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明祭
文/康新明
禁烧冥币不焚香,
保护环境少受伤;
坟前静立寄哀思,
墓地拜扫诉衷肠;
祖宗恩德血脉连,
护佑家族福寿康;
英烈为国建功勋,
精神不朽永昭彰;
一束鲜花黄白菊,
两眼热泪润心房;
传承优秀除陋俗,
文明祭祀新风尚。


康新明,男,汉族,1955年8月生,石家庄市藁城区人,中共党员,退役军人,退休公务员。在军队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班集体三等功,一次获得学雷锋标兵荣誉称号。在地方荣获藁城市政府个人三等功一次,获得河北省、石家庄市有关部门嘉奖(表彰)46次。2015年8月退休后参加河北省国学学会任副会长。2017年4月被河北省开发区协会聘请为《河北省志·开发区志》特邀编辑。2019年9月被中国共产党员日记博物馆聘任为日记文化研究员,现《遗风文学社》社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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