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霍州煤电集团
的一封信
霍州煤电集团:
一个“仆人”闯入家园,把刀架在“主人”的脖子上,说:“我是为你来服务的,赶快交费!”——这就是霍州市永安物业公司对待开元小区业主的现状。
在临汾地区原本称得上优美环境和良好秩序的开元小区,永安物业公司“服务”了一年后,草坪大量枯死,活动场地地砖破碎,活动器材损坏,外用厕所停用,大门门扇丢失,灭火器失效,污水横流……可怜的开元小区,被“糟蹋”成了“讨吃要饭的弃妇”,“仆人”却高高在上,骑在“主人”头上大喊:你们不是业主!你们不能成立业主委员会!想签定《物业服务合同》吗?没门!赶快交费!交费!你们的“仆人”要吃大餐,你们必须奉献你们的血汗钱,让我这个“仆人”舒服!
不交费吗?关闭大门,别想进出你自己的家园!闭锁电梯,疫情期间,业主死活和我永安物业无关!安装电梯控梯卡,你想自由上下回家吗?乖乖交费吧!交了费,永安物业公司会给你们有限的“自由”!
忍无可忍,开元小区越来越多的业主聚集起来,强烈抗议永安物业丧失民心的做法。恼羞成怒的永安物业公司把责任推向了霍州煤电集团,但是广大业主不相信他们为之奉献几代青春的企业会如此对待职工,而且事实上“三供一业”,企业已经移交。业主转而寻求市政府的帮助,得到了市政府的认真接待,随后召开了相关部门和业主的协调会。
协调会上,业主代表提出了三条主要意见:承认业主和业主选出的业主委员会;签定《物业服务合同》,合理收费;立即开通闭锁电梯,恢复电梯出厂装置,并对破坏电梯责任人追责。
一次协调会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准备再次或多次协调期间,永安物业公司张贴出了《关于2022年度及2023度物业费的通知》。此通知张贴后,广大业主产生了更大的不满:
通知抬头称“各位住户”,我们这些用了几辈人积蓄买下的安居房,竟然等同于租住房的临时住户吗?
通知第一条称“住户认为物业公司部分服务不到位,标准不高。”事实是业主认为永安物业公司根本没有服务意识,服务人员更没有基本的服务素质和服务技能。
通知第二条称“在1、6元/m·月的基础上,优惠20%。”这进一步说明物业费可以由永安物业公司随意定价,而且是“先收取上半年的,”以后仍然可以抬高物业费,因为第四条明确宣告“届时住户按多退少补缴纳”,第五条更为咄咄逼人“如期不交,将恢复到原收费标准”。
通知第四条称“共同聘请第三方公司对收费标准进行评估”,不知这个“共同”是否包括开元小区业主,如果包括,为何不现在“共同”协商?如果不包括,那么永安物业公司和谁“共同”呢?
霍州煤电集团各位领导,以上是开元小区不交物业费的原因。在矛盾没有解决,业主任人“宰割”的情况下,有消息传出,我们赖以生存的企业,要求业主“屈辱”交费。我们不相信集团公司主要领导会做出这样的决策。为了说明情况,给集团公司写了这封信,请各位领导了解10万煤乡儿女,在永安物业公司“服务”下的生活条件和生存安全,维护企业职工的尊严和权利,特再次重申以下诉求:
一、承认开元小区住户的业主身份和业主选出的业主委员会。此要求于理合情,于法有据。如果开元小区住户不是业主,是否集团公司是业主?集团公司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或者类似机构,监督协调物业服务。不允许业主成立业主委员会,集团公司也不成立相应机构,那么请公布当年“三供一业”移交时的相关协议合同等文件,让我们业主了解当年移交的情况。否则。业主有理由怀疑当年有人与市相关部门和人员达成了出卖业主利益的协议。
二、签定《物业服务合同》,形成监督物业服务的机制。协调会之后,永安物业开通了闭锁的电梯,开始清理草坪,规范卫生打扫和清理。但这是做表面文章,还是暂时的服务热度?若仅仅是永安物业为了收费而作秀,后续如何管理,仍然没有标准和监督,怎么办?只有签定《物业服务合同》,才能对永安物业形成约束力,考核物业服务质量。也才能保证开元小区环境和秩序的长治久安。希望集团公司一如既往,站在职工的立场上,以37个小区10万名煤乡儿女的利益为重,与市相关部门协商,早日签定《物业服务合同》。
三、集团公司不能仅仅催缴物业费,却不阐述永安物业收费的合理性和公平性。希望集团公司借鉴同行业同地区,包括西山、汾西等煤业公司的物业收费价格和服务标准,给职工和业主一个合情合理的说法。不能仅仅用行政手段打压业主的权利,简单化屈服于强买强卖的一个物业服务公司。
最后,提醒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根据购房协议,小区住户是合理合法的业主,集团公司“三供一业”已经移交。如果集团公司二次介入,只能激化矛盾,导致10万煤乡儿女寒心。 请问霍煤集团公司,开元小区一年来发生了这么多物业违法欺压业主的霸凌行为,我们找过你们吗?你们管了没有?物业公司封闭小区大门禁止人车通行,上班职工找过你们吗?物业服务质量极差,设施严重损坏,草地荒芜,退休人员找过你们吗?疫情期间物业公司关停电梯,老人发烧,急救人员上不了楼,从25楼背老人下楼,患者家属找过你们吗?物业给电梯上安装控梯卡,危及业主生命安全,开元小区全体业主找过你们吗?我们始终认为既然小区已经移交,进入市场化运作,那就是我们业主和物业公司的事,物业公司是小区的服务者,业主是小区的管理者。没有业委会谁来管理小区,没有物业服务合同,我们用什么依据来监督考核物业的服务质量。没有物业服务合同,我们拿什么法律,依法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你们考虑过吗?既然现在煤电集团强行要求业主——企业的职工交费,以后全局职工小区的事,就由煤电集团来管,小区有事所有职工家属就去找集团公司,可以吗?用行政手段调整物业这个法律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我们强烈要求霍州煤电集团公司中止此危害职工权益的行为,不要导致广大职工家属向省委、省纪委反映。
开元小区全体业主
2022年元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