家都认为杜康酒是好牌子。三家各占一个山头,那样谁想做大也很难。咱们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办事都有请示和批复,请戴书记过问一下此事,让省有关部门查查批文,看哪家恢复早,产量大,质量好,就让谁注册杜康商标,不就解决了嘛。
三、批复文件显示伊川最先恢复“杜康”,
1980年年底的腊月,酒类进入销售入旺季。但对杜康酒来说,哪有什么淡季旺季之分,全年每一天都是旺季,到春节前更是进入“白热化”。当时全国天南地北的客商云集伊川,早早把订购杜康酒的货款打到杜康酒厂的账户上,挨号等酒。那时购酒客户认准的就是伊川杜康酒厂的“老包脸”、“红方块”杜康酒。
当时伊川的“老包脸,红方块”杜康酒,用的是“古泉”、“古泉溪”商标。而购买杜康酒的客商们,认准瓶子上印的大字是“杜康酒”。
那时,每天伊川杜康酒厂只要一开门,各地购酒的经办人,就蜂拥而入把酒厂的办公楼挤的满满的,大家都想早一天把订购的杜康酒弄走。
为注册“杜康”商标而查找相关“批文”的事情也在紧张进行。
但在伊川杜康酒厂、县工业局、县档案馆等处却没有查到关于伊川县恢复杜康酒的相关请示和批文。于是又赶紧到洛阳市和河南省档案馆,也没有查到关于伊川恢复杜康酒的相关请示和批文。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国家轻工部部长钱之光和河南省委书记戴苏里的重视和督促下,河南省轻工厅(当时称为河南省轻工业局)有关部门,找到了洛阳地区主管部门关于汝阳县新建杜康酒厂的批复文件的抄件,是洛阳地区革命委员会生产指挥部洛革生字(75)051号,《关于建立“汝阳酒厂”的批复》。
批文全文如下:“汝阳县革委生产指挥部:你县以汝革生字(75)第02号文件“关于新建汝阳县杜康酒厂的请示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厂名定为:汝阳酒厂。请在建厂中根据“独立自主,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勤俭建国”的方针,加快建厂进度,争取早日投产。“杜康酒”经伊川酒厂从1973年试制以来,取得了很大成绩,享有一定声誉,受到省、地领导的重视,为了保持“杜康酒”的声誉,不要随便使用这个名称。待试产一段,质量达到一定程度,经地区主管部门批准,再使用“杜康酒”这个名称。今后各县建酒厂生产粮食酒必须经地区批准,公社以下除利用果品生产果露酒外,一律不准生产粮食酒。一九七五年四月二十九日。抄:省革委生产指挥部、轻工业局、商业局、各县革委生产指挥部、地革委计委、轻工局、商业局、财政局。洛阳地革委生产指挥部办公室。一九七五年四月二十九日(共印30份)”。
这个文件肯定了伊川县最早恢复了杜康酒,为了保持“杜康酒”的声誉,不让汝阳使用“杜康酒”这个名称。由此确定,在一九七五年四月二十九日这个批复文件之前,汝阳的酒厂还在筹备中。
批复文件影印件很快经有关部门递到河南省委戴苏里书记手里。马上就到春节了,当时大家以为这件事肯定会到过年后省政府才会有动作。
四、省委书记亲拍板,杜康注册定伊川
1981年是辛酉年,人们都说鸡年兆瑞大吉大利,而老八路出身的河南省委书记戴苏里,不减当年雷厉风行,急事速办的革命作风,。他对杜康商标注册之事也是“马上办”。在农历大年二十九(1981年2月3日),主持召开了省政府工作会议,特别谈到伊川、汝阳关于杜康商标注册的解决办法。戴书记说:“伊川、汝阳两个县的酒厂都是河南的酒厂,可以一家注册,两家使用,厂址报伊川。”
