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头条]品赏广东名家陈中希老师的佳作:《疫情期间,小心违法》「飘舞的剑」(2171辑)

疫情期间,小心违法
最近,中央领导在召开的中常会上提出,在抗击冠状病毒工作中,要紧紧依靠以法治国精神,以法律法规为依据,做好各项工作。同时,国家最高法院和最高检察院都表示,对防疫期间的犯罪行为应采取更严厉的处罚打击措施。在这次全民抗击冠状病毒疫情期间,一些人罔顾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不听劝阻,不愿隔离,乱跑乱窜,聚众聚攴;一些人不但哄抬防护物资物价,还做虚假宣传,制假售假;一些人依然继续捕杀、出售野生动物……看来,普法教育很有必要。不要以为自己的不检点行为与法律无关,肆意妄为。<1>.对于一些己确认冠状病毒感染的,却不服从隔离措施者,以及疫情期间仍乱走乱窜,不戴口罩,聚众聚歺者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其中(1).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其中(2).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丶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2012年己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2019年最新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故意犯罪>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第十五条<过失犯罪>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己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2>.对一些囤积防疫物资、哄抬物价者,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价格法》第十三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注明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丶等级丶计价单位、价格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的价格行为:第十四条之(三):”捏造丶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第十四条之(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电子商务法》第十七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入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第八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虚假宣传,制假造假己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国产品质量法》。《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引入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第八条规定:“广告中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丶有效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丶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第七十一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拒绝、阻挠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有其他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产品质量法》第五条规定:”禁止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禁止伪造产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禁止在生产、销售的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第十二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4>.捕杀、收购、销售、野生动物己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六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禁止网络交易平台、商品交易市场等交易场所,为违法出售、购买、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猎捕工具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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