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书卷多情似故人
文/杨荣华
多年以前,一个暖暖的春日上午,枣花刚开满树,花香弥漫着那个简陋的农家小院。母亲和邻家婶子坐在枣树下纳着鞋底闲话家常,春风轻轻拂过,嫩黄的枣花不时落在她们的头发和衣襟上。五岁的我,乖乖地坐在一旁的小板凳上,小心地捧着一本厚厚的毛选,一页一页翻看那些密密麻麻的陌生字,如看天书,敬畏而好奇。大概我看到书中的“义”字出现频率很高,还不认识它,就仰起小脸用手比划着问母亲:“娘,一个拉扒叉,上面又一个点儿,念什么呀?”母亲和婶子都笑我知道认字了。从此,上过高小的母亲开始教我识字。
那时候,家中没有任何儿童读物,唯一的书本就是端放在堂屋八仙桌上的一套毛选,这是父母结婚时至交好友联合送的礼物,是当时珍贵而时兴的贺礼。母亲从中找出简单常见的字,用烧火棍写在灶台前,用树枝划在土墙上,用瓦片写在地面上,我慢慢认识了很多字。若那时我能像现在的孩子一样拥有五彩斑斓生动有趣的小人书,该会多么幸福。
字认得越多,越觉文字的有趣,见到带字的东西就很稀罕。奶奶家灶房的墙壁上糊着一些烟熏火燎的报纸,我逮着机会就站到凳子上扒着墙一点一点地仰脸看。小脖子扬酸了也全然不顾,实在看不清上面那些蒙着灰尘和烟渍的字了,就爬到锅台上站起来看。那些时政要闻对我而言是生硬艰涩的,但因认字的新鲜与兴奋,也一字不落地看完。最惊喜的是遇到副刊版面上的文章了,有温度有趣味。至今还记得有一篇《一串糖葫芦》的小文,我正津津有味地看到一半,奶奶要忙着烧火侍弄一大家子的饭菜,我不得不从大锅台上溜下来,先留个美滋滋的念想吧。几天后等我再兴冲冲地爬上锅台时,偏偏报纸上这篇糖葫芦的结尾处有了一个窟窿,因糊在墙上的时间太久,报纸又黄又脆,斑驳易碎,怎么也找不到那个窟窿处的小碎片了,我因牵挂文中的小女孩究竟有没有吃到那串糖葫芦而耿耿于怀了很久。
有一年春天,我大概上四年级了,周末和小伙伴去麦田里挖野菜。追逐嬉闹时,在一个田间粪堆上看到一张露着半截的报纸,正在春风中向我招手。我赶忙跑过去,小心地扒开粪土,轻轻把报纸抽了出来,仔细抖擞干净,展开一看,竟是一版文学副刊,喜不自胜。把菜篮子丢在一边,躺在松软的麦田里,一字一行悠悠然读起来。这版有一篇游记,文中引用的四句诗让我一眼心动,忍不住一读再读,不一会就背熟了,顿感心中春风浩荡,诗意盈怀,更觉天地有大美,眼前景色如此可爱。于是乎,蓝天白云下,小小的我,手握半张报纸,迎着十里春风,在那一眼望不到边的绿野上,一步一句诗地豪迈吟诵:“两人对酌山花开,一杯一杯复一杯。我醉欲眠君且去,明朝有意抱琴来。”我的豪情和诗情也感染了一起挖菜的小伙伴,他们跟着我一起敞开嗓子齐声朗诵着,那虎虎生气和悠悠诗情快乐地飘荡在美丽的田野上。若干年之后,我才晓得这首诗是诗仙李白的大作,怪不得明白如话的简单字组合在一起那意境让小孩子都能沉醉。
有一次大年初二,去姥娘家走亲戚,满院子晃动着大人和小孩,人声鼎沸,好不热闹。我躲进一间放杂物的小屋,在一堆废旧课本中竟扒拉到一本《高山下的花环》,如获宝贝。那小屋里没有凳子,我就顺势坐在冰凉的地面上迫不及待地一口气读了下去。沉浸在硝烟弥漫的战场上,在那荡气回肠的故事中一次次感动得泪流满面,根本听不到小屋外的笑语喧哗,也想不起去吃午饭。因为客人很多,母亲忙得脚不沾地,也没想起找我。直到太阳西斜父母要回家时,才想起一直没看到我的人影儿。母亲慌了神儿,好多亲戚大呼小叫着帮忙寻我,里里外外一顿好找。不知是谁想起来推开小屋的门,拽起满脸泪痕手脚冰凉肚子咕咕叫的我,破坏了我看故事结局时的感动和意境。
