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十五载不了情
文/龙茂泉
巴东县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合影(1986.12.31.)
这张照片前排左起为:王筱英、马大惠、柴友秀、黄爱翠、谭珍魁、田恒存、谢克兰、夏上海、蔡先进、田世柏、郑远群、二排左起为:费天椿、田天善、宋文魁、谭钦魁、税世全、饶玉林、徐进文、宋发鑑、张周德、李德魁、李和平、三排左起为:苏良福、沈友谊、石支奇、谭贤贵、田祚吉、邓正兰、朱江华、许光荣、赵志辉、张永界、郭元章、汪行德、向宣洲、四排左起为:邓明军、杜奎玖、舒云博、杨绍南、杜乃元、李建凡、彭承山、王绪金、谭学万、彭绪龙、潘本义、江开德、谭明敦、陈世清、谭祖国、龙茂泉、五排左起为:任家清、谭文猛、胡国铭、向真华、吴宗保、谭传志、冯勇、向宗良、向继铁、李新章、谭联锦、杨祖保、张先树、张周旺。
2021年4月,由巴东县民族文化研究协会发起,以“百年庆典、百年辉煌、百老见证”为主题,以红色文化和五千年传统文明为导线,以画册的形式反映巴东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百年沧桑巨变,藉以民间自愿捐资纯公益方式编纂的大型丛书《画说楚峡》——光影流年巴东城精美画册里收录以上这张照片。
这照片是我和当年的同事冯勇(现任恩施州法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为编纂法院志之需要于1986年12月31日摄于巴东老城秋风亭法院老办公楼,也是当时巴东法院全体干警的集体合影。这六十多位干警中最早入职于上世纪五十年代,是共和国成立后第一批法院人,最迟入职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他们中最早出生于上世纪30年代,大都出生于40、50、60年代。这六十多人中在近20人已经离开这个世界,健在的40多人都已垂垂老矣,目前在职的仅区区几人了,业已临近退休。
这些老法院人,他们见证了我国法制从无到有,直到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逐步进入依法治国的历史进程,他们也是巴东司法建设史上的亲历者、见证人。
位于巴东老城秋风亭的巴东法院
☆ 01☆
我国的法律历经千年,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到封建社会再到近现代,源远流长,渐序完善。
原始社会的氏族成员在共同生产和生活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氏族习惯,由其调整社会关系、规范成员行为,部落首领在氏族习惯的基础上设范立制,促使了氏族习惯向奴隶制习惯法的演变。这是我国早期法律制度的萌芽。在夏商时期,司法制度中神罚和天判占据了一定比例,但与此同时,部门法的数量渐渐增加,法律内容开始丰富,司法制度也在向前推进。周朝时期,中国历史上第一次确定了“礼刑并用”的法律制度,“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失礼则入刑,相为表里”,对后世的治国理论产生了极大的影响。
春秋战国时期历时500年,社会发生剧烈变革,是中国奴隶制度逐步瓦解、封建制度逐步建立的过渡期,这个时期的法制也随之发生变革。这一时期,实现了法律的成文化、公开化,并产生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内容比较系统、完整的封建法典——《法经》。同时,商鞅改法为律,产生了我国历史上第一部律——《秦律》。为适应时代的变迁,各国诸侯分别实施变法,其中著名的变法行动就有李悝变法和商鞅变法。秦汉时期社会得以发展,经济得以繁荣,成文法律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汉朝的统治者总结秦末动乱的根本原因,确立了“黄老无为”、“德主刑辅”的立法思想,推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董仲舒首倡“春秋决狱”的司法原则,这种“内法外儒”的法律制度,深刻的影响着汉朝及以后历代封建法律。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立法形式逐渐规范,律典体例趋于完备,条文规定简约明晰,“官当”“八议”“准五服以治罪”等一系列新制度的创立,不仅推进了我国传统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同时也进一步加强了我国法律儒家化的进程。
唐朝历经290年,中国传统法律发展至鼎盛时期,《唐律疏议》标志着中国古代立法达到了最高水平,我国现存最早的行政法典《唐六典》也产生于该时期。同时,形成了以中国为中心,对日本、朝鲜和越南等中华文明圈国家法制文明产生重要影响的中华法系。在宋朝,随着技术的发展,产生了我国第一部刊印颁行的法典《宋刑统》。明朝朱元璋总结历史经验教训,指出“刑乱国用重典”,开始进行大规模的法制建设,颁布了《大明律》。
到了清朝,经过两千多年的发展,其法律制度集历代封建王朝之大成,达到了封建社会法制完备的顶峰,建立了一套完善的封建法制体系。但中央集权和君主专制的空前强化,思想文化教育的进一步腐朽,商业和市场的进一步压抑,吏治的进一步腐败,已昭示君主专制政治山穷水尽。第一次鸦片战争后,清朝开始推进全面法制改革,吸收西方法律理论与法律制度,改革司法制度,建立近代司法机构。迈出了中国传统法制向近代转型的关键一步。辛亥革命后,孙中山成立了南京国民政府,颁布了具有宪法性质的《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掀开了中国资产阶级民主法制的新篇章。
