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西藏寺庙管理,服务西藏和谐稳定与高质量发展
西藏民族大学中国共产党治藏方略研究中心王跃、雷梦恒
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是贯彻落实党的治藏方略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的重要内容,是以王君正书记为班长的新一届自治区党委的重要工作部署。它对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推进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牢记总书记的指示,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以新时代、新要求为出发点,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建设和谐寺庙、文明寺庙、法治寺庙、平安寺庙,为实现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一、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必须明确的两个问题
西藏现有寺庙1784座,有僧尼共计4.63万人。西藏和平解放后,我们党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民主改革后,西藏实现了政治统一,政教分离,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对寺庙进行了民主改革,建立寺庙民主管理委员会,推选爱国僧尼民主管理寺庙,取得了积极成效。改革开放后,我们党恢复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满足广大信众的精神需求,有效推进了西藏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
在新时代征程上,我们仍会碰到各种困难,需要完成更为艰巨的任务。因此,做好寺庙工作,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就成为实现西藏长期稳定的重大使命,这就需要我们深刻认识当前错综复杂的国内国际形势。准确把握区内情势发生的深刻变化,深刻认识管理好寺庙的重大意义和政治责任。
一是要深刻理解和明确,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社会组织都必须在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规范下开展活动。寺庙作为社会组织,在享有宪法赋予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宪法规定的义务,尽到社会责任,接受政府的管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进步,主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不能凌驾于宪法法律之上,成为不受约束的法外之地。
二是要明确僧尼首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其次才是僧人。僧人既是他们的身份,又是他们所从事的职业。作为公民,必须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努力服务社会,为民解惑,引导人心向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安全。僧尼不享有任何超出公民权利的特殊权利,都应严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遵守寺规,履行公民的义务,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不能成为不受管理的特殊公民。在新时代,作为学佛修佛之人,要躬行实践佛教固有之大乘精神,忘我无私,慈悲为怀,爱人如己,唯愿众生得离苦,不为自己求安乐。带动广大信众投入公民道德建设,共建和谐西藏、平安西藏、法治西藏,维护西藏稳定,促进西藏繁荣发展。
二、国家、自治区出台的寺庙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
为推进我区寺庙管理的法治化,历届自治区党委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法规,开展寺庙爱国主义教育、法治教育;建立驻寺工作队,加强了对寺庙的管理。为僧尼办理医疗和养老保险,表彰奖励模范寺庙、模范僧尼,取得了法治寺庙、和谐寺庙、平安寺庙建设的积极成果,有效维护了西藏社会稳定,确保了西藏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特别是2006年以来,国家宗教事务局颁布《藏传佛教寺庙管理办法》,确立了藏传佛教寺庙民主管理制度、寺庙监督制度、教职人员管理制度、学经班管理制度、寺庙举行大型宗教活动管理制度等。自治区先后颁布《宗教事务条例》办法(试行),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规范宗教事务管理。自治区党委、政府还出台了《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的决定》,在寺庙全面实施“建管理机构、建党组织、建班子、建队伍、建职能、建机制”的“六建”工作,《西藏自治区大型宗教活动管理办法》等。这一系列法规办法的出台,为依法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同时,为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法规体系建设,西藏自治区还相继制定了藏传佛教《活动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教职人员登记管理办法》、《民俗类宗教活动人员管理办法》、《修行人员管理办法》、《西藏自治区藏传佛教事务条例》、《藏传佛教寺庙定员僧尼吸收补充办法(暂行)》、《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藏传佛教活佛转世工作的指导意见》、《办好西藏佛学院分院的意见》、《西藏佛学院学衔授予办法(试行)》、《关于做好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渗透工作的意见》,极大地提升了管理法规规章的可操作性,这些政策、法规、办法、措施的相继出台和实施,极大地完善了西藏寺庙管理的法规体系。
