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随想随说19——领稿酬的感慨
荣玉奇
最近去报社领了去年的稿酬,去年刊发了13篇“豆腐块”,全是在《牛城晚报》上。领了131元,每篇有的十几元,有的还不到十元。记得去年领稿酬时,领了两百多元,也是《牛城晚报》,最多的一篇30元(整版)。看来,今年的稿酬下降了,难道这也和疫情有关系吗?
由此想起过去的稿酬。我最早给报刊媒体写稿子,始于上世纪七十年代,参加工作不久。我记得那个时候,“文革”还未结束,发表文章一般不署自己的名字,都是“某某单位报道组”,文章刊登后也没有稿酬。报社作为回报,会给作者寄一份刊登文章的报纸,到年底了,给作者寄点笔记本、钢笔之类的纪念品。
“文革”结束后,开始恢复稿酬制度,这时已经进入八十年代了。一般一千字左右的稿件,地市级报刊2—3元,省部级报刊8—10元,国家级报刊15—20元。我记得十分清楚,有一次在《中国青年报》,刊登一篇文章,超过一千字,得稿酬25元。那个时候我的月薪不过七八十元。我得到这笔稿酬,很是激动了一阵子。
进入21世纪,虽然稿酬有了提高,但是增长幅度不算大。以我自己上稿的经历,千字文章,地市级报刊10—15元,省部级报刊60—80元,国家级报刊150—200元。
据说民国时期,鲁迅先生等文人,曾经以稿酬谋生,应该说那个时代的稿酬比较高。比如,鲁迅给上海的《申报》撰文,每千字6块大洋(一块大洋折合现在人民币180元)。而现在,想卖文为生,恐怕是不现实的。
我现在已经是一个典型的退休老汉,虽然写稿是一种业余爱好,但是对于稿酬多少,已经不在乎了,毕竟有退休金,衣食无忧。写稿只不过是一种兴趣而已,何况现在有很多自媒体可以发表文章,虽然自媒体多数没有稿酬,但是自媒体一般不设门槛,写作比较自由,因此我很喜欢在自媒体发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