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四节 《楞伽经》简言
此经是说释迦牟尼佛应楞伽城城主罗婆那王邀请,来摩罗耶山楞伽城说法,即以大慧菩萨问法为契机,引出如来为之宣说自证清净法门。其大致思想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一、本经重复宣说世间万有一切法及种种名相,都是假名安立,如梦、如幻,都是人们妄想分别的结果;并告诫修行者,凡说断说常、说有说无都是虚妄分别见而非正见,务须远离之。同时又指出,所谓如梦、如幻,绝非一无所有,也就是说万法本质是空,而现象是有的;如果说诸法如梦如幻,认为是一无所有,那是外道的断灭见解,并非如来的正智正见。
二、要求修行者,在断除对一切外境外法起虚妄分别见的同时,必须以正智去观察、思维、认识、体证此等现象背后那个真常实性(如来藏法身常住之性)。要把诸法之“无常”与如来藏之“常”统一起来,把“空如来藏”与“不空如来藏”统一起来。
三、在此前佛教经典中,所谓“如来藏”是说众生本来藏有自性清净的如来法身。“阿赖耶识”在法相唯识论中,说是产生诸法的种子,但在本经中,无论“如来藏”,还是“阿赖耶识”,所指同一。认为“如来藏藏识(藏识,即阿赖耶识)本性清净,因客尘所染而为不净”,是“为无始虚伪恶习所熏,名为藏识”(蓄藏着虚伪恶习,清净本性被虚伪恶习所遮覆);并且指出此“如来藏藏识”具有染净二重性,这对后来的中国佛教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四、佛教界在性相上关于“有”“无”的立论,说法纷纭,小乘说“人无法有”,般若学讲“人法二空”,法相唯识主张“境无识有”,实相宗则认为“相非有、性非无”等等。而《楞伽经》的主张比较中道,既讲空又讲不空,调和了“空”与“有”,即把“空”与“有”统一起来。
五、关于佛性,各佛教宗派说法不一,有认为一切众生悉有佛性,都能成佛;也有认为有一类众生不具有佛性,永不成佛,如断了善根的“一阐提”。(一阐提,是梵语“梵”的音译,意译为“断善根”或“信不具”。原指多欲多贪、执着于世荣的人。因贪着生死境,妨碍出离修道,所以后为“断善根”“信不具”的引申义。)而本经则主张:“舍善根一阐提,以佛威力故,或时善根生”也能成佛,即认为一切众生悉有佛性。后来“一切众生悉有佛性”的佛性理论,便成为中国佛教佛性理论的主流。
六、本经把佛法一分之二,即言说法与如实法。所谓“言说法”,是指随众生心而说种种方便教;所谓“如实法”,是指修行者于心所现,而离诸分别,不堕一或异、俱或不俱。但本经同时又指出言说法与如实法“不一不异”。言说是说生灭,而义不生灭;言说说非即是是义,因言说能显义,可以由言说而入于“自证境界”。所以本经认为,一方面须有言说,因为没有言说,教法则断,所以菩萨应该随宜说法;另一方面,由于言说非即是义,“诸法自性离于文字”,因此菩萨不应该执着语言文字。本经更进一步指出,“佛说:非言语是第一义,亦非所说法是第一义;第一义者,唯是自心,是圣智内自证境,非语言分别所能显示。
第五节 《解深密经》简言
“解深密”,意思说本经是解释佛法的深奥秘义和佛果的甚深境界及功德秘密,是一部解释深密解脱道理的经。但本经是以论的方式,从境、行、果的角度对佛法进行深入的阐释,所以唐代窥基大师称其为“经中之论”。
共分八品,除序品外,由境、行、果三大部分组成。八大品是:1、序品,2、胜义谛相品,3、心意识相品,4、一切法相品,5、无自性相品,6、分别瑜伽品,7、地波罗密多品,8、如来成所作事品等。除序品外,其中2、3、4、5品为胜义了义之教,即“明所观境”;其中6、7品分别为瑜伽了义之教和地波罗密多了义之教,即“辩所观行”;其中8品为如来成所作事了义之教,即“显所得果”。指出行者要藉以胜境,依境起行,由行而得果。
