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焕滇冤案平雪感怀
诗║徐国祥
历史遗留祖产房,为息纷争将屋卖。
舍亲一吞十三万,焕滇百闷七年灾。
民求公理敢舍命,官保私位乱搪塞。
幸有青天昭日月,了却黎民不了怀。
注:舍亲~亲戚。
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1)一中民再终字第4227号判决书刘焕滇胜诉,本案于1995年第一次诉讼开始诉其亲为刘家众亲友卖房被扣款纠纷,因同胞兄弟姐妹的不和而导致诉讼叠起,胜胜败败历时七年之久的冤案,终于2001年12月19日以刘焕滇的胜诉而告终,从此结束了刘家老夫妇日愁夜忧的惨淡之灾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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