省委书记一锤定音,杜康商标注册大局已定。当时省政府非常重视杜康商标注册的大事。新年刚过,正月十五元宵节当天,1981年2月19日,河南省人民政府正式致函国家工商总局、轻工业部、商业部:“关于杜康酒商标注册问题,省政府研究确定,由河南省伊川杜康酒厂申请注册,使用‘杜康牌’商标,请准予办理注册手续”。
经过公告公示期,对伊川注册杜康商标没有任何异议。1981年7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总管理总局下发(81)标申准字第8382号《商标核准通知书》:“河南省伊川县杜康酒厂,你厂在36组各种酒商品上申请注册的杜康商标,经过审查,可以核准。应予四个月内补送:商标图样十五张。商标申请费二十元,注册费八十元。商标申请费、注册费迳汇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分行西长安街分理处8901518账号工商总局商标局账户。”
同时,河南省政府于1981年10曰29日,下发豫政文(1981)137号文件,“省商业厅、一轻厅、工商管理局、洛阳地区行署:(1981豫商工字第46号和豫一轻食字(1981)32号请示悉。关于商办汝阳杜康酒厂和工办伊川杜康酒厂使用商标问题,一九八一年二月三日,省政府办公会议曾作出“同一商标,两厂共同使用”的决定,为了便于区别两厂的产品,可以分别在商标下注明“伊川”、“汝阳”。请即遵照执行。此复。河南省人民政府。一九八一年十月二十九日。”(这一以权代法、行政干预商标权使用的文件,之后根据国务院的有关通知,已停止执行。此是后话)
1981年1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式核准伊川杜康酒厂注册“杜康牌”商标,商标注册证号为152368。 商标:杜康牌。注册商标图形:圆环内古印杜康字。企业名称:伊川杜康酒厂。注册人地址:河南省伊川县酒厂南路1号 使用商品:第36类,各种酒。商品国际分类,第33类。注册日期:1981年12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章)。
五、中南海要伊川“红方块、老包脸”杜康酒
杜康商标注册成功后,为保证杜康酒独特优质品味,当时伊河两岸丘陵富硒土地广种高粱,坚持用粮食酿制杜康原酒。醇厚独特的杜康酒风味,促进了杜康酒的走红,极大的提高了洛阳的知名度,不论走到全国大小地方,都知道洛阳是历史名酒杜康酒的故乡,成为商务活动中最佳的礼品酒、朋友间加强感情交流的亲情酒,节日中的喜庆酒,使杜康酒的声誉达到了与世界文化遗产龙门石窟相媲美的地位。不仅仅是一个商品酒,而成了中国的一块响当当的文化名牌,凭优质的质量实现了周总理“恢复杜康,为国争光”愿望。
杜康酒的美誉度和知名度也传进了中南海。1982年1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专函致伊川杜康酒厂:“为保证中央首长用酒,我处拟在1983年度购买贵厂生产的杜康酒(59°)5000公斤,请予大力协助解决为荷”。 伊川杜康酒厂所送杜康酒为“黑脸”装璜。被誉为“老包脸”、“红方块”、“黑脸杜康”:
1983年《商标法》颁布后,为了使汝阳、陕西白水两家酒厂“合法化”,1983年7月18日,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将伊川、汝阳、陕西白水三家杜康酒厂招到北京京西宾馆,“开座谈会”,行政干预让伊川杜康酒厂“顾全大局,向前看。”让汝阳和白水两酒厂与伊川杜康酒厂签订“杜康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在甲方(伊川)注册‘杜康’商标的有效期内(包括续展有效期),乙方(汝阳、陕西白水)同时同期使用”。同时,在这个“杜康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中规定:乙方(汝阳、陕西白水)使用伊川杜康酒厂的“杜康”商标时,仅限于当时生产的酒品种,以后开发新品种须经鉴定并向甲方(伊川杜康酒厂)报送材料备案。