(一)胜义谛相品——胜义谛,指与世俗观念(世俗谛)相对的圣智圣见,或指圣者所说的道理;相,指体相、相状。本品是佛教所观境之“胜义谛境”。佛教所观境(指修行者所观照的对象)面对的是一切法,包括了有为法和无为法。
本品指出:一切法中的有为法和无为法都是假名安立的,即一切事物现象都是幻化出来的,所见所听的有为法无为法都不是实有的;圣者因圣智圣见现正等正觉,此圣智圣见无法用名言来表达,为了使众生能够明白这“离言法性”,而假立名相才说有为无为。这正等正觉的胜义谛相,是圣者们内自所证的,是无相境界,是不可言说,难以表达的。所谓的胜义谛相是超越一切寻思(推求寻思)境相的。因此,常处在被贪欲炽火所燃烧的境界中的人,对于内灭一切色声香味触相的妙乐境界,是无法通过意识寻思来了解,因为它是圣者的内证境界。
本品关于胜义谛相与诸行相是“一相”还是“异相”讨论,指出:如果说胜义谛相与诸行相是“一相”的话,即没有差别的话,那么修行者在修行中对诸行相如其所见、如其所闻、如其所觉、如其所知,那就不用再去寻求胜义谛相了;如果说胜义谛相与诸行相是“异相”的话,即有差别的话,那么修行者在修行中对诸行相如其所见、如其所闻、如其所觉、如其所知,那就更要去寻求胜义谛相了。所以说胜义谛相与诸行相是“一相”或“异相”,都是不如理行的,都与正理相违背的。这就像面对黑色沉香所嗅到的妙香性,不能说此妙香性和黑色沉香是一相还是异相;又像对胡椒所尝到的辛猛味性,不能说此辛猛味性和胡椒是一相还是异相,等等。所以,胜义谛相不可以说与诸行相是一相还是异相。否则,“众生为相缚,及为粗重缚,”。世尊说颂曰:“行界胜义相,离一异性相,若分别一异,彼非如理行,众生为相缚,及为粗重缚,要勤修止观,尔乃得解脱。”
如果执着于对种种相法记别见解,那就是被增上慢所执持而对胜义谛为遍一切一味相不能明了。应该知道胜义谛是遍一切一味相的,“唯有常常时、恒恒时,”不管如来出世或不出世,诸法法性都是这样安立的,法界都是这样安住的。世尊又说颂曰:“此遍一切一味相,胜义诸佛说无异,若有于中异分别,彼定愚痴依上慢。”
(二)心意识相品——心、意、识三者,有通义和别义之说,通义说三者其体是一;别义如《成唯识论》所说:“集起名心,思量名意,了别名识”。本品是说心意识的体相或相状,是所观境之“世俗谛境”。但本品不是从五蕴、十二处、十八界角度来讲,而是揭示心意识深层体相的秘密。指出有情生命开始时,最初种子心识执着于五根名相分别而展转和合,获得了生命增长和成熟。其结生过程,是父母贪爱俱足,然后各出一滴精血,二精血和合后,住于母胎中,同时执受所依的阿赖耶识,和合依托于肉团心。“识”最初依托于这里,最后也从这里离开。
这最初种子心识,称为“阿陀那识”,也称“阿赖耶识”,又称“心”(不是指“肉团心”)。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等六识,是依止于“阿陀那识”而建立的。但这六识中的意识跟其他五识的关系是:这五识,不管哪一识生起时,必定有一分别意识同时随行,同缘于一境,而非五识可以单独活动的。也就是说:比如眼识,眼根面对色境时,即产生眼识,但仅见色,未起分别;意识随行,同缘于一境时,便起分别善恶美丑心。如果没有意识随行,同缘于一境,会是什么情况呢?那就是: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嗅而不香、尝而无味、触而无觉等等。我们曾有过体会,平时人思想开小差、魂不守舍时,就会出现“视而不见、听而不闻…”等情况。
前面说过,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意识等六识,是依止于“阿陀那识”(亦称“阿赖耶识”)而建立的。如果行者对内能如实不见阿陀那、阿陀那识,不见积集、不见心,不见眼、色及眼识,不见耳、声及耳识,不见鼻、香及鼻识,不见舌、味及舌识,不见身、触及身识,不见意、法及意识,这样才称为“胜义善巧菩萨”。
