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把“雅贪”冲动关进制度“笼子”
胥广福
笔者24年前读过湖南美术出版社的一册《书法美学史》。该书论及元代书论,特别提到刘有定的名言:“愚谓舍正路而弗由,将有颠覆之患,岂特失之于难而已。閣中苏援,转脱淫夸,鲜有不败露者,徒取恶名耳……”这话大意是,舍弃正路不走,不但难以到达目的地,半路还有倾覆危险。若是暗地胡思乱想,转而捏造夸耀,少有不败露的,只会留下恶名罢了。该书作者萧元认为,刘有定(还有郑杓等元代书家)把遵循书法之“法”,与人伦秩序挂钩,给“法”作了道德规定,把书法好坏与人心正邪绑到一起。
让人跌破眼镜的是,这位在当代书法美学研究、书画乃至文学创作上颇有成就的学者,还是利用图书馆长身份盗取名画的涉案分子,像是硬币的正反面。上述那段“舍正路而弗由”书论也成了他由学者而沦为囚徒的谶言。
美院图书馆藏有若干名人字画不是稀罕事,“当家人”妥为保管馆内资产更是分内事。可一馆之长将齐白石、张大千、八大山人、潘天寿和郑板桥等140多幅名画顺手牵羊,以个人临摹的赝品滥竽充数,售出120多幅佳作还“欲壑难填”,那就是天理难容之事了。
案件虽然告破,大量名画却杳如黄鹤,难以悉数完璧归赵,这对广州美院、对莘莘学子乃至无数艺术爱好者,不能不说损失惨重。一叶知秋,这一事件也为更多公共机构藏品的不知所踪揭开了冰山一角。
萧元靠摹写“粉本”调包原作,转而兜售牟利,此类“雅贪”行径古今皆然。否则,画史上哪来那么多“双胞胎”“三胞胎”?唐太宗就曾令褚遂良、冯承素等高手临摹王羲之《兰亭序》,虽说临本“下真迹一等”,可唯一真迹却成了殉葬品,正如该“序”所言:“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岂不痛哉”!当然,皇权定于一尊的封建专制时代毕竟远去,如今私有财产得到保护,国民“公器”也不能变外国的加拿大而成“大家拿”。痛定思痛,更需要对馆藏艺术品管理亡羊补牢。
笔者以为,迫在眉睫者还是做好盘点,摸清“家底”,将名画佳作登记造册;再就是定期陈列和出版这些“宝贝”,与其让个别“内鬼”惦记,不如让广大群众练就“火眼金睛”;同时,在无损画面完整前提下加盖馆藏印记也不失良策——这次“掉包”案件就是眼尖校友从拍品的馆藏印上发现破绽,从而揪出“硕鼠”的。当然,与其想到一出是一出,不如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拿出一揽子管理制度,藏品的人库、出借、归档都能“三茬对质”、手续齐全。须知制度不是“案头清供",要一竿子插到底,一碗水端平。如果管理制度真是带电的“高压线",谁还愿飞蛾扑火?谁还敢以卵击石?想当初,贵为领袖的毛泽东托秘书田家英向故宫博物院借阅法帖还立下借据并如期归还。
在把权力关进“笼子”的呼声日益高涨的当下,文博单位重大事项同样须集体研究,“一把手”更不要盯着某些业务“肥差”,一心想着“多吃多占”。萧元若没有图书馆全套钥匙,不把这一大摊子揽在怀里,纵是有贼心、有贼胆也只能“干瞪眼”。而文博单位对工作人员要求更高,不仅要忠于职守,更要成行家里手。若保管员知识储备与萧“大学者”不分伯仲,又怎能对赝品“看走眼”?在此,还得向拍卖公司进一言,来历不明的送拍作品要坚决“挡驾”,真要让赃物侥幸“漂白”,拍卖行少不得也须连坐,谁叫你为一点佣金而利义不分呢?
行将结束本文,笔者再度翻开萧元所著《书法美学史》。他引元人郑杓《衍极》道:“夫法者书之正路也。正则直,直则易,易则可至,至则妙……”这几句是说学书法要走正路,正路就是直路,直路才好走,好走才可以到达目的地,才会发现美妙一切。笔者想把这段书论当成人生座右铭:萧元的才情、学养和声望令人称羡,可惜迷失了方向,步入了歧途,断送了前程。我辈当以此警醒,汲汲于正途,哪怕不能获取功名利禄,也一定能体会到“悠然会心,妙处难与君说”的快乐。
(2015年8月)


作者简介:
胥广福,别署斯原。江苏省文艺评论家协会、省美术家协会会员,省书法家协会学术委员、省古陶瓷研究会理事、省国画院特聘书法家。淮安市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市美术理论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历任《世界书画家报》执行总编、《书画联艺报》总编和《中国书画报》《书法报》特约记者。书法作品在“羲之杯”等全国大赛获奖,举办过“至情至性——胥广福书法艺术展”。多次担任省市艺术机构“鉴宝”专家,现场鉴定字画;又应物价、公安部门邀请,对涉案藏品作价评估。
长期致力文艺著述,艺评文章刊于《艺术百家》《中国书法》《书法》《书画艺术》《新美域》和《中国书画报》《书法报》《美术报》等媒体。著有《广福过眼——书画艺术私家评论》(两卷),参编《淮上星辰——淮安文艺名家研究》《与创业者同行》《台商在淮安》等。另有散文集《至情至性》即将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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