可以明了,乙方(汝阳、陕西白水)仅只有“杜康”商标的使用权,并且仅限于当时生产的几个酒品种,而且不是“杜康”商标的共有权人。
“杜康”商标多家长期无偿共用,是当时行政干预、以权代法。河南省政府豫政文〖1981〗137号“同一商标,两厂共同使用”,显然与《商标法》相矛盾。2002年12月,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河南省政府公告,停止使用涉及企业的文件(包括豫政文〖1981〗137号文件),“同一商标,两厂共同使用”失去法律基础。由此而产生的无偿“杜康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也随之不再是“免费的午餐”了。
六、胡耀邦总书记下榻伊川,品尝杜康酒
1984年10月20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和时任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胡锦涛来洛视察,亲临伊川,下榻伊川县委招待所,品尝杜康酒后,胡耀邦指示:“要发挥地方优势,把杜康酒发展到万吨规模,满足国内外人民的需要。”题词“团结奋斗,再展宏图”。
伊川自1971年首家恢复生产杜康酒以来,在党和各级政府关怀重视下,使“杜康”品牌在国内外享有很高的知名度和良好声誉,先后曾荣获省优、部优、国优,还曾与国酒“茅台”齐名摘取过大奖。
伊川杜康酒厂发展到拥有亚洲最大的杜康酿酒车间。
杜康酒的走红极大的提高了洛阳市和伊川的知名度,不论走到全国大小地方,都知道洛阳是历史名酒杜康酒的故乡。党和国家几代领导人的关心和栽培,国际友人的赞颂,国宴和外交礼品专用,出口五十多个国家和地区等,使杜康酒的声誉达到了与世界文化遗产龙门石窟相媲美的地位,已经不仅仅是一个商品酒,而成了中国的一块响当当的文化名牌。据评估,“杜康”品牌价值达五十亿元以上。其身份完全具备申报联合国世界历史文化遗产的资格。
1988年在贵阳举办的“中国国际名酒节”上,伊川“杜康牌”杜康酒与闻名中外的贵州茅台酒,共同被评为一等奖,跨入中国名酒行列。
七、伊川杜康酒成国礼走向世界
伊川杜康酒引起了外交部的关注,被外交部定为国宴和馈赠外宾礼品专用酒。1988年9月20日,外交部供应处专函致伊川杜康酒厂:“中央通知,礼宾进行改革,今后不用茅台等烈性酒,订52度出口瓷杜康酒300箱、52度花脸杜康酒300箱。请协助办理为盼,烦劳之处,顺致谢意! ”由此,伊川杜康酒走向世界,畅销五大洲。
1988年12月12日,新华社播发《伊川杜康酒出口五十多个国家地区创汇三百六十多万美元》的消息:随着杜康酒在国外声誉鹊起,河南伊川杜康酒厂今年已出口这种名酒360吨,创汇360万美元。荣获全国出口创汇先进企业称号。为了扩大杜康酒的出口量,这个厂进一步完善了全面质量管理体制,促使产品质量有了新的提高。今年在夺得省和国家21项大奖基础上,又获得轻工业部出口产品银质奖等5项大奖,并被外交部定为国宴和馈赠外宾礼品专用酒。该厂还根据国际市场上的不同需要,由生产59度烈性杜康酒单一品种,转向高档、低度、多样化,先后研制出53度、45度、38度三种杜康酒,并开发出杜康麦饭石酒、杜康龟酒、青春补酒等新品种,产品已进入50多个国家和地区(原载《新华社新闻稿》1988年12月12日)。