☆ 02☆
新中国成立73 年,弹指一挥间,但缔造了一段辉煌的法治篇章。
1949年新中国成立,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该纲领提出:“废除国民党反动政府一切压迫人民的法律、法令和司法制度,制定保护人民的法律、法令,建立人民司法制度”,正式以法律的形式宣告了国民党旧法统的灭亡。 国民党旧法统的废除, 宣告了国民政府政权的彻底终结,为新中国的法治建设排除了障碍、奠定了基础。为了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治,我国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开始,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法规。

195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诞生,开启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探索之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总结正反两方面经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1997年,党的十五大正式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1999年“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被载入宪法,2011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中国法治建设在实践中改革,在改革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追寻良法善治。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依法治国。2013年书记首次提出“法治中国”的建设目标,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党代会的形式对依法治国进行总体部署和全面规划,在新中国法治建设史上意义重大,揭开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篇章,明确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总目标,不断统筹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依法治国基本格局。
☆ 03☆
作为在法院岗位上工作了35年的老法院人来说,我们既是法制建设的亲历者、维护者,又是实践者、见证者,亦是拓荒者、幸运者。实事求是地说,我们这些老法院人都不是科班出身,大多来自行政、教师改行和部队转业,没有一个人是学法律出身的,但我们是最能吃苦、最能战斗的一群人,我们靠两条腿穿行于大江南北,接触过千家万户,处理过无数纷争。所以,只有边干边学,在学法、懂法、执法这个领域深耕,因为我们觉得既然吃了这碗饭,就应该明白我们肩上的责任和身上佩带的天平的份量。有人说,法庭就是一个道场,在这个道场里,法官的位置必须最高最居中,再如何权势熏天的人,没有执法槌的资格,也得乖乖坐在旁听席上。有时我会跟官场上的朋友开玩笑说,呆在法院其实是最好的。在这个“官”都在主席台上,只有法官例外。绝大多数法官,哪怕终其一生也没坐过主席台,但一定都会有自己的道场——法庭。而天平,对于我们每一位法院人来说,都具有特殊的意义,它是公平与正义的象征,是我们共同的信仰和追求,既是对道场中法官立下的遵循,又是对道场上每个法官良心的拷问;它被做成徽章佩戴在我们的胸前,被嵌在我们制服的钮扣中,它实实在在珍藏在我们每一位法院人的心中。

哲学家康德曾经说过:“这个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而作为一名法官,在浩瀚的法律世界里,时常也有两样东西让我感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每缕阳光下金光闪闪的天平,一是每枚法徽后那勃勃跳动的心灵。当我选择了法院这个朝气蓬勃令人骄傲的集体,当我穿上了法官制服的那一天起,我就深深的明白法官的职责就是孤独而又执着地守望法律,如同守望自己的精神家园。

不知不觉间,我已经在法院工作过了三十五年,业已退休五年。每每回首过往,无不让我深刻体会到了法院工作的繁重艰苦,也收获着太多平凡而伟大的感动。近期在网上看到我们法院系统不断涌现出的像宋鱼水、陈燕萍等众多优秀的法官,他们执法为民、公正廉洁的先进事迹深深的感动着我、激励着我。感动之余我也在时常思索:为什么宋鱼水能够用三个小时的时间认真倾听一位老人的“絮叨”而不厌其烦;为什么陈燕萍14年如一日,笑对村民百姓,甘处家长里短,用群众明白的语言释法析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为什么很多优秀法官在巨额的金钱利诱面前,能够不为所动,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是因为,他们已经把“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变成了自己的最高准则。忠诚,它并不跌宕于慷慨的陈词,而更起伏与忙碌的奔走;它并不活跃于场面的喧闹,而更深厚于默默的奉献;它并不壮丽于感人的宣言,而更沉淀于风雨的洗礼。
