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殚精竭虑为血防
血吸虫病,俗称“大肚子病”,是由血吸虫寄生于人体所引起的一种疾病,在我国流行甚久。考古发现,我国在2100多年前的马王堆汉墓尸体中已有血吸虫卵,晋隋以来就有关于血吸虫病的文献记载。新中国成立初期,血吸虫病在我国南部及长江沿岸一带蔓延,遍及南方12个省(市、自治区),患病人数达1000多万,受感染威胁的人口超过1亿人。血吸虫病死亡率极高,严重危害着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群众称之为“瘟神”。
1949年,人民解放军在渡江作战和水上练兵时有大批指战员感染了血吸虫病,一度造成大规模非战斗性减员。1950年冬,血吸虫病重灾区之一的上海市郊任屯村农民联名给毛泽东写信,要求尽快治好血吸虫病。不久,毛泽东派出的医疗队就到了任屯村,不分昼夜查病治病,抢救了不少病人。
195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沈钧儒给毛泽东写信,反映长江中下游血吸虫病流行的严重疫情,引起毛泽东高度重视。他立即回信:“血吸虫病危害甚大,必须着重防治。”毛泽东点将政务院秘书长习仲勋负责处理中央层面血吸虫病防治工作。
1955年11月17日至18日,毛泽东在杭州召集华东、中南地区省委书记开会研究农业问题时,专门听取卫生部副部长徐运北关于防治血吸虫病情况的报告后,发出“一定要消灭血吸虫病”的伟大号召,并指示卫生部“要把消灭血吸虫病作为当前的政治任务”。
根据毛泽东的提议,中央迅速成立由中共中央上海局主要领导和江苏、浙江、福建、江西、安徽、广东等重点疫区的省委书记或省长以及卫生部、农业部的负责同志组成的中央防治血吸虫病九人领导小组(简称“中央血防九人小组”),统一领导南方12个血吸虫病流行省(市、自治区)的血防工作。领导小组甫一成立,立即于11月23日至25日在上海召开第一次全国防治血吸虫病工作会议,提出“一年准备,四年战斗,两年扫尾”,七年消灭血吸虫病的总体部署。12月27日,毛泽东在《中国农村的社会主义高潮》一书的序言中写道:“许多危害人民最严重的疾病,例如血吸虫病等等,过去人们认为没有办法对付的,现在也有办法对付了。”欣喜之情溢于言表。
1956年1月23日,中央政治局讨论通过《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把消灭血吸虫病摆在了“消灭危害人民最严重的疾病”的首位。2月17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再次针对血吸虫病发出“全党动员、全民动员,消灭血吸虫病”的战斗号召。2月28日,中国科学院水生动物专家秉志写信提出,用火焚烧的办法对消灭钉螺更有效。毛泽东见信后立即批示卫生部重视此意见,并叮嘱“开会时可邀秉志先生前往参加”。3月20日至28日,第二次全国防治血吸虫病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4月20日,毛泽东把徐运北给中央关于第二次全国防治血吸虫病工作会议的报告,批转给时任中共中央秘书长、国务院副总理的邓小平,并给该报告加了“关于消灭血吸虫病问题的报告”的标题,批示分发给党内外高级干部及各省省委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