(三)一切法相品——本品是揭示一切法的体性相状。体性相状怎么样呢?归纳为“遍计所执性(相)”、“依他起性(相)、“圆成实性(相)”。
遍计所执:遍,周遍、遍及所有;计,计度、计较;执,执持、执着。遍计所执性:是指凡夫不了解一切法都是“依他起”,是缘起,虚幻不实的,于是分别计较,而常起执着,产生“实有我”、“实有法”之妄执性。
依他起:依,依托、依靠;他,众缘、条件;起,生起、产生。依他起性:是说万事万物都是依托众缘而得以生起;生命体以阿赖耶种子为因,也是依托众缘得以产生。万法既然都是依托众缘所生,其本质即空无自性,仅是缘生之假名、假相、假用,故为依他起性。
圆成实:圆,圆满;成,成就;实,真实、非虚幻。圆成实性:是指修持“法我二空”观,所显圆满成就的实性。这实性也称”真如法性”。这个“成”很重要:成,是一种成就,是一种清净解脱功德的成就。这功德是圆满的,是遍及于一切时间、空间的。它常常时、恒恒时,是没有变化的,是真实而非虚幻的。
圆成实性功德圆满,你就不会起执着,因为你知道万事万物是虚幻不可得的。当你内心保持不迷、不取、不动,那你就在积累“圆成实性”功德,久而久之,这功德便成为一种力量,成为解脱轮回的力量。
所以,行者若能如实了知“无相法”(诸法虚幻无实),就能断灭一切“杂染相法”(执着于诸法,便会被诸法杂染);断灭了一切杂染相法,就能证得一切“清净实相法”(实相,真如法性)。
(四)无自性相品——自性,指自体之本质性,是说诸法各自具有真实不变、清净无染的本质性。关于自性之特性,《十八空论》说“自性有二义,一无始,二无因”。本品所讲的是三种无自性性,所观的无自性境,与上品遍计所执性、依他起性、圆成实性是相对的。所讲的三种无自性性是“相无自性性”、“生无自性性”、“胜义无自性性”。
“相无自性性”,是说遍计所执之相,是假名安立之相,其本
质是空、是无,因此说相无自性性。“生无自性性”,是说诸法是依他缘而生起,非无缘自然而有,其本质是空、是无,因此说生无自性性。“胜义无自性性”,一是说因缘所生法的依他起相中,不存在胜义自性,因此是胜义无自性性;二是说诸法的圆成实相是胜义无自性性。
这“无自性性”的了义言教是在告诉我们:诸法皆无自性,无生无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所谓“胜义”,是说诸法的“无我性”,所以称胜义;而“无自性性”就是说诸法“无我性”。但是,这与中观的“法我二空”论有所不同;在这里,空和有是圆融的。因为依他起相和圆成实相都是无自性,不生灭,本来寂静,自性涅槃,所以不应遍计所执。断灭遍计所执,方显正等正觉。行者如能依此而行,从而悟缘起达性空,便可获得解脱烦恼、业、生等三种杂染,终能证涅槃。
(五)分别瑜伽品——本品是以弥勒菩萨与佛陀一问一答的对话形式,全面介绍了瑜伽止观禅修法门。说明“诸法唯识所变现”的道理,开示如何修习止观禅修法门,证得无上正等正觉,从而出离生死苦海,获得彻底解脱,令法身得以成满。
《解深密经》在印度是瑜伽行派重要的依据经典;汉译后,为大乘唯识宗所依的重要经典。瑜伽原来是印度各宗教所共通的修行方法之一。在大乘佛教中,以弥勒和无著菩萨为代表的学派,就叫“瑜伽行派”。瑜伽,词义为“连接”,在这里引申为“心连接于一境”的修行法。
它首先告诉你,诸法乃唯识所变现,就是说“三摩地”(又称“三昧地”,是住心于一境而不散乱的意思。)所行影像,并不是外在的实境,而是内在的“心识”起作用而生。心是能缘,境是所缘,心生时,就有三摩地所行的影像显现;心不生时,也就没有三摩地所行的影像显现。凡夫由于错误颠倒的认知,对于心所变现的影像境界,不能如实了解是唯识所现,认为是心外有一个真实的外境存在,于是生起分别与贪执心。
那么,如何修习瑜伽止观禅修法门呢?首先要以“法假安立”和“菩提心愿”为依、为住。要把握好四种所缘境事:即“无分别影像所缘境事”,“有分别影像所缘境事”,“事边际所缘境事”,“所作成满所缘境事”等。
