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份特殊的新年礼物
段广亭整理

2023年1月4日,新一年的第2个工作日,甘肃拓原律师事务所收到了一份特殊的新年礼物。甘肃惠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惠振轩和财务总监将一面绣着“言出法随、律师典范”八个金色大字的锦旗送到了甘肃拓原律师事务所。

此面锦旗是为了感谢本所主任刘吉颖在一起虚假诉讼案件中恪尽职守、依法抗争,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充分举证,据理力争,最后赢得法院驳回对方诉讼请求的判决结果,使公司免受虚假诉讼之害。
此案原告原本仅是惠艺公司承包工程的班组负责人,但其虚构其为工程实际施工人身份,并制造虚假证据用以支持其诉讼请求。最终在公司与代理律师充分的准备下,向法庭提交了形成完整链条的闭环证据,证明工程是由惠艺公司自主完成,从未分包他人,击破了原告方自称工程实际施工人的虚假事实陈述。由于证据扎实,是非曲直不辩自明,庭审中法庭调查结束后,原告放弃法庭辩论,直接申请撤诉,法院裁定准许其撤诉。
本以为事情到此结束,结果还算圆满。但两个月后,原告以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起起诉,与第一次起诉不同的是,原告补充了提供了更多的所谓“证据”。第一次庭审中,刘吉颖律师对张斌提供的证据逐一进行了分析批驳,尤其是抓住伪造证据先天性缺陷和不可避免的矛盾,揭露其伪造、变造的马角,驳得原告哑口无言,法庭不得不宣布休庭,待重新调查后再次开庭。第二次庭审时,原告寻找了十四名证人出庭做证,企图以言词证据否定书面证据,刘吉颖律师凭借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利用法庭对证人的询问和质证,巧妙设问,逐个突破,使做虚假陈述的证人自乱方寸,相互否定,甚至互相揭露,将所有证人证言戳破成废话。眼见庭审结果对原告极为不利,法庭又提出鉴于案件的重大复杂,裁定将原来的简易程序变更为普通程序,又进行了第三次审理。在掌握了原告的全部底牌后,刘吉颖律师再次仔细滤清案件事实和证据,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制作了详细的代理词,并在法庭上与其他两方当事人及代理律师进行了激烈的辩论,以证据明事,以法理服人,庭后,又向法庭提交了补充代理意见。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刘吉颖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惠艺公司被拓原律师敬业精神感动,更感念其业务能力精湛,特精心制作锦旗以示其义!
这面锦旗是拓原律师事务所新年伊始所得到的一份特别祝福!拓原律师永远作护法维权的卫士,在新的征程中再创佳绩!

附刘吉颖律师简介:
刘吉颖,男,汉族,生于1963年,甘肃省镇原县人,1981年6月毕业于临泾中学,81年9月至85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系。85年8月至96年12月就职于庆阳地区法律顾问处。97年至今为甘肃拓原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律所主任。
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甘肃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国家二级律师,天水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曾当选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第三届理事,第九届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庆阳市政协第一至三届委员会委员,担任过《法制日报》和《中国律师报》特约通讯员、《律师与法制》杂志特约记者,庆阳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曾经被司法部、甘肃省委、省人民政府、甘肃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及庆阳市委、市政府等部门多次表彰奖励,授予“全国从业清廉积极分子”、“全省政法战线先进工作者”“优秀律师”“优秀刑事辩护律师”“优秀党员”“十大杰出青年”等称号。个人事迹被中央电视一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甘肃人民广播电台、法制日报、甘肃日报等多家电台和报纸报道过。
先后在中央和省市级报纸杂志上发表论文、文章近百篇,并多次获奖,出版个人专著《中国律师梦》一书。
(拓原律师事务所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