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威不可辱
——记我师一次被迫的军事行动
(上)
文/周树林
1986年,我团继从安徽滁州到山西高平后,再一次北上到内蒙古自治区丰镇县(现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红砂坝镇的一个偏僻村庄驻守,师部在集宁市。
我团再次北上以后,着装随之也换成高寒地区的,尤其是军衔制后,部队军装焕然一新,夏季大檐帽,冬季棉帽由原来栽绒的改为羊剪绒的。军官和士官的棉帽,比士兵的更加庄重漂亮,成为了军人的自豪和最爱。
军帽最具军队历史的代表性,历来就是青少年、甚至也是老年人的最佳追捧之物。红军时期的八角帽、解放战争时期的五星黄布帽、上个世纪七十年代的的确良军帽等,至今都是我们的最爱,它与我们的生活有着难以割舍的情愫。我曾写过一篇题为《我有一顶军帽》的短文,记述了我在上高中的时候,渴望着能够有一顶属于我自己的军帽的内心世界。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是中华民族的必守之道,也是做人的根本。可是,总有些人违法乱纪、不遵守道德规范,成为人渣、另类。那一年的冬天,在集宁市的街头、车站等地就有这么一个团伙肆无忌惮地抢夺军人的军帽。尤其是军官和士官的军帽,只要是单个或者两人以下出行的,几乎无一幸免的被抢夺。当时,军人外出最担心的就是军帽,为了防止被抢,外出时两人不能同行,只好一前一后;一个人的时候,把护耳放下来,用帽带拴在上衣的纽扣眼里等等,都没能有效地防范被抢夺。当时在我们团,一提到去师部出差办事,都有恐惧感。
师部多次与当地政府、公安部门联系,协调解决军帽屡遭抢夺的问题,都没有引起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在他们眼里只是一顶军帽而已。军人的形象、军队的威严受到了极大的威胁和严重的损害。当时当地的社会治安管理极为混乱,当时有一个故事,说:有一位企业经理和治安股(现在治安大队的前身)的股长是同学,一次在麻将桌上谈起自行车丢失的问题时,这位经理对老同学说:“你们的治安管理太差了,前天我老婆骑着刚买的自行车去办事,自行车锁在那里不到两分钟就被盗了。”作为一级治安管理的父母官的治安股长问清自行车丢失的时间、地点以及品牌等,说:“没事,你回家等着吧!”等这位经理回到家,他老婆告诉他,刚才有个人敲开门说:“对不起,我不知道是您的自行车,我给送回来了,这是一把新锁,麻烦您自己装一下吧。”当她到楼下就看到了自家失而复得的自行车。这个故事的真实性无从考察,但它说明了当地当时治安管理的乱象。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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