“无分别影像所缘境事”是说所闻、所见、所了知的事,在心中形成“同分影像”(指所知事的相似性显示),对这“同分影像”只行寂静心,令心安住,此为“奢摩他”(止)所缘,即“止”的境界。“有分别影像所缘境事”是说对这些“同分影像”,进行分别抉择、观察审定功德过失,此为“毗钵舍那”(观)所缘,即观的境界。
“事边际所缘境事”,有“尽所有性”和“如所有性”二种:“尽所有性”,是从外延观察诸法,指缘五蕴等;“如所有性”,是从内涵实质观察诸法,指缘“七真如”(1、“流转真如”,是说一切行无先后性;2、“相真如”,是说一切法、补特伽罗无我性及法无我性;3、“了別真如”,是说一切行唯是识性;4、“安立真如”,是说佛所说诸苦圣谛;5、“邪行真如”,是说佛所说诸集圣谛;6、“清净真如”,是说佛所说诸苦圣谛;7、“正行真如”,是说佛所说诸道圣谛。)等。“所作成满所缘境事”,是指修行成就时所缘的境界。
修习奢摩他、毗钵舍那,就是以清净戒、清净闻思所得的正见为因,以善清净心、善清净慧和世出世间所有的善法为其果。但在修奢摩他、毗钵舍那时,会遇到“五系”(是指心被“五系”系缚住,而不能放开。如顾恋身系、顾恋财系、于诸圣教而不得随欲系、乐相杂住系(指乐于在热闹繁华地方与杂众在一起)、于少喜足系等)、“五盖”(是说清净心被许多东西覆盖住,令善法不生。如贪欲盖、嗔恚盖、昏沉睡眠盖、掉举恶作(掉举,指心浮躁静不下来,即修习念头提不起来;恶作,指作坏事令心不安。昏沉和掉举,是初修定力时常见情况)等)和“五散动”(是指五种散乱心:作意散动、外心散动、内心散动、相散动、粗重散动等)的障碍,只有彻底排遣这些障碍才能得“圆满清净”。
如何排遣这些障碍呢?佛教把修菩萨行分为十地,说针对这些障碍,在十地级次中分别对治:在初地“极喜地”中对治恶趋烦恼业、生、杂染障;在第二地“离垢地”中对治微细误犯现行障;在第三地“发光地”中对治欲贪障;在第四地“焰慧地”中对治定爱及法爱障;在第五地“极难胜地”中对治生死涅槃向背趋障(背,即背离);在第六地“现前地”中对治相多现行障;在第七地“远行地”中对治细相现行障;在第八地“不动地”中对治无相作功用及有相不得自在障;在第九地“善慧地”中对治一切种善巧言辞不得自在障;在第十地“法云地”中对治不得圆满法身证得障。
菩萨行十地之后,是第十一如来地,即佛地。在如来地中对治极细微、最极细微烦恼障及所知障。行者如果能够永远排遣这些障碍,就可以究竟证得无着无碍的一切智见,建立最极清净的法身。
(六)地波罗密多品——“地”,指土地,能生和所依的意思;《佛地论》中说,地是所依、所行、所摄。“波罗密多”,译作到彼岸,是说由布施等力,能从生死此岸到达涅槃彼岸。
在前品“分别瑜伽品”中,对菩萨道的过程是作总说,而本品是对菩萨道作别说(细说)。比如开始观自在菩萨请问佛陀:菩萨道十地,加上第十一佛地,是由哪几种清净所摄?佛陀就说,是由四种清净所摄,即“增上意乐清净”能摄初地(菩萨道第一极喜地称初地);“增上戒清净”能摄第二离垢地;“增上心清净”(指戒定慧三学中有增上势力的“定学”)能摄第三发光地;“增上慧清净”能摄第四焰慧地至第十一佛地。就是说有了这四种清净,便能摄得诸地。
又比如佛陀对菩萨道十地及第十一佛地作出细说:佛陀告诉观自在菩萨说,成就大义,得未曾有的出世间心,生大欢喜,这样就是第一极喜地;远离了一切犯戒,这样就是第二离垢地;所得的三摩地和闻持陀罗尼(陀罗尼:译为总持、能持、能遮,总摄忆持的意思,指能令善法不失、恶法不起。),能够为无量智光所依止,这样就是第三发光地;所得的菩提分法,能够烧掉诸烦恼,这样就是第四焰慧地;修习菩提分法,经极艰难方得自在,这样就是第五极难胜地;能现前观察诸行的流转,又对于无相,须多修作意才能现前,这样就是第六现前地;能远证入无缺、无间、无相作意,与清净地共相邻接,这样就是第七远行地;于无相得无功用,在诸相中不被现行烦恼所动,这样就是第八不动地;于一切种说法自在,获得无碍广大智慧,这样就是第九善慧地;粗重之身比如广大似天空,法身圆满比如广大无边的云那样,什么都能覆盖,这样就是第十法云地。菩萨永远断除了最极微细的烦恼障和所知障,对于一切种的所知境界无着无碍,现正等正觉,这样就是第十一佛地。