当时伊川杜康酒凭优质的质量实现了周总理“恢复杜康,为国争光”的愿望,可见选用伊川当地富硒土壤所产优质高粱作为酿造原料,坚持粮食酿制原酒,是保证杜康酒独特优质品味的重要因素。
1989年1月,伊川杜康酒厂的55度和38度杜康酒在全国第五届白洒评比中分别获第三名和第五名,双双进入部优行列。1993年,在贵阳举办的“中国国际名酒节”上,伊川“杜康牌”杜康酒与闻名中外的贵州茅台酒共同被评为一等奖,跨入中国名酒行列。1998年,伊川杜康酒荣获“国家质量达标食品”称号,受到党和国家原领导人江泽民、朱镕基、李瑞环的赞誉。
资料图,江泽民参观伊川杜康龟寿酒:
八、两伊大战与“三杜鼎立”
轰动中国的“杜康商标”官司,起因于伊川与汝阳之间的纷争,汝阳曾称为伊阳,故现代将两县关于杜康的纷争称作“两伊大战”。
1、1989年8月28日,汝阳在使用伊川注册的“杜康”商标情况下,未经注册人同意,又在伊川的“杜康”商标二字的后面,添加上“村、泉、河”三字,组成三个新商标“杜康村”“杜康河”“杜康泉”。1990年8月,国家商标局初步审定这三个商标。
1994年1月28日,汝阳又用一个带汝阳二字和拼音的圆环,将伊川注册的“杜康及图”商标包裹起来。组成“汝阳杜康”新商标。
白水也照此办理,组成“白水杜康”新商标。
1995年7月5日,,国家商标局作出(1995)商异字第92号《关于“杜康村”“杜康河”“杜康泉”商标异议的裁定》,认为标注“伊川”、“汝阳”标志的产品,有各自的销售渠道,消费者能够相互区分,核准了这三个商标的注册申请。伊川杜康酒厂作为“杜康”商标注册人立即抗议这个裁定,依法提出异议申请,使侵权杜康的这几个商标被搁置。
2002年3月11日,国家商标局和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核准汝阳和陕西白水申请注册的“汝阳杜康”、“白水杜康”商标(续展完成有效期2006年12月14日至2016年12月13日)。
由于“杜康”商标的权威性和专有权不能得到维护, “杜康”商标被其他厂家无偿共用,品牌无法统一整合,多种“杜康”酒纷纷争夺市场,互相拆台,使消费者无所适从。伊川“杜康”开拓市场,其他的“杜康酒”会一涌而上;伊川“杜康”开发一个新品种,马上就会有仿品跟进;甚至已注册的“杜康”商标,汝阳原封不动在台湾地区抢注“杜康及图”商标。日本人乘机也抢注了“杜康”商标。
2003年1月28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作为中国商标评审的最高权威裁判机构,给伊川杜康酒厂发来(2003)697《商标评审案件证据交换通知书》。
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督促伊川提出答辩意见,限时伊川在一个月内提出撤销“杜康村、杜康河、杜康泉、汝阳杜康”等侵犯了“杜康”商标专用权的理由,如提出的理由不合理,被驳回,就宣布汝阳的四个商标合法。此时,伊川杜康酒厂已转让给了伊川杜康酒业有限公司,2003年2月23日,伊川按规定时限提交了《答辩意见书》。
2003年7月23日,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本案进行审议,竟然认为“被异议的“杜康村、杜康河、杜康泉、汝阳杜康”商标,一般不会导致消费者与申请人的杜康商标相混淆”。我委裁定如下:伊川的异议复申理由不成立,这四个商标予以核准注册。
九、伊川怒告国家商评委
伊川要维护 “杜康”注册商标专用权,维护“杜康”品牌的唯一性和纯洁性,当然不会容忍这种明目张胆的侵权行为,唯一的出路,只有打官司。不明就里者说,两个酒厂都是河南洛阳的,打什么官司?