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他们犹如灿烂星空中那最亮的星星;而那数十万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的法官群体则是不知名的星辰,正是这众多的星辰一起,共同成就了中国灿烂的法治星空。在我的身边就有许多为民司法、清廉办案的典范,他们在平凡的岗位上,兢兢业业、默默奉献,用自己的行动书写着“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法官誓言。
☆ 04☆
“法官是个在秤上称良心的职业”。
1983年初,我刚从行政改行到法院工作时,身为村干部的父亲一再嘱托‘法官是个在秤上称良心的职业,必须凭良心办事’。这句话成为了我职业生涯的警世语。从我紧握拳头宣誓加入中国共产党的时候,当我真正成为一名法官的那一刻,我就知道自己肩负着沉甸甸的责任。

最让我难忘的是2003年3月当我满负荷全身心地与几位同仁投入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起早贪黑,风餐露宿,曾在凌晨四点摸黑赴沪渝高速公路泗渡河大桥建设工地将“老赖”谭某从床下搜岀予以司法拘留,执行了谭某拖欠多年伤害他人的赔偿款。面对凶神恶煞的被执行人,我们从不退缩,敢于碰硬,在执行一起给付抚养费案件时,被执行人田某菊手持菜刀向我们扑来,我与几位同仁勇敢冲上去夺下凶器,迅速将其制服,避免了流血事件。我们用实际行动捍卫了法律的尊严与公正,用突出的成绩赢得了百姓和领导的赞誉与肯定,用行动诠释了“群众利益无小事,法官面前无小案”。
是的,大德无言,大道无形。谁心里装着老百姓,老百姓就会把你刻上心碑。我们的执行工作赢得了申请人给执行法官们送来了一面面锦旗,看着这一面面锦旗,同志们的内心百感交集,既有成功的喜悦,也有难言的心酸。为了这些案件的顺利执结,大家几乎没有睡过一个安稳觉,没有休过一个周末,炎炎烈日下他们奔波在执行路上,夜深人静时又在灯下整理材料,有时还在昼夜蹲守。面对执行中的艰辛和劳累,选择了毫无怨言的承受;满对当事人的责难和抱怨,选择了默默坚守的忍耐。最终将无数起看似不可能执行的案件成功执结,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维护。这就是我们的执行法官,用辛勤和汗水一次又一次维护了法律的尊严,用责任和忠诚书写了执法为民的新篇章。可以说当年我们那个执行团队是一个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讲“良心”的群体,那个团队的成员现在已成法院的中坚力量,如今的执行局长、办公室主任都是我们团队中的主要成员。因此,我也沾光曾连续三年获得优秀执行能手。
(今日新城的巴东法院)
做人得有良心,这是底线,但要做个好的法官,光有良心还不够,得有具备做良心事的本事,必须在法律和原则范围内做良心事。在“喜迎二十大,奋进新征程”的当今,在努力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今天,希望我们的在任同仁们紧跟中国法治前行的脚步,牢记‘法官是个在秤上称良心的职业,必须凭良心办事’,在心头点亮“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信仰之灯,用智慧和才华照亮中国司法深邃而辽远的苍穹,用人民赋予的权利为百姓撑起一片洁净的蓝天。
蓦然回首,我这35年的法官经历是三除四进院机关,法庭负责乃三上三下,举家迁居三度南来北往,全县八个法庭亲历亲为五个,扎根基层法庭24载,足迹踏遍大江南北八百里巴东,可谓“传奇”,亦谓多舛人生。我的人生经历确实充满曲折艰辛与无奈,几乎没有多少出彩的地方,每次在道路平顺时总是好景不长,半道布满了荆棘,靠毅力、勇敢、顽强的拼搏坚持到今天。三十余载的法官生涯,磨练了我的意志和棱角;生活的道路虽然艰辛,我有疼爱自己的老伴、孝顺争气的两公子和活泼可爱的孙男孙女,我很知足且快乐着,无愧于自己的良心。有道是:“平平淡淡才是真,坎坎坷坷度半生,为了生存去打拚,老婆孩子伴我行。”我的多舛人生正应了清代诗人郑燮的《竹石》中的诗句:“咬定青山不放松,立根原在破岩中。千磨万击还坚劲,任尔东西南北风。”2016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发的“荣誉天平奖章”,总算是对我大半辈子工作经历的褒奖和认可吧。
离开公职五年整,至今仍心存感恩,领导的温暖瞬间、同事间的真诚相处、处理疑难案件后的那种成就感、闲睱日子的开心时刻、朋友间的倾心日子无时不在脑海回眸,在职35载的点点滴滴永世难忘,成为今生不了情……
谨以此文致敬在秤上称良心的职业人!
公元2022年10月10日于峡江巴东
作者简介:
龙茂泉,湖北巴东人,中共党员,退休干部。离开公职多年闲赋悠居峡江的一介布衣,酷爱文学打发时光的码字人,偶尔发布小文的州作协会员,热爱生活的开心翁,含怡弄孙的闲暇时间专司《峡江布衣》的恩施州网络媒体协会成员。纸媒《白鹭文刊》副主编,《世界文学》签约作家,《乡村作家》终身会员,《中国西部散文学会》会员。
让灵魂游走于笔墨之间,让心情徜徉在诗海词畔。修文心立德,蓄睿意怡情,行善举养身。老而无为,身心自在。信奉:拙笔我心,讴歌家乡,书写阳光,便是诗与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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