那么修波罗密多,就要依以上诸“地”来对治二十二种“愚痴”及十一种“粗重(种子习气)”:
初地时,对治执着于补特伽罗(补特伽罗:梵语音译,意译为“数取趣”,指轮回转生的主体,为古印度外道十六知见之一,是“我”的异名。佛教主张无我说,不说有生死主体的真实补特伽罗(胜义补特伽罗),但为解说方便起见,而将人假名为补特伽罗(世俗补特伽罗)和法的愚痴及与此二愚痴相应的粗重(种子习气);第二地时,对治微细误犯的愚痴和种种业趣愚痴及与此二愚痴相应的粗重(种子习气);第三地时,对治欲贪愚痴和圆满闻持陀罗尼愚痴及与此二愚痴相应的粗重(种子习气);第四地时,对治等至爱愚痴和法爱愚痴及与此二愚痴相应的粗重(种子习气);第五地时,对治一向作意弃背生死愚痴和一向作意趣向涅槃愚痴及与此二愚痴相应的粗重(种子习气);第六地时,对治现前观察诸行流转愚痴和相多现行愚痴及与此二愚痴相应的粗重(种子习气);第七地时,对治微细相现行愚痴和一向无相作意方便愚痴及与此二愚痴相应的粗重(种子习气);第八地时,对治于无相作功用愚痴和于相自在愚痴及与此二愚痴相应的粗重(种子习气);第九地时,对治于无量说法陀罗尼,无量法句、文、字陀罗尼,后后慧辩陀罗尼自在的愚痴和辩才自在愚痴及与此二愚痴相应的粗重(种子习气);第十地时,对治大神通愚痴和悟入微细秘密愚痴及与此二愚痴相应的粗重(种子习气)。在佛地时,对治对于一切所知境界极微细着愚痴和极微细碍愚痴及与此二愚痴相应的粗重(种子习气)。(按:到了永断这些烦恼及其相应种子习气,即佛说“永离一切随眠”(随眠,指阿赖耶识中的烦恼种子),那就成佛了)。
这过程,有六种应学事,即六度:布施、持戒、忍辱、精进、静虑、智慧到彼岸等。其中“布施”,有财施、法施、无畏施等三种,说菩萨由修布施,对治悭吝贪爱烦恼,以利乐众生;“持戒”,说菩萨由修一切戒法和善法,能断身口意一切恶业;“忍辱”,说菩萨由修忍辱,能忍辱一切有情骂辱打击及外界一切寒热饥渴等大行,即能断除嗔恚烦恼;“精进”,说菩萨精励身心,精修一切大行,能对治懈怠,成就一切善法;“静虑(也称禅定、三昧、三摩地)”,说思维真理,定止散乱,心一境性,能调伏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趣向寂静妙境;“智慧到彼岸(般若波罗密)”,说通达诸法体性本空之智,断除一切烦恼,证得真性之慧,能对治痴昧无知(无明)。
这样修习波罗密多,佛告诉观自在菩萨说有四种最胜威德:一是能舍弃悭吝、犯戒、心愤、懈怠、散乱及智慧所对治的邪见;二是能成为无上正等菩提的真实资粮;三、在现世法中就能摄受自他,饶益有情;四、于未来世能得到广大无尽可爱的诸果异熟(异熟,梵语毗播迦,旧译果报,新译异熟。“因”有善有恶,而“果”是非善非恶的,叫“异熟”)。
观自在菩萨还请教于佛陀说:世尊,菩萨以哪种波罗密多取一切法无自性性呢?佛陀告诉说:以般若波罗密多能取诸法无自性性。观自在菩萨问:那为什么不取有自性性?(按:说“能取”,说明有所取。既然能取无自性性,说明也能取有自性性)。佛陀告诉说:我终不说以无自性性取无自性性(按:因“无自性性”是离名言不可说取的,如果说取,就成为有执着的“无自性性”了,这与其本义不相符),虽然无自性性是离诸文字,是自内所证的,但也是不可以离开言说文字而能宣说的,因此我宣说般若波罗密多能取诸法无自性性。
(七)如来成所作事品——“如来”,佛十号之一,意思是说乘如实道来成就正觉;“成所作事”,是说依境行,办成如来现身智等之化身事业。本品属“显所得果”,讲述如来果地功德境界。