面临“杜康”生死存亡的紧急关头,伊川方面被迫应战,毅然向权威挑战,认为国家商标局商评委的裁决违背了《商标法》,拿起法律的武器,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出诉讼,状告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连带第三人汝阳杜康酒厂)。捍卫“杜康”的合法权益。
伊川委托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的法律专家,向法院提出诉讼,主要理由如下:
1、历史文化方面,伊川是夏文化的重要发源地,《史记 夏本纪》记载夏的先人、大禹之父鲧治水、禹开凿伊阙、启与有扈氏战于甘(伊川鸦岭常川有甘水),北魏《水经注 伊水》记载大禹父亲葬于伊川有莘地墠渚“南望墠渚,禹父之所化”。此地有文物保护单位龙山文化的古遗址“马回营北遗址”、“古城南遗址”和“新城故城遗址”。在伊川县城关镇有土沟水(杜康沟),载于北魏的《水经注·伊水》,发源地有杜沟和康沟。伊川杜康酒南北酒厂正坐落于杜康沟两岸。有杜康祠,杜康大道和杜康塑像。
2、发明杜康酒的杜康是夏人,《左传,哀公元年》、《史记,夏本纪》和《说文解字》均有明确记载。中科院考古所与国家夏商周断代工程专题组,用碳十四测年技术,对伊川南寨遗址考古发掘的夏代古墓和酒器的年代进行鉴定,得到的科学测年数据,年代为公元前1880—1840年,属夏代二里头文化一期。与《竹书纪年》和《中国通史•夏》等史料中,记载少康(杜康)在位为公元前1868—1848年相一致,是确证杜康造酒与伊川相关的重要依据。这一测年成果已载入《夏商周断代年表》。
所称的“杜康遗址、杜康村、杜康河、杜康泉、杜康墓”等,没有权威可信的史料典籍记载,也并非是真实的杜康造酒史实。从汝阳和白水都宣称拥有上述杜康的相同遗址这一共同点来看,恰恰说明两者都不是真的。宣称“汝阳是中国秫酒的发源地”,是“正宗”杜康, 目的是“抢”杜康酒生意。其所宣传的周宣王时期的杜伯,属于公元前800年左右之人,与公元前1880年左右的酿酒鼻祖杜康相比,无法相提并论?这种把中国酿酒发明历史向后推迟一千多年的奇谈,竟然被汝阳误导世人三十多年。
《直隶汝州全志》所记载的“俗传杜康造酒处,水经注名康水”,说明北魏《水经注伊水》中的康水与杜康造酒的传说相关。而康水在伊川葛寨镇境内,与明水会合流入伊水,与汝阳无涉,也并非汝阳现在所称的杜康河,这个杜康河的原名叫大戟水,载于北魏《水经注 伊水》,有史籍在案。
3、陕西白水的“杜康造酒”,起源更晚。所依据的是清代乾隆年间的《创修杜公祠记》碑,其碑文曰: “盖闻百家技艺一致,精殁而为神,邑杜公讳康,字仲宁,汉时人,生于县之康家卫村人,立庙墓在焉,考之史,善造酒。渊明诗序曰:仪狄作酒,杜康润色之,夫酒,何地无之,即杜之造酒,岂谨流传于白然”?(参见《酒事概览》)
这个碑是1987年在白水县城城隍庙发现的,碑文明确说白水县之康家卫村这个“邑杜公讳康,字仲宁,汉时人”,并非是夏代的酿酒鼻祖杜康。夏商周时期我国酿酒工艺已很成熟,白水将“清代创修”的“汉人杜康”打造成“夏代酿酒鼻祖杜康”,显然是错误的。
北魏《水经注》中,没有汝阳所称的『杜康村、杜康河、杜康泉、杜康墓、杜康仙庄』等的地名。(参见汪士铎《水经注;图》(陈桥驿校释,山东大学出版社2003年5月版,对康水、大戟水的位置均有详细绘图记载。康水并不在汝阳县境内,而属于伊川)。
汝阳的『杜康河』、『杜康村』、『杜康泉』、『杜康墓』、『杜康仙庄』、『杜康遗址』等为后世之说,不能作为杜康造酒的史实依据。
汝阳称杜康是周朝人,白水称杜康是汉代人,不仅没有权威可信的史籍来证明。而且不论周朝人或汉代人,均不能称为酿酒鼻祖。
4、汝阳和白水两家把不真实的东西,为达到商业牟利的意愿,编造、美化成史实,并以此来做为挤垮伊川杜康的依据和武器,从1975年起,与1971年首家开发出杜康酒的伊川展开争夺市场的杜康大战。不惜利用行政干预手段,迫使伊川注册的杜康商标无偿让其使用。进而伪造历史,欺骗世人,打起“杜康正宗”的旗号,抢市场,造成杜康酒产业市场混乱。汝阳的杜康酒厂所在地蔡店乡,与伊川县白元乡、葛寨乡紧邻,距离伊川县城仅有十多公里.伊川在周代属新城郡,西汉置新城县。汉代的《河南十二境薄》划分县界的重要依据,是依水系和山脉为重要参考,汝阳蔡店是黄河水系,属于新城伊川辖区。东魏改新城为伊川郡,唐代伊川改名为伊阙县。宋熙宁初改伊阙为伊阳县。1927年,国民政府将历史上的新城(伊川)县,以伊河为界一分为二,伊河东成立自由县,伊河西成立平等县。1932年,自由、平等二县复合为伊川县。1949年2月24日,中共豫西地委将蔡店乡划归伊阳县(后改为汝阳县)。根据历史沿革,可以看出现今汝阳的蔡店乡,实际上历史上隶属于伊川。所谓杜康酒的『两伊大战』,实际上还是自家人在打闹,几十亿元的杜康品牌,就这样被稀里糊涂地打贬值了。
