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近日,公司柜面接到客户刘阿姨的电话咨询,表示其有一份保单现已满期需领取,但其因为生病导致出行不便,针对其情况咨询如何办理。柜员根据客户提供保单信息查询客户保单情况,并结合刘阿姨身体情况给出几条方案:一、客户身体情况允许下可由其家人陪同至柜面进行办理。二、柜员可帮助客户联系保单服务人员,由保单服务人员通过新时代办理平台向客户发送链接办理。三、鉴于刘阿姨的身体特殊情况,柜员可向公司申请上门为客户进行办理。刘阿姨经过考虑,选择由业务员发送链接进行操作领取,同时业务员亲自上门协助刘阿姨完成领取业务操作,在业务员的协助下,刘阿姨业务已顺利完成,刘阿姨对我公司服务表示肯定与赞扬。
二、【案例分析】自主选择权是指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消费需求,自主选择自己满意的商品、服务或某种东西,决定是否购买或接受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本案中刘阿姨在办理保险保全业务的服务过程中,柜员结合客户实际情况给其合理的建议,让客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作出考虑与选择,是充分尊重客户自主选择权的体现。自主选择权作为金融消费者的八大权利之一,在法律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保险法》第十一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应当协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保险的外,保险合同自愿订立。
三、【消费风险提示】通过这个案例,也提醒广大客户朋友,在投保保险产品以及享受服务的过程中,针对自己的实际需要选择合适的保险产品以及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保险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同时有权对产品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自主决定接受或拒绝某种提议、建议、充分行使自己的自主选择权并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新华保险平顶山市中心支公司 龚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