本品首先介绍了如来法身、应身和声闻、独觉二乘解脱身,佛告诉文殊菩萨说:菩萨如果于诸地修波罗密多而善修出离,获得涅槃菩提果而转依成满(转依:指转所依之境,是说转舍劣法之所依境,而证得胜净法之所依境),则为如来法身;声闻、独觉所得的转依是解脱身。如来法身有最胜的无量功德,这是声闻、独觉二乘的解脱身所不能及的。
佛还说:如来化身,遍于一切三千大千佛的国土中,在增上王家或大福田家,如来化身同时入胎、诞生、长大、受欲、出家、示行苦行、舍苦行后成正等正觉,次第示现,这就是如来示现化身的方便善巧。应当知道,化身相有生起时,而法身相没有生起。
本品对如来的言音教化归纳为三类:契经、调伏、本母。“契经”,即如来依所摄事来显示诸法,称为契经;这里有依于四事、或依于九事、或依于二十九事等几个分类(略)。“调伏”,就是戒律及相应法(略)。“本母”,即如来以“十一种相”决了分别、显示诸法,称为本母。
这“十一种相”是:一、世俗相;二、胜义相;三、菩提分法所缘相;四、行相;五、自性相;六、彼果相;七、彼领受开示相;八、彼障碍法相;九、彼随顺法相;十、彼过患相;十一、彼胜利相。
其中第四“行相”,是指宣说“八行观”:一是谛实;二是安住;三是过失;四是功德;五是理趣;六是流转;七是道理;八是总别。其中第七“道理”,是有名的《解深密经》的四种道理,即观待道理、作用道理、证成道理、法尔道理等。
“观待道理”是指诸因诸缘的势力生起诸行,诸行生起时要观待诸因诸缘,以及对此随起言说时要以名身、句身、文身等观待诸行而起,这样称为观待道理。
“作用道理”是指诸因诸缘具足而能得诸法,或者能成办或诸法生起后能有诸业用,这样称为作用道理。
“证成道理”是指对于诸因诸缘,能够使所安立的宗义、所说立义的依据获得成立,由此能够令人生起正确的觉悟,这样称为证成道理。
“法尔道理”是指不管如来出世或不出世,法性、法住、法界常住,即缘起法则,过去如是,现在如是,未来亦如是,不变不异,法尔自然,这称法尔道理。
佛还告诉文殊菩萨佛教“不共陀罗尼”(指与外道不一样的陀罗尼。关于“陀罗尼”,前面已解释,是总摄忆持意思。凡记忆文句、通达法义、禅定咒术等,印度各宗派都有陀罗尼修持。外道陀罗尼与佛教不共陀罗尼区别有三:1、杂染与清净的区别,由杂染法成立的外道陀罗尼,是不能转为清净的;由清净法所成的佛教陀罗尼,是不会受杂染的。2、外道立自我,认为梵我一体,即于我之外,还有个梵我;佛教说“补特伽罗”无我,即无真实的“补特伽罗“。3、外道依大梵立陀罗尼;佛教无依止、离作意立陀罗尼,由观修陀罗尼悟入诸法离言实相。)的道理,说:“关于杂染法、清净法,我说一切皆无作用,亦无补特伽罗。杂染法不是先染后可转净,清净法也不是后转净先前是染垢的。凡夫因为由有漏五蕴的粗重身(指有漏五蕴是由烦恼诸障引生的,因此称为“粗重身”)起执着于诸法、补特伽罗有自性差别。为什么呢?这是由于凡夫以随眠种子和以妄见为缘,而遍计有我和我所,并由此妄见而认为有我见、我闻、我嗅、我食、我触、我知、我作、我染、我净等这样种类的邪加行转。如果能够如实知道这些道理,就能让永断烦恼的粗重之身,获得一切烦恼不住,极清净,离诸戏论,无为依止,无有加行(加行,即加力修行,为进入正行作准备,也称预备行。按:断除一切烦恼,极清净了,就没有加行,没有什么为依止了,到那时一切都是戏论。)。这就是‘不共陀罗尼’的义理。”
后来文殊菩萨问佛说,如来成等正觉、转正法轮、入大涅槃这三种是什么相?佛告诉说:应当知道这三种都无二相,是非成等正觉、非不成等正觉,是非转正法轮、非不转正法轮,是非入大涅槃、非不入大涅槃。为什么呢?这是由于如来法身究竟清净,而如来化身常示现的原因。(按:因为如来法身究竟清净,就没有非成非不成、非转非不转、非入非不入之说;而化身则不同,化身就有此一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