三、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的思路和方法
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牵扯面广,难度大,影响深远,需要坚持不懈,做深入细致的工作。应在深刻认识寺庙管理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前提下,在全面总结以往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党对寺庙管理工作的全面领导,由政府具体负责,强化属地管理,在做好政策协同、机制协同、制度协同、部门协同,目标一致,职责明确,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条件下,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加强对寺庙工作的领导,牢牢掌握寺庙工作领导权
创新寺庙管理,必须高度重视和加强各级党委政府对寺庙工作的领导,要以维护国家安全、西藏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认识寺庙管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将寺庙管理工作放在同经济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前提下,紧紧把握“五期叠加”这个重要特点,一手抓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物质生活水平,凝聚人心;一手抓寺庙管理,把寺庙这一社会组织纳入社会管理范畴,依法管理,促进寺庙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社会规范,服务社会。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的工作原则,做好寺庙管理工作,厘清寺庙系统的复杂关系,形成上下联动,协同一致的管理模式,层层压实责任,长抓不懈。
建立寺庙教育培训制度,广泛开展对僧尼的教育培训
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的重要内容在于对僧尼进行全面的培训教育,通过培训教育解决僧尼的思想认识,提高其公民意识,道德素养,国家认同感和科学文化知识,使他们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爱国爱教、有知识、有文化的合格公民和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新一代僧尼是创新寺庙管理的重要方式。建立统一的寺庙教育培训制度,是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可分阶段逐步将寺庙教育培训建设成为一种管理制度,长期坚持。对僧尼的教育培训,既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又需要制定科学的教育培训计划和教学大纲。学习内容应包括世情、国情、区情,党的方针政策、语言文字、历史(党史、国史、当代西藏建设发展史)、政治、法律、科学文化知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等内容。通过教育培训,使每一名僧尼都成为遵纪守法、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爱国、爱教,有知识、有文化,佛学造诣高,有益于社会的合格公民和合格的教职人员。
通过建立驻寺工作组(队)领导的寺庙教育培训工作部,负责僧尼教育培训的相关工作。采取聘任的方式由驻寺工作组成员、民族宗教专家、学校教员组成师资队伍。制定科学的思想政治、专业教学考核指标体系,由驻寺工作组、寺庙民管会、僧尼组成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教员选聘要坚持政治上坚定可靠、业务上精通的原则,严格选拔,科学管理。编写统编教材,统一课程内容,主管部门与专家审核把关。
3.完善寺庙、社会、家庭联动协同的僧尼帮教联系制度
对僧尼的教育培训,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需要动员社会力量协同进行。僧尼帮助教育制度,就是通过在寺庙对僧尼进行教育培训,由家庭所在地政府与僧尼家庭建立僧尼帮教服务联系机制,关心帮助僧尼家庭,家庭联系关心僧尼的驻寺——社会——家庭协同联动的帮教联系制度。将寺庙、社会、家庭紧密联系起来,以便于形成一个全方位的、多部门协同联动的僧尼帮教体系,使管理者能够准确掌握每个僧尼的思想状况、家庭情况,了解寺庙的整体情况,有针对性、有措施、有方法、有步骤地做好寺庙管理工作。把对僧尼的帮教工作做细做实,在关键时刻能够掌控大局,出现问题能够应迅速有效应对。在完善僧藉管理制度、寺庙属地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完善僧尼帮教制度,使各项制度发挥协同效应,提高寺庙管理效能。
4.建立高素质、专业化的驻寺工作队伍
新时代加强和创新西藏寺庙管理迫切需要一支政治过硬、专业能力强、结构合理、经验丰富、能处置各种突发事件的专业化管理队伍,为实现寺庙有效管理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这是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实现寺庙有效管理,维护西藏长期稳定和国家安全的重要前提。