小时候嘴巴馋,特喜欢逢年过节走亲戚,向往着一把糖果一顿好饭。但若好饭和好书发生冲突时,那美味佳肴就不如一本好书秀色可餐了。上初一时的春节里,从小叔那里觅得他借的一套《童林传》,限我几天看完。为此,大年初二我放弃了盼望已久的走亲戚,执意一个人留在家里。关上大门,天地间只有我和这本精彩绝伦的《童林传》了,一大天不吃不喝心无旁骛地沉迷其中,好不惬意。我看书有个毛病,总怕书会看完精彩会落幕而怅然若失,就如担心好东西吃完就罢了一般。按说七百多页的小说,已足够让我过瘾,可一捏到剩余部分慢慢变薄,就好生舍不得。书中的人物和故事让我意犹未尽,开学后便做了个说书人。每到下课,就有一圈同学围在我身边,听我绘声绘色地讲《童林传》,每次我都威风凛凛地先道一声“话说镇八方紫面昆仑侠童林童海川......”,如同致敬一般,说书气场顿时大开。
初二时,班上一同学带来他哥哥辗转借到的一套三本的《射雕英雄传》,令我朝思暮想。幸好这同学看书速度慢,我利用速度差见缝插针地借来看。课堂上,老师在上面讲课,我在下面把小说藏在书桌洞里看,放学熄灯后点上蜡烛趴在被窝里看,争分夺秒地看完三本后,那位可爱的同学第一本还没看完。因为时间紧迫,那时我阅读速度奇快,一目十行,但行行走心,过目不忘,书中降龙十八掌和打狗棒法的招式记得清清楚楚。从树上掰下一段树枝做成打狗棒的模样,月光下的操场上模仿书中招式挥舞,再自行开创新的打狗棒法,俨然一武功盖世的大侠。
上大学时的一个大雪天,我用六个小时看完了《平凡的世界》。周末的校园里,同学的友人来访,腋下夹着一套刚借的《平凡的世界》。突然雪花飘飘,她们临时起意去校外赏雪,因携书不便,便拜托我带回宿舍。好久就神往此书了,真是天赐良机。直盼着雪下大一点,雪景美一点,她们在外逗留的时间能长一点。我捂住激动的心跳,坐在床上一动不动地施展一目十行的本领,从上午九点到下午三点,一口气看完。并非囫囵吞枣,书中好多情景刻骨铭心,令我数度热泪盈眶,一直处于激情满怀的状态。看到最后意难平,热血沸腾地把路遥的后记抄在笔记本上,刚抄完最后一行,同学和友人赏雪归来,不一会儿,那友人便匆匆携书离去。谢天谢地谢这一场大雪,赐我机缘让我得以神游《平凡的世界》,让心灵和思想饱餐了一场饕餮盛宴。
多年以后,我已坐拥一间宽敞明亮的书房,四面壁橱上整整齐齐地排满了书卷。有精挑细选的新书,散发着油墨芬芳;有从岁月深处陪我一路走来的旧书,纸张已泛黄。它们如新朋,如故交,在四季如春的书房里静候着我温柔的目光。我一有时间就可以坐在宽大舒适的座椅上,沏一杯清茶,随心打开一本书,从容不迫地细细品赏。当心生懈怠时,回首从前那些饥不择食仓促窘迫的读书往事,怎能不争分夺秒惜时如金,和这些多情的书卷相亲相爱,共度好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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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杨荣华,茌平区人,从事建筑行业。业余时间爱好读写,曾在多家省市级报刊发表散文数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