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案例简介】
客户王女士几年前因意外导致身体一侧残疾,近日,其至公司柜面办理保全业务时,发现该大厅配备有无障碍通道,同时客服大厅工作人员看到王女士后第一时间为其提供公司配备的轮椅,并询问王女士需求,引导其至老年人、残障人士优先窗口办理业务。业务办理完毕后工作人员查询到王女士保单两个月后即将满期,考虑到其身体情况,工作人员告知客户满期时柜员可根据王女士需要上门为客户办理业务,或者届时安排保单服务人员协助王女士进行线上办理领取业务,公司的服务流程让王女士感觉很暖心同时受到了尊重,其对工作人员服务态度以及公司服务流程表示认可与感谢。
二、【案例分析】
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为规范,要求充分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八项权利。金融消费者受尊重权是指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因金融消费者性别、年龄、种族、民族或国籍等不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机构服务金融机构应当尊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等,不得因消费者性别、年龄、种族、民族或国籍等不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本案中王女士在办理保全业务的服务过程中,工作人员为王女士提供便利条件,同时结合王女士身体情况为其提供便捷的可选方案,对行动不便、特殊困难的人群提供上门服务或特需服务,均是对王女士受尊重权保护的体现。
三、【消费风险提示】
通过这个案例,也提醒广大客户朋友,在享受金融服务的过程中,有权对金融商品或服务提出意见与行使监督的权利,同时对于在服务过程中受到侮辱、诽谤,或者侵犯人身自由的行为要坚决的抵制,有权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金融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更应切实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受尊重权,例如对于老年人、残疾人等弱势群体提供有温暖的服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