5、伊川杜康酒厂享有『杜康』 注册商标专用权,不允许任何人再注册任何与杜康二字沾边的商标。汝阳酒厂申请注册『杜康泉』、『杜康河』、『杜康村』商标,『汝阳杜康』、陕西『白水杜康』,均是在『杜康』二字的前边或后边加上文字就成了新商标,内心包覆的是1981年已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正式核准伊川杜康酒厂注册的『杜康』商标,其字体和图形丝毫不改,仅只是又加了一个带有汝阳字样及拼音的园环而已,明显有违《商标法》。
6、汝阳酒厂把伊川的『杜康』注册商标,原封不动在台湾变为汝阳的『注册商标』。使首家开发杜康酒、年创汇几千万美元的国有大二企业伊川杜康酒厂,市场被挤占,导致价值达五十亿元的『杜康』品牌衰退湮落。
7、商标注册具有唯一性、独创性,伊川恢复杜康酒最早,在河南省洛阳市第二档案馆内,存放有洛阳地区关于恢复历史名酒杜康酒的原始历史档案文献资料,1975年4月,汝阳县也要建汝阳县杜康酒厂,以汝革生字(75)第02号文件“关于新建汝阳县杜康酒厂的请示报告”,上报洛阳地区主管部门后,上级主管部门即于1975年4月29日批复:“经研究同意厂名定为汝阳酒厂”。批文明确指出:“‘杜康酒’经伊川酒厂从1973年试制以来,取得了很大成绩,享有一定声誉,受到省、地领导的重视,为了保持‘杜康酒’的声誉,不要随便使用这个名称”。如今所说汝阳杜康酒厂是1970年建成,不符合历史事实。反而证实、确认了伊川最先恢复杜康酒。
8、1980年10月11日,国家工商总局、商业部、轻工业部曾联合下发(80)工商总字143号文件《关于改进酒类商品商标注册的联合通知》。该文件第四条规定:“两家和两家以上企业用相同的酒的特定名称申请商标注册,由省轻工业部门会同省级有关生产主管部门协商或由轻工业部提出意见,并于1980年12月底以前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书,经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核准一家注册专用”。根据《商标法》规定,伊川杜康酒厂注册“杜康及图”商标,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行政干预,使伊川注册的“杜康”商标,让汝阳、白水无偿使用,有违当初“核准一家注册专用”的规定。
十、人民法院的正义判决
北京第一中级法院对伊川和商评委(包括第三人汝阳酒厂)提交的资料进行认真的查验。证据显示,保存于洛阳第二档案馆的历史文件,伊川不论建厂还是生产杜康酒,,都要早与汝阳。伊川是“杜康”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汝阳申请注册的“杜康泉”、“杜康河”、“杜康村”商标,整体上已对“杜康”商标构成近似,以普通消费者的注意力难以准确区分,足以造成混淆。商评委的裁定不符合《商标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也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在法律授权以外,以法律以外的其他因素,以裁定的方式达到解决当事人双方使用“杜康”注册商标历史争端的目的,是一种滥用职权的的行政行为,判决商评委的裁决,有违《商标法》,也侵犯了伊川“杜康” 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审判决后,被告不服,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上诉。经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再次对双方提供的证据予以查核,对伊川方面所提证据予以釆信,对被告所提证据不予采信。高院认为:本案引证伊川注册的“杜康及图”商标,因注册时间长,产品信誉好,故在消费者中享有一定知名度。消费者仅需“杜康”二字,即可完成对“杜康”牌酒与其他品牌的辨别。争议商标虽在“杜康”前后上增加了“村、泉、河”,图形也有变化,但消费者对“杜康”已很熟悉,故该增加文字,使消费者联想是“杜康”酒的商品系列,产生混淆。“汝阳”和“白水”是县级行政地名,不能在商标上使用。
