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郑均劝兄”谈起
郑均字仲虞,东汉东平任城(今山东省济南市)人,少年时代,好读黄老之书。他的哥哥当了县吏以后,经常收受民间礼物,郑均见状,就多次劝阻,但是,其兄不听。于是,郑均便“脱身为佣”;放下手里的事情,出去给人打工。
一年之后,郑均回家把挣来的钱交给兄长,并说:“物尽可复得,为吏坐脏,终身捐弃。”其兄听了以后很受教育,从此以后,恪守吏道,为官廉洁。
后来,郑均入朝官至议郎(帝王左右负责顾问应对的官员,参预朝政)。元和元年(公元80年)章帝下诏,对郑均的工作与人品,给予了充分肯定:“议郎郑均,束脩安贫,恭俭节整,前在机密,以病致仕,守善贞固,黄发不怠。”
郑均退休以后回乡的元和六年(公元86年),皇帝东巡路过任城,封赐郑均以尚书俸禄终其身,光耀故里,传为佳话,当时人称郑均为“白衣尚书”。这个历史故事,在《后汉书》里有记载。
捐弃,即是罢黜。郑均劝谏其兄长的话是很有哲理的。今天,我们读起来仍能从中受到教益。“物尽可复得”,暗喻钱花没了可以再挣;为官者,职位不论高低,享有国家俸禄,“乌纱底下无穷人”,拿着国家工资,“坐脏”违法,那就太不应该了。“坐”,就是犯法,一旦“坐脏”,不论多少,终身捐弃,罢黜之时,把一生的勤奋追求与功业名声也就全部葬送了。
“为吏坐脏,终身捐弃”提醒人们,“物尽可复得”,要“得”之有道,索取、贪盗、抢掠、诈骗之得,不在“复得”之内。古人对名节十分重视,如宋代包拯,临终还念念不忘“名节”二字,嘱咐后代:“后世子孙任官,有犯脏滥者,不得放归本家,亡殁之后,不得葬于大茔之中。不从吾志,非吾子孙。”(《宋史•包拯传》)
一个人,无论居住乡间,还是身在城市,一旦释褐离家为官,上任之时起,既为民之楷模,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皆为民之师表。为官者贪,想要政理民劝,那是不可能的;官贪民骗,官贪民盗,官贪民乱,举凡这些,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纵观时下,因“坐脏”而捐弃终身者大到封疆大吏,小到无品村官,纷纷亮相媒体,尽展平生丑恶,叹群众拥戴一回,悲父兄朝夕期望。为“防患于未然”,奉劝为官者不妨读一读郑均劝兄名言,或许能从中得到免“坐脏”、远“捐弃”的些许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