应在摸清情况,明确目标,分解任务,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建好建强管理队伍。一是要选好驻寺队伍的一把手,选好一个政治站位高,政治鉴别力强,业务精通,组织力、协调力、执行力、处置力高超的班长。主要标准为是否具有正确的思想观念和较高的政治素质、理论水平、抵御风险和挑战的能力。同时必须选优配强领导班子,形成能力互补,提高领导班子的整体效能。正如总书记强调的:我们党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历史进程反复证明了一个道理:政治上的主动是最有利的主动,政治上的被动是最危险的被动。增强政治判断力,就要以国家政治安全为大、以人民为重、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本,增强科学把握形势变化、精准识别现象本质、清醒明辨行为是非、有效抵御风险挑战的能力。二是加强和完善驻寺工作队党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坚持“两会一课”制度,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让党组织的工作聚焦在实现对寺庙管理的目标上。深入调查了解和掌握寺庙情况,制定工作预案,分工负责,责任到人,掌握工作的主动权,通过宣传党的政策,教育群众,团结群众,凝聚人心。三是建立驻寺干部工作业绩考核制度,主要考核政治责任、政治担当和工作实绩。
在政治上,用习主席新时代治藏方略和党的西藏工作指导思想武装头脑,要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安全的责任和担当,练就敏锐的政治鉴别力,高度的警觉性,细致的观察力。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旗帜鲜明的政治立场,具有与分裂势力和分裂分子争锋相对的政治胆识和气魄。
理论上,具有系统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习主席治国理政思想的理论素养。懂得我国政治制度、西藏历史文化、当代西藏发展史,懂得藏传佛教的相关知识和理论,能深刻理解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懂得治理理论、法律知识,能理论联系实际,分析解决现实问题。
能力上,具有宣传和贯彻执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组织动员能僧众力、沟通协调相关部门和组织、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能发现问题,准确研判形势,制定工作预案。能熟练运用藏语和汉语普通话交流思想,传递信息,讨论问题,安排任务、检查工作,能熟练运用现代技术设备开展日常工作。 应通过系统学习和培训,提高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整体水平。
5.推进寺庙主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关键在于寺庙和僧尼的认知和态度,作为社会组织的寺庙和作为公民的僧尼,理应承担对国家和社会的义务。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宗教要主动与社会相适应,为社会主义社会服务,凝聚僧众维护社会稳定,确保国家安全。寺庙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得到社会、各族群众的布施和供养,僧尼享受着国家给予的很高的政治与生活待遇。因此,寺庙与僧尼理应主动承担社会义务。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积极推进寺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一是推进寺庙活佛、住持、堪布带头宣传国家宪法法律,宣传党的各项方针政策。鼓励他们带头宣传讲解好《藏传佛教活佛转世管理办法》、活佛转世的宗教仪轨、历史定制,使僧众正确认识和了解相关法规制度和历史定制。
二是积极配合党和政府的社会治理工作,将教义中维护国家稳定、教化信众向善、友善、和善、扶弱济困的内容用以宣传引导信众,讲好维护社会稳定、劝人向善、友善、和善、护国利民的真经。
三是推进寺庙将信众布施所得的一部分用做赈灾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承担应尽的社会义务,回馈社会,服务社会,为建设和谐、和善、和美的美好社会尽到自己的职责。四是寺庙存有十分丰富的历史文物,它是中华民族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藏汉民族一家亲的历史见证。寺庙应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挖掘、整理,宣传西藏自古以来就是伟大祖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和各民族长期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事实,以喜闻乐见的方式,教育引导各族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深刻认识中华民族是命运共同体,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把广大僧尼和信教群众紧密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为谱写好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西藏篇章团结而奋斗。
自治区党委政府十分重视加强和创新寺庙管理工作,区党委主要领导同志先后深入拉萨三大寺,大、小昭寺,热振寺、扎什伦布寺、萨迦寺等寺庙调研,自治区党委王君正书记等领导充分肯定了各寺庙加强和创新管理所取得的成效,希望广大宗教界人士继承发扬爱国爱教光荣传统,倡导正信正行,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干预宗教事务,促进宗教和顺、社会和谐、民族和睦,在推动社会发展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
注:本文系西藏民族大学西藏文化传承发展省部共建协同创新中心委托课题“新时代西藏寺庙管理创新的对策研究”(XT-WT202022)结项成果。
作者王跃,西藏民族大学国家民委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中国共产党治藏方略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
雷梦恒,西藏民族大学管理学院民族地区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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