2004年6月10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国家商评委(包括第三人汝阳酒厂)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撤销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评委2003年7月23日商评字(2003)第1382号『杜康村及图』、第1383号『杜康河及图』、第1384号『杜康泉及图』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二审终审费由国家商评委(包括第三人汝阳酒厂)承担。
2004年杜康商标之争,列入中国十大抢眼新闻
十一:杜康酒的坎坷历程。
1997年,总后勤部三九集团兼并了伊川杜康,原以为“三九后台+杜康品牌=起死回生”,但“卖药与卖酒是两种完全相反的销售模式”,2000年,三九抽身而去。2002年8月,伊川杜康酒厂正式宣布破产。
2003年11月22日,在只有洛阳申泰置业有限公司一家公司应标的伊川杜康酒厂拍卖会上,洛阳申泰置业有限公司以4501万元拿下了伊川杜康酒厂。更名为伊川杜康实业有限公司(于2008年1月变更河南杜康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杜康投资的子公司)。
当时汝阳杜康酒厂把精力都用在宣传上,全部心思没有用在制酒上,导致市场也是越做越小,继续扩张,使其背上的债务已达2亿多。2007年6月20日,汝阳杜康酒厂宣布破产。
2008年6月22日,百瑞信托以1.5亿元的价格拍得汝阳杜康100%的股权;设立汝阳杜康酿酒有限公司。2009年3月29日,河南杜康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汝阳杜康酿酒有限公司杜康整合战略合作协议签署,洛阳市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两家杜康“合二为一”,新公司名为《河南杜康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9年9月16日,百瑞信托又正式收购了伊川杜康的所有资产,更名为洛阳杜康;2010年5月,祥龙控股以6亿元收购了洛阳杜康,并改名杜康控股。
2009年10月,洛阳杜康控股成立,年底完成工商登记。在工商登记资料中,百瑞信托持股比例为38.25%,河南汉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30%,广东济民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持股6.75%,河南杜康投资集团占5%,洛阳高新申泰置业有限公司占20%。其中,河南杜康投资集团与洛阳高新申泰置业有限公司是关联公司,法人代表均为刘更申。
伊川当年设计并注册的《杜康》商标,属于国有无形资产,是伊川县的杜康品牌。在当年杜康酒厂转让时,据说“杜康”商标所有权属于伊川县人民政府,企业只有使用权。
杜康酒是历史文化名酒,是民族品牌,是中国人民的骄傲,更是伊川人民引以为豪的历史文化遗产。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要靠经济的腾飞,而经济的腾飞要靠一大批驰骋国际市场的民族品牌。杜康酒是中国白酒的象征。杜康作为华夏酿酒鼻祖的地位,是中国和世界所公认的,杜康酒作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酒的地位是中国和世界所公认的,伊川注册的杜康商标及图,作为最有价值的驰名商标的地位,是中国和世界所公认的!她是华夏文化的瑰宝,她是世界文化的遗产。应该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像保护自己的生命一样,继承她、维护她、壮大她、发展她,把她做强做大,使她真正成为中国民族工业的一棵参天大树,巍然屹立于世界名牌之林,再创杜康酒的辉煌。
杜康商标案名列《中国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件》,敲响了发人深省的警世钟,相信不同行业的人们都会从中获得有益的启示。领会到书本上学不来的知识和教益。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与产业发展研究院研究员翟智高/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