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生命之十九:混学期
初中三年,有太多的难以忘怀。当时学校接收的是整个公社八个生产大队的学生五百余人,北乡靠近山区的几个大队的学生和相邻的范家寨个别学生按理说是要住校的,但没有可供住宿的地方,学校没有这样的安排,家里农活同样也需要有人干,所以,他们全都是走读,来回最远要走三十多里。
早上天麻麻亮就赶往学校,中午吃些背的馍,下午摸黑回家,真可谓起早贪黑,这些人是吃了相当的苦,乃至于现在谈论起来每每哽噎,也会泪花涌出眼眶。那个时候也没有家长到公社找文教专干去告状,也很少有学生因此而辍学。
我家离学校五里地。走小路也就半个多小时,但小路很偏僻,要穿过一条沟,十一二岁的孩子早上还是不敢走,通常是早上起来后先在村子里叫伙伴,人多了也就不怕了。但晚上特别是冬季的晚上就很麻烦,各班放学时间又不统一,有几次我是独自一个人回家,走到村子里后,自我感觉脸都白了,头发都是立起来了,好就好在那时候我学习好,一些不爱写作业的同学要我帮忙,所以,放学后常常等我,很多时候就让我躲过了一人回家的厄运。
现在想想有时候都感觉一点脸红,故乡的路,不管怎么蜿蜒,怎么幽静抑或多么坎坷,不论你怎么走,都能回到自己的家。
初中里也没有多少课程,我喜欢上语文课,代课老师也姓张,人比较清瘦,戴着厚厚的红框眼镜。在他的嘴里,短短的一篇课文能给你解读得很长很长,仿佛作者就是他自己,什么时代背景,描述手法,中心思想等等,特别是对一些诗词的解读让人听起来很舒服很惬意,至今,怀念这位老师大部分时间是在回味他所讲的课,我也常常在想,那个时候没有辅导资料,没有电脑让你百度去查,没有投影,更没有ppt,为什么张老师的课能够引人入胜。数学老师比较年轻,人长得帅,最让我佩服的是他的板书,他将黑板分成三份,每一行字都很工整,横平竖直,从来不连笔,很是规范,而且他写字的时候仿佛在运气,粉笔在他手里很随心所欲,该重的时候很重,以至于笔划好像粉笔末堆起来的,该轻的时候又很轻,笔划只是一点淡淡的印痕。
数学老师的课结束后,我们常常都不忍心去擦黑板。也就是在那个时候,我发誓一定要把字写好,当然练了多年,也没有多大的起色。一场脑梗,在写字方面又让我迅速地回到了学前班。
化学和物理课是在初三后半学期开的,没有学习到多少知识,倒是了解了好多生活常识。知道了电是怎么来的,也在书本上认识了瓦特,明白了水可以分解成氢和氧,但不喜欢这两门课程,认为对以后的生活没有多么大的帮助,偏科自此开始,也为后来的求学生涯自己给自己挖了好大的一个坑。
这一阶段的我,个头按下了暂停键,一米七三保持到了现在。贪玩和爱看书的兴趣依然很浓,也基本上不管班级的事情,文体委员也没有多大的权利,所以,看书的时间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